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外的空地上有五六匹匹成年狼的尸体,可此时那些尸体都已经残缺不堪了,牠们的腹部被掏空,肠子内脏被拖拽出来,身上又被野兽啃食过的痕迹。
除了昨天的打斗痕迹,又多了很多凌乱的野兽脚印。
一定是这群狼死了之后的血腥味太重,引来了旁的野兽进食。
现场的味道很重,尸体已经开始发出腐臭味,叶挽歌p股下的那匹马有些躁动不安,大抵是因为动物的本能,牠看起来十分抗拒这里。
“你在这里等等我,我换完衣服就来。”叶挽歌拍了拍身】下的马,将牠拴在一旁,自己翻身】下马进了山洞换衣服。
将身上那套臭烘烘的衣服换下之后,叶挽歌一刻也不敢耽搁的翻身上马,寻着秦非夜昨天离开的方向找去。
叶挽歌还记得秦非夜离开的方向,她寻着秦非夜的脚印和狼群的脚印寻去,她骑着马一直追踪出去了三四公里,便看见了岔路。
此处已经是野草丛生,山路也窄,坡度较高,马匹走起来已经是有些不太方便了,不过勉强还算可以走。
让叶挽歌在岔路口前纠结的是脚印到这里就乱了起来,两个岔路都有脚印,不管是狼群的,还是人的。
“难道秦非夜在这里就迷惑了狼群?”叶挽歌猜测是秦非夜为了避开狼群而故意制造,让追击的狼分成两路来。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有一条路上一定会有秦非夜的东西或者其他留下气味的东西用来吸引狼群。
这么想着,叶挽歌便顺着其中一条路走了一小段,大概一百多米,便在草丛中发现了一块布料,她记得,那是秦非夜的衣服。
叶挽歌拧着眉头捡起布料,再继续往前走,还有一块。
由此,叶挽歌可以确定,这一条路便是秦非夜用来引开狼群的路,那么,另一条路才是他真正离开的地方了。
叶挽歌毫不犹豫的调转方向往回走,走上了另一条岔路。
沿着岔路走了一公里左右,叶挽歌在草丛上看到了一片血迹。
叶挽歌心下一沉,她翻身】下马,手指碾过那沾了血迹的草丛,眉头紧皱。
血迹早就干了。
但闻着味道,是人血。
是秦非夜,受伤了吗?
叶挽歌沿途一直往前走着,沿着那岔路走了两三公里,便进入了一片芦苇丛里,那芦苇丛长得比人还高,但芦苇丛的中间还有一条小路,只是那路太窄,看来马是没办法往前走了。
那突然変窄的路上还有一大片芦苇被压倒的痕迹,那上面有沾了泥的狼的足印,还有血迹。
这群狼竟然追了这么久?
妈的,真的是够执着的。
叶挽歌几乎可以断定,秦非夜一定是沿着这条路走的,不然那些狼群不会这样执着的一直追着。
若是秦非夜走了这一条路,她必然只能往前走。
叶挽歌只好果断的弃了马,她将马匹上的水和粮食解了下来挂在自己的身上,马匹上挂着的剑她没拿。
反正叶挽歌不会用,拿了还占地方,所以她果断的弃了。
叶挽歌拍了拍那马匹的p股,“你要是认得路,就自己回去吧,若是听的我的话,就带人来找我们吧,去吧。”
那马儿长叫一声,撒欢的跑了。
叶挽歌摇了摇头,径直往那芦苇丛中间的小路走去。
“秦非夜!”叶挽歌大声喊了一声,试图得到回应。
“这芦苇丛太高了!你他妈要是躲在里面就应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