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穿着罗裙,纤细的腰肢白皙微露,玉臂光泽惑人,她们看了看大开的门户,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真冷啊!
这不是穿罗裙的天,也不是露出玉臂的天,更不是穿成这样还开着门起舞的天,但是她们的主子喜欢。
白云里看着那几个娇俏的丫鬟,忽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丫鬟虽美,太容易得到了,那么也就令他失去了兴趣。
他还是想着刘方好。
大家闺秀就是大家闺秀,得不到的大家千金,才会对他们这些锦衣玉食的纨绔造成巨大的杀伤力,或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
人们总是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其实指不定谁比谁好,一旦得到了,又会觉得得到前和得到后像是变了个人一样。
其实人还是那人,美貌依旧是那美貌,只不过一个叫别家的千金,一个叫自己家的夫人。
这是白云里索然无味的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在思索着怎样处理那个不知死的小兵。
纪晓光是知道应该怎么做的,他也铁定可以把那个小兵千刀万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显得有些焦急,本来的话,那名小兵应该现在就在白府之内,被他取乐,却因为刘方好的出现,还有京兆尹的那些狗东西的强势,他只能留到明日,去牢里“看看”那一位胆敢冒犯他白家威严的乡巴佬了。
今天当着那么多长安人的面,他们三府的公子居然被一名名不见经传、平平无奇的小兵渣子挑衅,最终又因为刘方好与京兆尹,而摆出一副强制性的“公事公办”的态度,让他觉得心里面窝囊。
这种窝囊,只有在明日开始于牢中慢慢捞回来。
收拾一名北唐士兵,他倒是第一次,不过这应该很有趣。
他回想起曾经在去年,一名外地来的乡下丫头的时候,忽然脸上泛起一丝快活的笑意。
那些时候,他和陶府的公子闹得不愉快,心情正不好,于是带着几名府卫在长安的大街上游荡,准备找点乐子。
路过一名举着糖葫芦的中年人的时候,他顺手就摘了几串,那名中年人敢怒不敢言、面色铁青的样子让他在当街停留了一阵,放声大笑。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丫头可能是行路不慎,撞上了他的马,也擦到了他的干净且名贵的衣裳上。
他的衣裳脏了。
在当时,他是准备发怒叫人把这一个不知死活的丫头当街打个半死的,但是当对方抬头的那一刹那,他忽然改变了心思。
那丫头一双大眼睛,虽然皮肤并不像长安的那些千金小姐们那般白皙,但是长得特别的水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