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计较这些自然是已经来不及了,见天色已晚,清欢和天衡子还是决定先赶路。
按照他们的脚程,穿过这苍蓝镇怎么也得再花上半天。
但是看看这倒塌墙垣和毁坏的房屋,两人也不可能在这里落脚。
清欢的脚有些痛,她泪眼汪汪的看着天衡子:“知观,我的脚也痛了。”
天衡子沉吟了一下,最后扶她在一块巨石上坐下:“把鞋袜除了,我给你看看。”
清欢倒也不扭捏,反正他也不是没有看过,再加上白日里如此尴尬的一幕,她也没什么好藏来藏去的了。
天衡子抬起清欢白嫩的小脚,只见原本雪白细腻的肌肤上赫然多出了几道红痕,嫩生生的脚掌上还多出了一个水泡。
“原是起泡了,怪不得会疼。”天衡子本是想将她的水泡挑破的,然后将里面的脓水放出来,但是想想他们等会儿还要赶路,若是这个时候挑破了泡她走起来只怕会更疼。
“我们若是用脚走,想来等道朝歌的洞府了也该天亮了,倒不如今晚先找个房屋歇一下,这里已经朝歌的地盘了,那魔族想来也不敢再轻易过来。”天衡子站起身:“之前是因为朝歌不在,给他们钻了空子,现在既然有了朝歌,我们也就无需担心了。”
清欢想起朝歌之前给自己的那个玉佩,那个小妖如今已经还给自己了,若是现在将它捏碎了,朝歌想必就能直接找过来了。
但她其实私心里还是想和天衡子在一处的,只是她现在不愿承认罢了。
所以她就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这东西用了一次朝歌就不一定会给她第二次了,而且它还是能用来救命的东西,现在用了岂不是很可惜?
这般想着,清欢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
“那好吧。”清欢装作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一手扶着天衡子,一面一瘸一拐的往前走。
现在的苍蓝镇已经没有活人了,所以两人只要找一间没有尸体,看起来还算干净,能住人的屋子就可以了。
镇上到处都是斑驳的血迹,地上还有被啃咬的稀碎的皮肉,清欢看着这些东西虽然犯恶心,但还是默默的叹了口气。
唉,就在前几日,这里住的都还是活生生的人啊。
“这里的怨气处理的还不错。”清欢到底对这个人间没有什么感情:“你的那几个徒弟看样子还是有点东西的。”
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这里定然是容丰他们几个已经收拾过了,不然怨气不可能这么快就消散。
天衡子语气却沉重:“他们能源源不断的召唤出尸兵,也就说明他们至少已经在人间潜伏了上百年。”
每次都是人海战术,每次都能有这么多的消耗,尤其是想到那万魔窟里那些新鲜的尸体的时候,天衡子眉目更是深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