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场的这么多人里,哪个没见过血呢?哪个手上没沾过人命呢?他们都是亡命之徒,今天在这弱水崖上,必有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的刀下亡魂。
沈逢川眯着眼睛看着站在一群北蛮人中间的人,那人身穿一身墨青色甲胄,甲胄中间的甲镜上还刻着一个醒目的“沈”字,他眉眼不与常年吹着北境寒风的北疆将士一般,生得十分清俊,虽穿着武将的甲,整个人看上去还是文质彬彬的。
最让人注意的,是他修长的脖颈一侧,竟然有一道疤。
“大帅,”那人伸手摸了摸脖颈上的那道伤疤,低沉地笑了一声,这一笑带着他那双狐狸眼弯了弯,周身清雅的气质荡然无存,反倒透着一股令人厌恶的邪魅来,他看向沈逢川,劝道:“这是何必呢?您现在都穷途末路了,何必非要做这无谓的抵抗呢。您已经害死了北疆军的那些兄弟,现在也想害得这两个年轻的后生跟你一起死吗?”
“当初您这条命,还是我救的呢,”他将脖子往外伸了伸,将那道伤疤清晰地暴露在众人眼前,“我让您多活了这十几年,现在,您也该还我了。”
一枚钢钉急速破风袭来,那人瞳孔皱缩,眼疾手快后退半步提刀格挡,只听一声清脆的“叮铃”,那人被那刁钻的力度激得又往后退了半步,他一下子摘下了脸上那种令人作呕的假笑,双眼阴毒地盯着射出钢钉的按白,如毒蛇一般。
他“呵呵”笑了两声,说出来的每个字仿佛都掺了蛇毒:“真是看不出来啊两位萍水相逢的小后生,你手里,竟然还有这暗器呢?”
按白面无表情,冷冰冰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要打就过来打!废话忒多!”
那人丝毫不以为意,冷笑了一声,阴恻恻地说道:“你这样子倒让我想起另一个小后生,他生得可真嫩,看上去应该只有十三四岁吧,跟你们大有不同,我本来并不想杀他的,没想到他自己非要扑过来替大帅挡剑,他人呢?怎么没跟你们在一起?”
本就紧张的气氛更加剑拔弩张,那人看见按白他们眼中翻卷着的血色,饶有兴致地想要继续开口,却被沈逢川打断了。
“我应该叫你什么,”一直沉默不语的沈逢川突然问道,声音十分沙哑,像被粗粝的干石子磨过,“是该叫你沈清怀,还是该叫你咸赤达?”
那人面色滞住,半晌才低声道:“大帅这个时候跟我说这个,不会是想让我放你一马吧。”
沈逢川摇摇头,他嗤笑一声,“你那遭瘟的老爹都被我一箭射死,尸首都没来得及运回草原,你处心积虑在我身边埋伏了这十多年,不就是为的这天吗?”
他推开提白和按白,撑着关王刀两步走上前,对着咸赤达露出个嫌恶的表情,不甚雅观地刻意嗬嗬刺激着喉咙,往地上吐了口浓痰,他指着地上那口痰,露出十几年前莽汉的样子,粗鲁地骂道:“老子跟你说这个,只是想告诉你,不管你叫什么,你都是个狗娘养的杂种!跟你那短命鬼老爹一个样儿,老子告诉你,像你这种尖牙畜牲,老子当年宰了不知道多少。想要老子的人头,你他妈也配?”
他的眼神和手上那柄关王刀一样,闪烁着一往无前的锐利锋芒,淡淡扫向那群北蛮人,这一刻,他不再是已经被朝廷打磨过几轮行事稳重的老将,而是当年骑着乌云踏雪夜奔四百里渡河追杀狼骑的莽少年。
自诩为长生天脚下统领草原的狼群被惊得一齐往后退了两步,他们眼神躲闪,握着弯刀的手腕也在微微发抖。
这并不能责怪他们,因为他们是目睹沈逢川声名鹊起的那一批人。
那一年,老狼王瞅准了时期,带着草原上最矫健的狼骑马南下,他看中了陇江关以南那片丰饶肥沃的土地,部落已经受够了天灾,长生天不曾仁慈过,每一年的雪都会带走他们的牛羊,大雪压塌了帐篷,压死了羊羔,压住了部落兴起的希望,格满部落的阏氏在最后那场大雪里因为生育失去了性命,老狼王看着那个哭声微弱的婴孩,提前了南下的日期。
连他自己都没想过,高大的陇江关竟然跟奶豆腐那样脆弱,狼骑没花多大力气,就攻下了这个他们梦寐以求的城池,他们在城中大肆烧杀抢掠,将数不清的财宝粮食和女人送回部落里。
长生天终于慈悲地睁开了双眼,南下的攻伐之路也顺利得不可思议,老狼王甚至觉得自己能够一路打到大燕人的都城去,那里有黄金堆成的宫殿和数不清的美人,足以让整个部落永远延绵下去,渐渐虽有阻力,但是还没有挡住他们。
那些侥幸从弯刀下逃脱的大燕人竟然不想着跑得更远一点,他们反而组织起来想着怎么反扑,狼骑认为这是大燕人的痴心妄想,直到沈逢川出现。
他们的战况开始焦灼起来,大燕人熟悉这片土地的地形,狼骑每每都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但他们仍然认为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他们狞笑着砍下反抗者的头颅,自己却也被沈逢川组织的流民军反杀。
一直到那持续在他们噩梦里十几年的情景,在地形对狼骑最为有利的平原上,沈逢川弯弓搭箭,三箭连发,一箭射穿了老狼王的心肺,他们溃不成军,占有的土地再次失去,老狼王垂危之际,对着他们下令,原地解散,等待新狼王的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