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布和拖把,开始搞卫生。
一个多小时后,他已经弄完客厅和厨房,准备擦楼梯。
江妙妙打着哈欠下来,看见他愣了愣。
“你已经开始干活了?我以为你真跑步去了呢,怎么不叫我啊?”
陆启明道:“谁会叫猪干活。”
“……去你的,给我块抹布。”
他摇摇头。
“你没事做就去弄早饭,我马上就干完了。”
“好吧。”
江妙妙摸摸狗头,“肉肉,咱们做饭去。”
一人一狗跑向厨房,陆启明看着她愉快的背影,心里暖洋洋的。
厨房里有锅有灶,灶的燃料来自于岛上统一配送的煤气。
由于煤气管道是埋在地下的,到现在居然还可以用,打开就有火。
橱柜里有许多调味料,橄榄油、黑胡椒、盐等等,保质期很长,可以正常使用。
江妙妙从柜子里翻出几袋面粉和一麻袋土豆。
土豆全发芽了,叶子长得比菠菜都大,不能吃。
江妙妙把它们留着,准备有空的时候种到院子里,专心对付面粉。
迄今为止,她唯一还算熟练的面食是烙饼,用半个小时烙出七八张原味大饼,配上军粮里的咖喱酱,早餐硬生生吃出一股印度风味。
吃饱饭后,两人各捧着一杯饮料,讨论要做的工作。
连着换了好几次新家,这些事他们已经做得很娴熟了,很快便确定目标。
首先是收集物资。
虽说眼下整个岛都是他们的,但粮食放在眼前更安心,应该把能吃的能用的都集中起来保存。
要是哪一类不够,得想办法补充。
其次是过滤饮用水。
淡水湖的地下水并不流通,主要来自于雨水积累,中间可能会有细菌和微生物。
身边没有医生,万一喝水导致腹泻或感染,很可能去掉半条命。
最后就是享受生活啦。
这么美的风景,不多欣赏欣赏,简直是暴殄天物。
二人喝完饮料,精神饱满地出发了。
第一个目标是岛上政府设立的仓库。
根据陆启明之前旅游时听说的信息,这里每隔两周都会有运输船过来,给岛民们运送岛上没有的食物
。
如牛肉、牛奶、大米、水果等。
仓库常年保持满货状态,有专人管理。
管理的人已经变成丧尸,烧成骨灰冲进海里,仓库大门紧锁着,钥匙无处可寻。
陆启明找来一把斧头,对着门上的大锁狂劈一阵,除了火花四溅虎口发麻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江妙妙围着仓库转了圈,发现通风口,忙喊他过来。
二人撬开通风口上的铁栏杆,齐心协力爬进去,差点被里面食物腐烂时产生的毒气给熏死。
空气呛得人涕泪横流,陆启明脱下上衣撕成两半,用来捂口鼻。
两人眯着眼睛在里面翻找,从一堆堆已经风干的食物残骸当中,找到十几箱饮料,几十袋大米,与许多卷纸、毛巾、衣服被子等,岛外运进来的生活用品。
大门打不开,通风口很小。
他们便把箱子和麻袋拆开,一点点往外送。
送了大概三分之一,估摸着够用一段时间了,赶紧逃出去,坐在地上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江妙妙摸着旁边的物资,心里美开了花。
休息几分钟,陆启明找来一辆手推车,把这些东西运去昨天选好的新家里,堆在用不上的空房间。
两人继续工作,第二站是医院。
之前无数次受伤的经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药品的珍贵,尤其是感冒发烧消炎类的常用药物,恨不得贴身带着才好。
岛上人口少,医院规模也小,相当于乡镇诊所。
统共只有两层楼,四间病房,四间办公室,一大排点滴位,与一个很小的库房。
丧尸爆发后,岛民们大概习惯性的往医院跑,向医生求助。
因此医院成为状况最惨烈的场所,墙壁上一大片都是乌黑的血迹,宛如一幅后现代艺术画。
他们直奔库房,陆启明一脚踹开锁上的门,里面的货架上放着许多药。
江妙妙抖开袋子准备拿,一看药盒傻眼了。
盒子上的药名都是英文的,许多词汇都不常见。
她撑死了一个四级水平,看不懂啊。
在国外工作许多年的陆启明得意地挺了挺胸脯。
“给我打下手吧,小文盲。”
她不服,“你一体育生还好意思说我?”
