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庭轩:“反正我们秘密离开宗门,一路都要隐姓埋名,不方便乘坐灵舫,也不能带着毕方鸟,一路都要御剑,我们二人供乘玄水,背着你不是刚刚好?”
“……两个大男人,背什么背?”楚丹枫第一次后悔当初为什么非要装逼选扇子作为本名法宝了,他虽然也可以随便找一把弟子剑御剑,但总归没有本命武器来得快,决计跟不上玄水的速度。
最后,两人各退一步,楚丹枫站在前方,由花庭轩在后边抱着,两人才御剑而飞。
然后楚丹枫就后悔了。
这个姿势,好像更方便六师弟上下其手。
玄水暴涨数倍,于流云之上,轻而疾地掠过山川大河,楚丹枫也渐渐放弃了抵抗,任由花庭轩抱着腰,将下巴枕在自己肩膀上,不老实地向他耳朵吹气,“丹枫,你现在师尊许给我的了,以后不能反悔了。”
“……”楚丹枫被他吹得耳根发烫,“什么叫许配给你?我才是师兄!”
花庭轩从善如流:“对对对,是把我许配给你,那小师兄就更不能负心,宠我爱我关心我,心里眼里只有我。”
……这娇撒的,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楚丹枫面无表情地想:……算了吧,什么许配不许配的,你掏出来比我都大。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他愈发觉得自家师弟似乎没自己想象的单纯,“小绵羊”的外皮有些摇摇欲坠,偶尔会露出大尾巴。
就,总感觉自己被套路了,而且被套得不知不觉,还被套得很牢。
花庭轩见好就收,很懂得分寸,连豆腐也吃得恰到好处,他一直察言观色,在小师兄即将恼羞成怒时,总能及时收手。
俩人一路“打情骂俏”,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便抵达了目的地——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带”。
这里处于人、魔、妖三界之间,据说鱼龙混杂,民风彪悍。
入目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黄沙,风沙漫天,土地贫瘠,随处可见残缺不全的枯骨、衣衫褴褛的乞儿。
这些乞儿有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不怎么像人。
有的头顶生角,有的皮肤如鳞片,有的头大如斗、身子细小……
楚丹枫:“这是妖吗?”他还记得在妖市看到的那些奇形怪状、不爱穿衣服的大妖,也有长角、长尾巴的,但妖界的妖族似乎普遍比这里的要好看一些。
“不,”花庭轩却笃定道,“这些是魔族混血,你瞧,有角和鳞片的,应该是魔族与妖族的孩子,身体畸形的,应该是魔族与人族的孩子。”
楚丹枫奇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小时候在附近的村落里住过一段时间,偶尔了解过一些,”花庭轩语气平静,好像在说道听途说的、事不关己的逸闻,“魔族最重血统,也是因为通婚容易生出畸形。你瞧,果然都是畸形,弱小、丑陋,生出来就被丢弃了,杂种都不配活着……”
楚丹枫听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儿,难怪嵇魈那个亲舅舅,从一开始就反对嵇红菱与黎敬在一起,且后来也对花庭轩不闻不问呢,原来这样的歧视在魔族心里根深蒂固。
楚丹枫:“可是,也会有健康的孩子。”就比如你,你不但健康强壮,活了下来,如今还成了双极宗年轻一代弟子的翘楚。
花庭轩摇摇头:“就算有些看起来健康的孩子,也因为血脉不纯,被族人厌恶。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有的选,那些‘杂种’,应该不希望被生出来的。”
楚丹枫不由得又想起了当年自己深入花庭轩识海,“看”到的记忆碎片,小小的孩子不过四五岁,在清苦的荒村里,守着母亲的尸体,躲在漏风漏雨的破茅草屋里,还要被村里的顽童追打。
他们一边朝他丢石子,一边喊“怪物”、“杂种”。
小小的花庭轩,早在四五岁的时候,便明白了“杂种”的意思,并不是‘偶尔了解到’的。
楚丹枫忍不住又一阵心疼。
轩儿的母亲当年执意生下他,却没有能力保护他,刚出了魔界不久,就遇上斩妖除魔的道士,不得已退回“三不管地带”的一片村庄,没多久就撒手人寰,而庭轩的生父又是那样的负心汉,他心里应该有多怨恨?怨恨到“不希望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好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花庭轩却望着荒凉贫瘠的黄土路、路上那些怯弱、狡黠,又顽强的小“杂种”们,奇异地升起些别样的心满意足来。
在心里想:其实生到这世上也没什么不好,吃过那么苦也不算什么,因为,如今他已经苦尽甘来了——小师兄不是就站在他身边吗?
有小师兄疼他,过去那些苦难便都微不足道了。
而楚丹枫也像是心有灵犀,主动握住花庭轩的手,只是憋了半日,也不知该如何安慰——他不能说“我早就知道你的身世”,所以也无从安慰。
于是最后只憋出一句:“有师兄在,别怕,小师兄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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