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番外-13】
陈霄转身下楼,走到二楼自己的房间门口,他停下脚步有些想笑,可弯起嘴角时却发现自己根本笑不出来。
那些深爱陈千林的过去,如同海浪一样在心底不断翻涌。好不容易决定放弃,他不明白陈千林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给他的心里丢一颗炸/弹,就好像在逗他玩儿,而他却成了跟着一块骨头到处跑的小狗,只要主人招招手,就算刚刚被踹了一脚,也会屁颠屁颠地扑过去抢骨头。
如果他真是条小狗,或许他会不知道疼,哪怕被陈千林明确地拒绝过两次,如今陈千林态度缓和说一句“我们重新开始”,他也会兴高采烈地扑过去,咬住这块诱人的肉骨头。
然而他是一个人,他有身而为人最基本的尊严。
被亲口拒绝了两次,他不想满怀希望地再去尝试,然后受伤第三次——那样的他,不仅是傻逼,简直就是智障。
他已经输不起了。现在他只想下定决心远离陈千林,他不能因为哥哥莫名其妙说了几句软话便动摇,如果这就动摇的话,那他成什么了?真成陈千林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一条狗了?
陈霄深吸口气把眼中的酸涩逼回去,回到客厅时他的脸上又恢复了笑容。秦舒兰担心地问道:“阿霄,你哥哥他……”
陈霄摆摆手,说:“没事,哥只是觉得我的决定太草率,但其实我已经仔细想过了。”
郑阳看出他不太对,便主动开口道:“叔叔、阿姨,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说罢就把陈霄拉了起来,陈霄配合地道:“爸,妈,那我们先走了。”
秦舒兰有些失落:“不在家住一晚吗?”
陈霄道:“不了,回去还要收拾行李,我们后天就出发。”
两人只好不再留他。陈霄和郑阳一起转身出门,陈千林并没有下楼,他站在三楼的窗前,一直看着陈霄挺拔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门口。
陈千林的心里有些难受,在处理感情问题上他确实是个新手,毫无经验可言,也不确定自己的做法是对是错,他只能像个瞎子一样在漆黑的夜里摸索,慢慢地寻找出路。
但显然,今天的告白很失败,那个拥抱反而刺伤了陈霄。
陈千林头痛欲裂,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回到房间后,他整理了自己的书柜,这个柜子里有一些陈霄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比如八岁那年亲手做的贺卡;九岁的时候用零件组装的机甲模型;十岁的时候,知道哥哥喜欢植物,陈霄就采集了很多植物的叶子,晾干,做成一大本标本送给陈千林……
陈家很有钱,陈霄花的钱都是养父养母给的,所以送哥哥的礼物他没有花钱,而是自己亲手制作——每一份礼物里,都藏着陈霄对哥哥满满的心意。
那个小孩子其实非常懂事,从小就对哥哥那么用心,可自己这么多年为什么就忽略了呢?