“体育生怎么了?你是不知道几十年前上大学的
难度。能考上的都是万里挑一。”
“切,你就吹吧。”
江妙妙说归说,老老实实按照他的指挥,把用得着的药放进袋子里。
她瞥见旁边货架上的一盒,感觉有点眼熟,拿起来晃了晃。
“这是什么?”
陆启明扫了眼,收回视线,语速飞快地说了一句话。
江妙妙没听清,“什么?”
他尴尬地清清嗓子,重复了一遍。
“短效避孕药。”
“是么?”
她老月经不调,以前听说这种药能调节经期规律,可以试试。
江妙妙丢了几盒进袋子,陆启明陡然瞪大眼睛,想问又不太好意思问,只好装作没看见。
各类药物拿了上百盒,酒精、消毒棉、纱布等也装了几袋子。
二人打道回府,路过教堂门口,好奇地走进去看了看。
宽阔的厅堂里挂着一幅耶稣像,画像前面有十排座位。
由于建筑主体是白色的,一眼望去,很有点圣洁的感觉。
江妙妙侧着脸问:
“你相信有神明吗?”
陆启明摇头。
“为什么呀?”
“要是有,他怎么会任由他的信徒一个个死去?”
他说完低头问:“你信?”
她笑道:“我不信神明,但是信缘分。”
冥冥之中,是缘分让他们走到一起。
遇到他之前,她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年。
可是见到他以后,她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变得有意义有追求。
“快走快走,咱们该做午饭啦。”
江妙妙拉住陆启明的手,穿过无人的街道,回到漂亮的新家里。
手头有米,可以做米饭吃。
陆启明去耕地那边挖了几颗土豆和番茄,切块丢进锅里和米饭一起煮。
一小时后,一锅香喷喷的蔬菜烩饭出锅了。
米饭被番茄染成红色,点缀着绿色的欧芹叶子,看起来相当漂亮。
土豆的味道也很香,江妙妙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满意地竖起大拇指。
“真好吃。”
“真的?”
“嗯!你不觉得看起来特别像餐厅里的海鲜烩饭吗?可惜没有海鲜。”
陆启明:“……你想暗示什么?”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咱们现在靠海,岛上的人本来就是靠海产品为生的,所以你
看……”
他面无表情地说:“那些骨灰可都冲进了海里。”
“没事没事,大海那么大,这么点东西混进去,毒不死人。”
“海里的鱼没有食吃,会吃丧尸的残骸,搞不好你会从鱼肚子里吃出一根手指头。”
“……”
“有些鱼体型小,会把丧尸的尸骸当巢穴,在它肠子里钻来钻去。”
“……”
“大龙虾很喜欢吃动物尸体,遇到丧尸大概会游过去饱餐一顿吧,你确定要吃这样的海产品?”
江妙妙被他说得都快吐了,脸色发青,败下阵来。
“行行行,我继续吃土豆好了吧。”
陆启明忍俊不禁,“不过我觉得贝类还是可以尝尝的,它们主要吃水草和微生物,不如下午去礁石那边看看?”
贝壳好啊,牡蛎扇贝青口贝,都是江妙妙的热爱。
今天从仓库里找到几包粉丝,搞不好晚上就能来道粉丝蒸扇贝呢。
两人加快吃饭速度,解决完那锅烩饭后,就从屋中翻出鱼篓胶鞋水桶等物,奔向不远处的海岸。
由于码头那里昨天才焚烧过尸体,他们特地选了另一个方向,离那片海域远远的。
岸边布满了巨大的深色礁石,上面长满青苔,看起来毛茸茸的。
至于贝壳,乍一眼望过去,到时一个都没有。
江妙妙从未在海边生活过,见状有些狐疑。
“你确定这种地方有贝壳,不需要下水去捞?”
陆启明把胶鞋丢给她,自己赤着脚往礁石去走。
“等着瞧好了。”
江妙妙见状,赶紧换鞋跑过去。
身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回头一看,江肉肉也跟来了。
“肉肉,回去,别过来。”
这里浪可大呢,它又傻乎乎的,万一一个浪头把它给卷走了,她哭都没地方哭。
江肉肉却不肯回头,执着地跑过来,爪子踩进水里。
江妙妙打算去抱它,却见它往水里一钻,像模像样地游了起来,狗刨的姿势比她都标准。
……好吧,它还有这技术,差点埋没天分了。
江妙妙放心地朝陆启明走去,后者已经蹲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开始寻找贝壳了。
“咦,这个是吗?”
她瞥见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只是枚小石头,失望地丢回水里。
“你是不是傻?贝壳肯定吸在石头上,去地上怎么可能捡的到?”
