靠,这年月猪都穿鞋了,还让人活吗?
“不是,我说姑爷爷,你确定是猪,而不是某种你没见识过的大型犬?”
“你又不信。穿衣服,姑爷爷领你下楼见识见识去。”
出自对大妈遛猪的好奇,白芷离换上套乳白色运动短装跟着米书出去长见识了。
“你看,就是那娘俩。”
白芷离顺着米书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里有一排高大的梧桐树,在地上投下大片的阴影。
一位身穿花上衣、黑裤子的大妈手里牵着只...嗯,四条腿儿,小个头儿,浑身金光闪闪、耳朵尖尖、嘴巴长长...这么看,确实是只猪。
只不过和她想象中杀了能出三百斤肉的大肥猪不同,那是只金色的小小猪,小到可以和最精品的吉娃娃相媲美。
“怎么样,信了吧。爷爷还会骗你个小孩子不成。”
米书双手抱胸,单脚点地,牛逼闪电的模样逗笑了白芷离。
白芷离长相精致婉约,样子具有江南女子的小家碧玉的婉约,只是不常笑,外人看着她总觉得冷清。
此时,在上午日光的照耀下,她开心的笑容比阳光还要耀眼。
米书呆呆的看着她,“我靠,姑奶奶你笑了。为了博你一笑,我差点要烽火戏诸侯。”
白芷离:有这么坑死党的吗?我又不是褒姒,你也不是周幽王,你乱戏什么?眼下只有猪,上哪儿找猴去。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玩闹着,大妈牵着猪已经绕到她们身边了。
“大妈,你家猪好漂亮,这么可爱在哪买的呀,我也弄一只去。花前月下的时候,牵只猪出去遛,多么地拉风。”
白芷离:......
大妈尴尬的干笑,心里却有点鄙视的意思。
我一老太太遛猪正常,你个大姑娘家的,花前月下不都得遛男朋友嘛,卿卿我我的,哪有功夫遛猪!
但不管人家遛啥,已经搭话了,不回答不礼貌。
“这个啊,叫金香猪,是我外甥从老家那边给我带来的。说是永远也长不大,我看着挺可爱就留下了,养着玩儿。”
米书是个欢脱的性格,和谁都聊得上来,典型的自来熟,即便和小区大妈聊也绝不带冷场的。
“是可爱,可是,家里养猪不臭吗?”
大妈因宠物被夸而挂上的笑容僵了一下,“臭什么呀。这个叫金香猪,顾名思义,金说的是颜色,香说的就是味道。把它关洗手间一晚上,早上打开门,香气扑鼻,用来熏洗手间的异味比香片都管用。”
“是嘛,一猪多用啊,又能当作宠物喜欢,又能做熏香,保不齐长大了还能吃肉,大妈您这猪养的可不亏。”
一老一少聊得欢快,白芷离一言不发的蹲在地上观察金香猪两只比琉璃球还要剔透的眼睛。
这双漂亮得不可思议的金瞳让她想起那件事。
那天夜里来捉她的人身后跟着一只狗,也是金瞳,只不过颜色比猪的稍微深一点儿。
难道说他们从五年前就已经开始在动物身上做渗透了吗?怪不得她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无法控制的程度。
白芷离暗暗思索,如果金香猪和那件事真的有关系,她的调查从猪身上下手未尝不可。
小金猪个子小小的,却挺有脾气。似乎不太喜欢她的过于接近,警惕的向后退了两步,金色的瞳仁儿闪了一下。
白芷离竟觉得有那么一瞬间,小猪看她的眼神儿不太友善。
“大妈,您外甥在哪家宠物店买的啊。”她站起身问大妈,惊得米书忘了闭上张着的嘴。
她家姑奶奶从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今天居然主动搭讪了,天上下红雨了吗?
“哪是什么宠物店啊,是他们家邻居,前几个月生了一窝小猪崽子,怎么喂也不长个儿,浪费饲料,不想要了。我外甥知道我喜欢小动物,给我要来养着玩儿的。”
“乡下才有地方养猪吧,现在的人都注重养生,乡下空气清新干净,真想也去看看。只是路途太远了,没时间去,可惜。”
“不远,不远。约克镇,你知道约克镇吗?离咱们这几十公里,坐21路一个多小时就到了。那里啊是真好,高山青,碧水蓝,是个好地方。”
大妈的话犹如一记重锤砸在白芷离心头。
金雨,香味,金香猪,每一样都和约克镇有关系。
约克镇这么玄妙,真该去看看。
只可惜,七八九三月都没什么长假期,她和米书的休假总是错过,约克镇之行被搁置了。
时间久了,想去的心就淡了。
白芷离发现,重活一世,她的性格相较于从前的简单急躁、凡事必求甚解发生很大改变,最明显的就是沉得住气。若是前生她也能这么沉得住气,不过早的暴露自己,也许不会英年早逝。
听着身边女孩细碎的呼噜声,白芷离在黑夜里缓缓绽出笑意。
能和她姑爷爷相守,重生一次很值得,英年早逝其实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