看着这些很简单、却很用心的小礼物,陈千林第一次有种眼眶酸涩的感觉,他将陈霄送的礼物好好地保存起来,然后连夜赶去了涅槃工作室的地址。
陈霄今天回的地方是陈家老宅,也是陈霄小时候住的地方,后来陈霄升了初中,因为上学距离较远,陈千林又准备去打比赛,父母干脆在帝都大学的对面另外买了套房子给他们兄弟住,距离圣域俱乐部和陈霄的学校都很近。
他们兄弟两人在新房子住了几年,陈霄18岁告白后,陈千林离开这里,并把这套小复式留给陈霄。陈霄后来将它改建成代练工作室,一楼是游戏大厅,二楼是员工宿舍,但哥哥的房间他一直保留着,并且定期打扫,阳台上的植物也长得很茂盛,绿萝的藤蔓都绕了墙壁一圈。
陈千林开门进屋。一楼的旋转椅、头盔等设备已经搬去了新的涅槃基地,看上去空荡荡的。陈千林顺着楼梯走上二楼,让他意外的是,阳台上的植物依旧长得很好,显然是陈霄请了人定期给它们浇水。
被陈霄精心照料了五年的植物们,在屋内暖光的照射下生机勃勃,绿色的叶片上散发着柔和的光泽——陈霄对哥哥留下的植物都这么用心,以前的他该有多痴情?他住在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五年来,一定每夜都想念着哥哥。
陈千林越想越觉得难受,心脏像是被阳台上的植物藤蔓紧紧地缠绕、包裹住了一样,明明大量的绿植会让空气变得清新,可陈千林却觉得很压抑,似乎周围的氧气都被抽离,每一次呼吸时,他的胸口都会传来一阵闷痛。
他看着这些自己亲自买回来,却被陈霄悉心养大的植物,良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以为,陈霄暗恋他多年,只要他表明态度,陈霄就会接受。可是今天告白的时候,陈霄很果断地推开了他,陈霄的脸上,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悦。
或许是被伤得够深、拒绝得够彻底,所以,陈霄原本炽热的心已经彻底冷却了。
以前陈霄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哥哥,看向哥哥时眼里全是爱慕。可现在,陈霄的心里已经没有一丝地方留给陈千林,甚至不想再看见陈千林。
这一切转变,都是自己亲手造成的。
陈千林皱着眉看向面前的植物,他沉默片刻,转身去找来了水壶,接了些水,一盆盆地慢慢浇下去,他的眼前像是闪过了一副画面,这五年来,陈霄也是这样一次次地俯身给植物们认真地浇水,他几乎能感受到陈霄照料这些植物时的心情。
以前,陈霄照顾着哥哥留下来的植物,想念着哥哥。
现在,他给这些植物浇水,满脑子都是陈霄。
真是因果循环。
想念一个人的感觉原来是这样,脑子里关于陈霄的画面不断晃动,小时候的可爱男孩儿,长大后的热血少年,比赛获奖时意气风发的帅气青年,受伤时红着眼眶、声音颤抖的狼狈模样……陈千林坐在阳台的躺椅上,回忆着关于陈霄的片段,冷漠的脸上渐渐浮起了一丝温柔。
***
此时,陈霄正在酒吧喝酒,陪着他的还有郑阳和郑亦两个好哥们。
找郑阳假扮情侣是陈霄的主意,因此郑阳也知道了陈霄暗恋哥哥的事。今天回陈家后,陈千林把陈霄叫楼上谈话,郑阳偷偷跟上去听了一阵墙角。
见陈霄喝酒,郑阳忍不住道:“不会是他今天跟你说几句软话,你就动摇了吧?陈霄,你要是就这么扑回他的怀里,我就当没你这样的软蛋朋友!”
“别逗了,我虽然脸皮厚,但也要脸。”陈霄笑了笑,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说:“被拒绝两次,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我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赶紧打完这个赛季,离开涅槃,然后过我自己的日子。我拿得起,也放得下。”
“就该这样坚决一点。”郑亦是知道内情的人,所以很支持陈霄的决定。当时陈霄高烧昏迷伤那么严重,要不是他及时找医生陈霄说不定早就挂了。陈千林当时在哪?把弟弟伤成那样,不闻不问,隔了一天跑来送药,现在又回头说重新开始,当陈霄是什么?
就算家里养的狗,被你弄伤弄残了,一脚踹开,改天又拿骨头哄,这还是人的做法吗?