陆启明回头,赤|裸裸地嘲笑她。
她冷笑,“你别笑话我,你找半天了有收获吗?自己也是个门外汉,半斤八两。”
“急什么?马上就有了。”
陆启明继续搜寻,不放过每一个缝隙,很快真的找到一个,举在手里晃了晃。
“你看这是什么。”
江妙妙要过去,不料脚底打滑,身体一歪摔了个四脚朝天,尾椎骨磕在石头上,痛得她眼泪狂飙。
陆启明忙过来扶她。
“你没事吧?”
她脱下胶鞋远远丢开。
“这什么破鞋啊,一点都不防滑。”
“破皮了吗?回去擦点药?”
她摇头,心思全在他手上。
“你到底捡到了什么?给我看看。”
陆启明递过来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粗看也像石头,但是仔细观察,就发现中间有条缝,表面凹凸不平。
根据江妙妙多年的烧烤经验判断——这是枚牡蛎。
陆启明找了块石头,用力一砸。
坚硬的外壳裂开,露出里面肥美的嫩肉。
呜呜,真的是牡蛎!
一枚可不够吃,她还要找。
江妙妙如同打了鸡血般站起来,赤着脚在礁石上攀爬,势要将这里的贝壳一扫而空。
然而对方跟她过不去,苦苦搜寻半天,除了脚板被青苔染成绿色外,一无所获。
陆启明又找到一枚,得意地朝她炫耀。
“你觉不觉得我像一个伟大的父亲。”
“父亲?”
“用双手赚钱养家,带食物回去,喂养自己不成气的傻女儿,还有贪吃的傻狗。”
“……少自恋了,指不定谁喂谁呢。”
江妙妙振作精神,继续找。
突然一个湿漉漉的黑鼻子拱到她手上,江肉肉浑身的毛湿透了,嘴一张,放下一枚小扇贝。
江妙妙:“!!!陆启明你看!肉肉找的!”
她激动地举起来,后者瞥了眼,不屑。
“这么小,够塞牙缝吗?”
江肉肉扭头钻进水里,片刻后回来,叼着一枚快有手掌大的牡蛎。
“陆启明,你看呐!它好厉害!”
陆启明看看自己手里的小螃蟹,气不打一出来,将它丢进水里继续找。
江肉肉发挥出真正的实力,继而连三地叼回来东西。
牡蛎、扇贝、海螺,甚至一只大龙虾。
龙虾很凶,把它嘴都夹破了。
它憨憨地放在江妙妙面前,咧着嘴笑。
“呜呜,我的好肉肉……”
江妙妙感动又开心地抱住它,摸摸狗头。
“你别找了,去玩吧,剩下的我们来。”
它摇摇尾巴,跑去沙滩上刨坑玩。
江妙妙提着快装满的水桶,来到陆启明身边,瞥了眼他可怜兮兮的收获,撞撞他肩膀。
“伟大的父亲?您女儿只靠您养的话,恐怕要饿死啊。”
陆启明怎能忍受这种屈辱?
起身说道:“你给我等着。”
然后往水里一跳,灵活地游远了。
江妙妙耸耸肩,继续找贝壳。
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大家收工回去,江妙妙把两个桶都装满了,陆启明只收获满身的盐粒沙粒。
回到家中,他拿了毛巾去湖边洗澡。
江妙妙用水冲了冲脚,踩着原屋主46码的人字拖,在厨房里啪嗒啪嗒地走来走去,鼓捣晚饭。
贝类太多,一次性吃不完。
她捡出来一些,剩下的养在水桶里。
晚上有三道菜。
黑椒粉丝蒸扇贝,番茄海螺汤,香煎大龙虾。
她以前一样没做过,全都是瞎弄,但因为食材新鲜,工序简单,出来后的味道居然挺不错。
从橱柜里拿出漂亮的盘子,把菜肴端到桌上。
江妙妙揭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里面的米饭已经熟透了。
“肉肉,陆启明,开饭啦。”
她喊了几声,没人应,走到二楼窗户朝湖边望。
美丽的夕阳下,她的男人和狗,正踏着青翠的草坪,缓缓归家呢。
☆、50、第 50 章
饱餐一顿后, 碗归陆启明收拾,江妙妙用他带回来的水, 去卫生间冲澡。
岛上气候温暖,他们又干了一天的活儿,用冷水洗澡也不觉得冷,反倒洗得人神清气爽,精神十足。
江妙妙身上的T恤穿脏了,全是汗臭味, 于是去楼上衣柜找新衣服。
从服装款式上看,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 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单独放在旁边,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她这才发现,原来抽的不是烟,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不过他才刚刚好转,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哼哼,你年纪大了不起。”
江妙妙懒得管他,随手拔了根草叶子,跟江肉肉玩起来。
她仿佛回到住在世贸大厦里的日子,有吃有喝,无忧无虑。
但现在的生活分明比那时好了更多,她想出门就出门,想晒太阳就晒太阳,没有东西能阻挡她,宛如这座岛屿上的小小国王。
陆启明抽了口雪茄,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扭头看看身边的人,故意清清嗓子。
“咳咳,你真的不希望我抽烟?”
