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嘴滑舌!”绫玖闻言,冷哼了一声,不过心里并没有真的不悦,她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绫玖想了想,又认真地补充了一句:“虽然我很感动,也相信你对我是真心的,但我还是不能答应你,因为我真的没有改嫁的打算,抱歉!”
别看绫玖拒绝得这么干脆,可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因为这人一旦对她彻底死心,她可能就吃不到那些美食了。
再也吃不到美食,这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无疑是个酷刑。
绫玖想到这里,心里思索着要不去镇上买个房子,他们搬到镇上住算了。
因为根据原身的记忆,镇上有两家酒楼,还有几家小饭馆,至于味道怎样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总归比家里人做的好吃吧?
原身除了为人严肃之外,也是个比较节俭的人,自然没去过镇上的洒楼或饭馆吃饭。
毕竟比较普通百姓都没什么钱,平常不得不节俭,一般都舍不得乱花钱。
辛家以前也仅仅比别人家条件稍等好一点点而已,还远远称不上富裕,所以原身也同样舍不得花钱去酒楼或饭馆吃味。
哪怕有事需要在镇上呆上一天,原身也是宁愿饿着肚子等回家再吃饭,或是买个包子馒头填填肚子什么的。
绫玖可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毕竟她如今可不缺银子,不说花钱大手大脚的,至少去酒楼吃饭还是吃得起的。
当然啦,绫玖也不是那种吃独食的人,所以去酒楼吃饭也不是长久的办法,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请个会做饭的厨子回来。
“没关系,你有拒绝的权利,但我不会轻易放弃的,我愿意等,等到你愿意的那一天。”
再次被拒绝,绫修谨心里虽有些失望,却也没有不高兴,毕竟婚姻大事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
所以他只能等,等她松口的那天。
“随你!”绫玖闻言,心里感觉有些不是滋味,直接转身走了。
绫修谨看着她的背影,那双深邃的黑眸中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意,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在回去的路上,绫玖听到村里的两个妇人正在聊绫修谨的八卦。
妇人a:“你说丰老三如今手里头都有不少银子了,还不娶个媳妇,难不成他还真打算当一辈子的光棍不成?”
妇人b:“谁知道呢,说不定他觉得自己都有儿子了,没必要再娶什么媳妇也不定。”
“什么儿子?又不是亲生的,我就不信他不想有个亲生的儿子。”妇人a一脸不屑的反驳道,语气有些酸溜溜的。
两人口中的‘丰老三’不是别人,正是原主丰永年,原主虽然没有亲兄弟,却是有堂兄弟的。
原主排行第三,因此被人称为丰老三,不过有不少人喜欢在背地里称呼他为‘老光棍’。
妇人a的语气之所以这么酸,无非是出于嫉妒罢了,一方面是嫉妒绫修谨从一个娶不起媳妇的穷光蛋,变成了颇有名气的‘名人’。
另一方面则嫉妒绫修谨对狗蛋一个养子那么好,竟然还供他念书,要知道这时代念书可是很费银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