两位好哥们都在为陈霄抱不平。
陈霄自己倒挺淡定,一边喝酒一边说道:“这赛季我接了不少代言,加上俱乐部的分红,还有之前存的钱,能把唐牧洲的债给还了。我手头上还有一些积蓄,我琢磨着,拿这笔钱在学校附近开个小店,卖卖动漫周边什么的,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郑亦双眼一亮:“学校附近的店,生意都很好,我觉得霄哥这想法不错。”
郑阳也赞同:“霄哥,说不定你是被打比赛耽误了的商业天才,哈哈。”
陈霄笑着举起酒杯,看向两人:“来,干一杯,谢谢你们。”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但始终没醉。
他在郑亦家借住了一晚,次日就出发去旅行散心。
一整个休假期,陈霄都在外面玩儿,一个人的旅行实在是太自由了,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一天想吃几顿饭就吃几顿饭。他发现,其实,没有陈千林的人生,他照样过得很好,不用顾忌太多,也不用动不动就难受,轻轻松松的过一辈子,也挺好的。
只是,偶尔还是会梦见那个人。毕竟爱了太多年,人不能连梦境都控制自如。
***
下半年的比赛开始之前,陈霄回到了涅槃俱乐部。
旅游了一圈,他有些晒黑了,但这样的肤色看着更健康帅气。
个人赛他今年没报名,因为上一届拿过季军,这一届阿哲报名了,他也知道自己拿不下冠军,而且,他要用更多的时间培养新人。
但双人赛,他和阿哲的组合是涅槃的重头戏。陈霄在大事上向来拎得清,不会因为自己影响到阿哲,所以比赛开始后,他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备战中,绝不拖阿哲的后腿。
在俱乐部不可避免会见到陈千林,只是,陈霄不再像以前那样主动迎上去微笑着叫哥哥,而是很客气地称呼对方“教练”。陈千林欲言又止,但每次提到个人感情之前,陈霄都会用比赛相关的话题岔开。俱乐部人多口杂,陈霄又刻意躲避,陈千林很难找到机会和弟弟独处。
况且陈千林自己也很忙,不但要协助双人组制定战术,还要监督训练营的新人训练。
时间一天天过去,很快就到了十月中旬。
双人赛项目的战况越来越激烈,陈霄和谢明哲,成了双人赛中最强的组合之一。
本赛季老聂退役,聂岚这对双人组的Boss不在了,唐牧洲也没报名双人赛,结果,陈谢组合就成了双人组最强的Boss——他们一路过关斩将,四进二淘汰裴景山叶竹、半决赛击败归思睿刘京旭,一路杀进了总决赛!
他们在总决赛遇到流霜城的方雨、乔溪师兄弟。
水系控制多,节奏缓慢,陈霄和谢明哲每一步都打得很艰难,但陈千林赛前的战术布局非常出色,双方比分紧咬不放,一直从1:1拼到2:2,进入决胜局。
最后一局,谢明哲放心地将指挥权交给了陈霄。
陈霄精确指挥,和谢明哲默契配合,先用以命换命的打法把乔溪的水母卡全部杀光,两人再围攻方雨——虽然双方的卡牌数相等,可方雨一打二,加上亡语牌没队友后很难发挥出实力,最终无奈落败。
陈霄和谢明哲获得了第十二赛季双人赛的冠军!
两人激动地拥抱在一起,后台观战的涅槃新人们兴奋地跳了起来。陈千林等在后台走廊里祝贺他们,谢明哲主动跟师父抱了一下,陈霄却朝他笑笑,然后绕过他,转身去和新人们拥抱。
陈千林被晾在原地,脸色有些难看。
以前每次打完比赛陈霄都会主动抱哥哥,但现在,陈霄却在陈千林伸出手要抱他时,绕过了陈千林。这个动作透露出的嫌弃,让陈千林的心脏一阵刺痛。
谢明哲有些尴尬,只好摸着鼻子打圆场:“咳,今天真是双喜临门,我们在双人赛拿了冠军,陈哥正好过24岁生日。莹莹说提前准备了庆功宴,师父,快回去吧。”
池莹莹的声音也从走廊那边传来:“车在外面等,大家快走,免得被记者拦下!”
众人立刻跟上领队,陈霄走在最前,陈千林走在最后,中间隔着整个涅槃的队员们。
池莹莹带着大家来到提前订好的餐厅,她给陈霄准备了生日蛋糕,大家一起唱生日歌,池莹莹代表俱乐部,给陈霄送上了礼物。
戴着寿星帽子的陈霄,被大家围在中间,脸颊红扑扑的,看上去很开心。
陈千林主动走过去,拿出两个包装精美的盒子,目光温和地看着弟弟,说:“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陈霄,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