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天子,见啥吃啥,李家的一切食物他都感兴趣,李家的茅坑都恨不得挑起一指头尝尝咸淡。
万一合口味呢?
朕就是如此充满童趣和好奇的汉子。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男人也喜欢吃大猪蹄子。
在这个年代,猪其实已是家养的牲畜了,在“家”这个汉字里,上面的盖头代表房子,了猪,就是一个家。
只是猪的肉质没那么美味,而且权贵士大夫觉得猪很脏,猪肉是下等人才吃的东西,故而不屑去吃。
今晚李钦载算是为李治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李治没想到猪蹄炖入味了居然如此好吃,入口即化的口感令他欲罢不能。
吃相什么的已不在乎了,在李钦载面前,李治完全不必端着皇帝的架子,可以彻底地放飞自我。
吃得满嘴流油的李治眼里有光,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方向,那奋不顾身奔赴的样子让人莫名感动。
认真的男人最帅,认真啃猪蹄的男人……勉强也算帅吧。
转眼间,三只猪蹄已下肚,李治啜着油油的手指,恋恋不舍地看着砂锅里剩下的五只猪蹄。
理智告诉自己,他不能再吃了,再吃就爆血管了,可那该死的口腹之欲却仿佛化身为邪恶的小恶魔,不停在脑海里怂恿他,再吃一个,再吃一个……
“再吃一个,朕就不吃了!”李治咬牙,徒手又捞起一只猪蹄,张嘴就啃了下去。
这话说的,连砂锅里的猪蹄都仿佛受到了侮辱。
“陛下,您不能再吃了,再吃您的血管就爆了……”李钦载急忙劝道。
“啥爆了?”
“您的血管,”李钦载小心翼翼解释道:“就像牛粪里插了根炮仗似的,砰!爆了……”
比喻不吓人,但恶心。
李治想象牛粪爆炸的画面,那溅满一地的……
瞬间没了食欲,手里的猪蹄不香了,索然无味如同进入贤者模式。
“景初,你可真是个人才,连比喻都如此传神贴切。”李治叹了口气。
“东西不能浪费,留着收好,朕明日再吃。没想到猪蹄居然有如此风味,景初果然不凡,任何东西到了你的手里,都能变得神奇起来。”
李钦载如释重负,赶紧吩咐下人泡了一壶银杏叶水,给李治解腻降压。
“陛下刚才忙着吃,臣不忍打扰,其实臣有话要说。”李钦载垂头道。
李治似笑非笑:“你说。”
“呃,远在润州任刺史的我爹,名讳上思下文,俩月前不小心摔断了腿,臣心焦虑惶恐,欲向陛下告一段长假,携妻儿赴润州,侍奉父亲大人膝下,尽人子之孝道,还望陛下恩允。”
李治眯起了眼睛,笑道:“朕原以为只有你家的牛才会不小心摔断腿,没想到令尊也有同样的爱好……”
“爱好……”李钦载一呆,急忙道:“不是爱好,是意外,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