“无所谓啊,你爱抽就抽,别来熏我就行。”
“你看着我。”
她回头,对方的嘴唇陡然贴上来,没有深入,就这么静静地贴着彼此,感受呼吸和体温。
海风吹拂着他们,晚霞照耀着他们。
江肉肉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他们相拥的身影。
最后一抹光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浩瀚的繁星悄无声息的占领天空。
江妙妙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低声说:
“太晚了,睡觉吧。”
陆启明点头,把狗赶进去,前后门都关好,与她进了主卧。
躺在床上,他想起她今天带回来的避孕药,以为她会做些什么。
但江妙妙上床就睡着了,缩在他怀中,两只手微微交握地放在胸前,睡颜安静而美丽。
身体里燥热的血液突然宁静下来,他亲亲她的额头,将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也进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在这座小岛过上了极其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晒在院子里,让阳光晒干。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江妙妙的游泳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之前只会狗刨,如今深吸一口气,可以在水底下游几个来回。
这天下午,陆启明从民居里拖出一条小船,去离岸远一点的海域钓鱼。
之前他就去过一次,带回来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鲑鱼。
两人当晚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江妙妙晒干,现在还挂在房梁上呢。
江妙妙有些晕船,不跟他去,与江肉肉留下,在岸边捡贝壳。
经过锻炼,她捡贝壳的手艺可谓是炉火纯青,对那些小东西喜欢躲藏的地方了如指掌,一抓一个准。
没过多会儿,就捡出来一脸盆。
家里还有许多,暂时不愁吃,可以偷个小懒。
江妙妙跑回家里,端来一杯岛民自家酿的,装在木桶里的啤酒,坐在沙滩阴凉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喝,满足地打了几个酒嗝。
江肉肉摇着尾巴从旁边过
,她摸摸它的毛,忍不住嫉妒。
“我们一个个都晒成狗了,就你还这么白。”
江肉肉对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感觉,盯着她手里的杯子,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她往掌心倒了点,递过去给它舔。
它尝出味道,一脸嫌弃地走开了。
江妙妙哈哈大笑,躺在沙滩上滚了两圈,突然想起这种日子过不长久,心里一阵失落。
陆启明现在能正常生活靠得是疫苗,疫苗只有九支,上岛后已经用了两支,剩下的最多还能管七个月。
七个月之后怎么办?
回去是不可能,顾长州会杀了他们,那么留下?
这里很不错,要是变成丧尸长长久久地住着,未必不是好选择。
但人类迟早是要回来的,十几年后,他们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见两个傻乎乎的丧尸,估计会毫不犹豫地爆掉他们的头吧。
爆头是什么感觉?
她回忆了一下丧尸脑袋炸开的惨烈画面,下意识摸摸脑袋,继续喝酒。
酒精是个好东西,让人盲目愉快,忘却所有烦恼。
江妙妙用脚尖在沙滩上抠出一个坑,喝完啤酒,打算睡一觉。
睡醒以后陆启明估计就回来了,到时一起回家,他洗澡,她做饭。
晚上吃什么好呢?把剩下的半条鲑鱼煮掉?
正琢磨着,海面上突然出现一艘小船。
她站起来眺望,正是陆启明的那艘。
他这么快就回来啦,出什么事了吗?
江妙妙忙跑到岸边,想问问他。
陆启明还未靠岸,就遥遥地冲她喊:
“快回家!”
“什么?”
“要来台风了,快回去!”
台风???
