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天峰山险且高,还连绵成一片,直接将铜铃山都包裹在内,所以之前阿七才会说,如果绕道铜铃山再回来擎天峰,那便是很长的路途了。
这擎天峰不太好走,但不归森林就在擎天峰后以南三百里的地方,他们已经离目的地不远了。
所以此山,是必经之地。
不归森林原本就是深山老林的偏僻之地,他们之前走的地方还能遇见不少繁华的都市和城镇,再不济也有村子,但过了擎天峰之后,便鲜少有人烟了。
地图上有记载的村镇,已经寥寥无几,规模也十分小。
叶挽歌从西溪镇离开之后,走了大半日,才算进入这擎天峰的山脚。
眼看着天就要下雨了,一行人赶紧找了个山洞歇下。
叶挽歌呼出一口气,已经有白色的雾气了,“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明日再登山。”
“是,二爷。”
四人开始安置马儿和收拾行李,也有开始生火煮饭的,四人分工明确,干起活来十分利落。
带人来就是这点好啊,叶挽歌感叹。
秦非夜走了过来,将手中的披风搭在了叶挽歌的身上,“冷不冷?”
“有一点,这擎天峰的地势比较高吧,连温度也有些低,我白天的时候看着,山顶似乎还有积雪,明天得把御寒的衣服都穿上,还有马蹄也要绑上棉布。”叶挽歌点了点头,对明日要上擎天峰的事情有些担忧。
“这马要上擎天峰估计会有些困难,山道险要啊。”阿都叔烧着火叹了一声气。
叶挽歌自然也明白,“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将马儿带着,否则过了擎天峰,我们就要徒步而行,那更累。”
“不必担心,这山虽然高了些,但是白日看了一下,上去应该没问题,两天应该就可以翻越。”秦非夜说道。
“大家明儿都记得穿多点就是了,可被冻着了,二爷,给,给你一个暖手炉,抱在怀里暖暖。”如影第一时间就用烧开的热水给叶挽歌装了一个暖水炉。
叶挽歌也没拒绝,抱在怀里的确暖和了许多。
今日的晚餐是从山里打到的一只野鸡,天气冷动物也不多,这只野鸡还是秦非夜亲自打来的。
因为也就一只,怕不够吃,便直接处理了之后炖蘑菇,来个小鸡炖蘑菇。
这些干货有的是一路上买的,又的是从汴京带出来的,炖起来时味道很香。
除了已过小鸡炖蘑菇,还煮了一大锅热乎乎的白粥,那白粥里切了些今日才挖到的笋,闻着也十分鲜甜。
他们六人也不分什么彼此,都是吃的一样的东西。
这些个锅碗瓢盆,若不是有马儿驮着,要人力背的话那可真的要命。
叶挽歌中午啃的是干面饼,这会闻到食物的香味便觉得饥肠辘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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