江妙妙往远处看去,果然,天空不知何时飘来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底下狂风呼啸,巨浪滔天。
她一直生活在内陆,对于台风只听说过没体验过。
新闻上报道过台风的威力,那可是连大树都能连根卷起的,更别说至今体重未破百的她了。
江妙妙闻言赶紧呼唤江肉肉,撒丫子往家跑,去院子里收衣服,收土豆,收咸鱼干。
收到一半时,陆启明也到家了,脚上的沙子都没来得及冲,帮着她一起收拾。
两人把院子里的东西全部收回屋子里,马不停蹄地关门窗。
楼
下七八扇窗户,楼上七八扇窗户,平时不觉得多,现在可真要命。
他们跑得快飞起来,终于只剩下两扇。
一扇在东,一扇在西。
江妙妙去了西边,把东边那扇留给陆启明。
她跑到窗边,抓住边框准备关上,一阵狂风从外面吹进来,玻璃像面锣一样拍在她脸上,又重重弹开。
她被打得脸颊发麻,头晕目眩,倒在地板上半天起不来。
陆启明听见动静,加快手上的速度,关好窗户来扶她。
“怎么样?受伤了吗?”
江妙妙艰难地伸出手。
“别管我,窗户!”
风不停的往里吹,走廊上的挂画,床上的被子枕头,床头柜上的台灯,全都被吹得飞离原位,满屋子乱滚。
陆启明只好先放下她,顶着大风艰难地走到墙边,努力关窗户。
可风就像跟他作对似的,他越用力,风也刮得越大,怎么都合不上。
江妙妙努力爬起来,抓着他的衣摆借力走过去,四只手一同往里掰,使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窗户给合上了。
房子并不牢固,四面八方都在漏风,外面的风声更是像鬼嚎一样,听得人心惊肉跳。
很快天也变暗了,屋子里阴沉沉的。
两人不敢在楼上待,跑到一楼看起来最为牢固的小房间里,把门关上,抱在一起。
曾经看过的视频在脑海中浮现。
台风把车吹飞。
台风把树吹飞。
台风把屋顶吹飞。
江妙妙听见楼上传来哐当一声巨响,心脏跟着跳了跳,声音都变了调。
“咱们的屋顶是不是没了?”
陆启明似乎一点都不担心。
“不至于,建在海边的房子没那么脆。”
“可我刚才明明听见……”
“你想出去看看?”
“我才不想。”
“那就是了。”陆启明摸摸她的头,“乖,没事干就睡觉,睡醒台风就过去了。”
门外的动静跟来了群发疯的霸天虎似的,谁睡得着啊。
江妙妙搂着他的腰,突然想起一事。
“完了!”
陆启明问:“怎么了?”
“我挂在窗户上的海带没收回来!呜呜呜,我晒了好几天的海带啊,马上就干了,我都想好了用它炖汤的……”
她痛心疾首,他却噗嗤一
下笑出声,亲亲她道:
“知道了江奶奶,你那点海带没了就没了,我再给你捞。”
“呜呜……”
她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非常害怕屋子倒下来,把两人压死。
他们才过了两个月的好日子,远远不够啊。
“陆启明。”
过了几分钟,她忽然喊他。
陆启明嗯了声,“还有什么忘了收?将来我都给你补上。”
“我们结婚好不好?”
“……什么?”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揉揉耳朵,想让她再说一遍。
江妙妙完全是冲动之下说出那句话的,现在反应过来,很不好意思。
“没什么。”
她闭上眼睛打算睡觉,对方握着她的肩,摇筛子似的把她摇醒。
“你要跟我结婚?!”
江妙妙脸一红,推开他道:
“我困死了,别吵我。”
陆启明激动得不行,用力把她搂进怀里,力气大得像要勒死她。
“好!我们结婚,明天就结!”
江妙妙喘不过气,心里却甜滋滋的。
不过几分钟后,她又有点后悔了。
她喜欢陆启明,陆启明喜欢她,两人结婚顺理成章。
可别人结婚都是男的先求婚,送钻戒,送鲜花,有求婚仪式,很隆重的。
而她呢?
台风中心血来潮的一句话,对方什么都没做,只一个“好”字,就把这事给定了?
然而两人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陆启明也没地方买鲜花买钻戒。
因此江妙妙把这点遗憾压进心底,开始琢磨自己的婚礼来。
台风刮了半天加一夜,翌日早上才渐渐消失。
二人从小房间出来,被外面的画面吓了一跳。
客厅厨房一片狼藉,碗盘米面撒得到处都是,窗户破了好几扇,雨水流进屋子里,地板上全是水渍。
他们走出去看街道,情况更糟糕,简直像被一窝土匪洗劫过。
好好的镇子,居然变成这个样子。
江妙妙看得想哭。
陆启明捡了两只颜色不一的拖鞋穿上,拿起垃圾桶说:
“先收拾吧。”
江妙妙点点头,踩着客厅里的那滩水,去楼上找抹布。
台风过境只需要一夜,他们把家恢复原状却花了好几天。
湿透的家具要搬出去晒,床单被子要洗,
地板要擦干。
打碎的盘碗和花瓶装了好几垃圾桶,江妙妙去隔壁邻居家里挑了许多完好的盘碗,运回家中填满橱柜。
陆启明把破损的窗户修好了,从别的房子里拆下玻璃,安到他们家里。
全都完成后,两人累得不想动,坐在院子里晾晒的沙发上,晒着太阳昏昏欲睡。
江妙妙几乎都开始做梦了,陆启明猛地一下跳起来,推她。
“醒醒!”
她困倦极了,“干嘛呀,不都做好了吗?”
“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结婚!”
自从那天她说了那句话后,陆启明就一直心心念念,根本忘不了。
江妙妙想起这个,有点害羞,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真的要结吗?还是算了吧,咱们结不结也没什么区别。”
“必须结!什么事都可以懒,这个不能懒。”
“可是我有点累……”
“好吧,你继续休息,我来弄。”
陆启明也累,爬上爬下修窗户废了他不少体力,但是一想到他们要结婚了,就生出无限动力。
他往屋里走了两步,突然停下,回头问:
“结婚要做什么?”
江妙妙愣了愣,努力回忆自己喝别人喜酒时的经历。
“额……做顿好吃的?”
陆启明若有所思,点点头,走进了屋里。
所以她的婚礼很可能只有一顿饭?
那可不行!
求婚仪式已经省略了,这个不能省。
江妙妙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追过去找他讨论,最后确定了几件事。
1,结婚地点。
镇上有教堂,但他们都不信神,所以只需要选个风景好的。
湖边很不错,绿草如茵,水波荡漾。左边是山,右边是海,就选那里吧。
2,食物。
这个由陆启明负责,他手艺好,还会做蛋糕。
婚礼上当然应该吃最好吃的。
3,婚纱。
岛上没有婚纱店,甚至没有服装店。但是江妙妙在一户人家里看到了脚踩缝纫机,还能用。
而婚纱的布料跟窗帘布也差不了太多,都很华丽。
所以她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给自己亲手做一件婚纱。
至于结婚的日期,定在了全部准备完毕之后。
做婚纱可是个浩大的工程,很需要时间。
当天晚上,江妙妙让陆启明把缝纫机扛回来,放在客厅,然后拉着他陪自己满镇子转悠,找最好看的窗帘布。
原住民们喜欢英式乡村风,窗帘不是小碎花就是格纹,用来做婚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
两人找了很久,最后瞄准镇上唯一一家餐厅里的窗帘——白色的棉布上点缀着些许蕾丝,简约却优雅。
由于前不久才经历了台风,窗帘上溅了很多泥点子,需要洗。
陆启明扛来梯子,拆下四套窗帘。
江妙妙用桶装着提到湖边,连夜洗刷干净,晾在院子里。
第二天醒来,已经被海风吹干了。
婚纱该怎么做?
她找出一条尺寸适合自己体型的裙子,放在铺平的窗帘布上,比着样子剪出上半身。
然后发挥想象力,剪了个大大的裙摆。
婚纱裙摆要撑起来才好看,镇上找不到裙撑,只能多做几层裙摆,靠布料撑起来。
她又剪了两个裙摆,把多余的废料堆到一边,打开了缝纫机。
作为一个手残党,缝纫机她是从没摸过的。
不过小时候家里有一台差不多的,她妈老用,还给她做过小裙子,所以隐约有点印象。
貌似线是先从这边穿过去……然后再穿那里……
江妙妙摆弄了一个上午,失败无数次,总算找到正确的步骤,缝纫机嗒嗒嗒的声音在屋子里响了起来。
陆启明钓到两只大龙虾,提着桶从她前面经过,凑过来看了眼,意外地哟了声。
“真能用?”
“让开让开,你身上臭死了,别弄脏我的布。”
“你确定你做得是婚纱,不是围裙?”
江妙妙停下动作,瞪他一眼。
他笑嘻嘻地冲她抛来个飞吻,走进厨房。
把布料按照形状缝合好,挖出一个桃心领,锁边。
一切进展的很顺利,第二天中午,成果便出来了。
因为手艺不够精湛,裙子看起来很粗糙,只勉强有个婚纱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