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出发是五点十分,到达大河县将近七点。
拖拉机一停,众人就立马下车,直奔市集。
叶栀不是本地人,对这里的印象也只停留在刚到时的那一次假期游荡。
可那一次她是带着任务出行的,加上疑是乱入了黑市,让她心惊胆战,根本就无法观赏这里的风景。
七点的县城,此刻已经大亮。
沈清归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节省时间,直接把一群人都送到了市集口。叶栀这才发现,这所谓的市集,竟然是上次她误入的卖东西的那条巷子?
“这里不是黑市?”叶栀的声音很小,除了一直关注叶栀的沈清归,没人听到。
沈清归本要后退的脚顿在那里,他垂着眸,盯着小姑娘迷茫的小脸又开始牙痒痒了。
谁告诉她有黑市存在的?
沈清归一瞬间的气势压都压抑不住,也不知道是不是心虚,偷偷观察着人的赵来娣下车时看到了沈清归冷飕飕的脸,吓得没站稳,直接跪倒在地上,脸着地。
赵来娣摔得狠,鼻子的下巴都磨出了红痕,特别是鼻子,都出血了。
叶子看到她这个样子,倒吸了一口冷气。
春花婶子虽然很讨厌王招娣总是没事找事,蠢而不自知,但对于她可怜的女儿,还是抱有很大的善意。
见她摔倒没人扶,甚至还被王招娣骂,就立马沉下脸,一巴掌拍开她指着赵来娣大骂的手。
‘啪!’
“丢不丢人现眼?”
“自己的女儿摔倒不扶着就算了,还在大庭广众下骂她?”
“有你这样当娘的吗?”
春花婶子吼得比王招娣骂人还大声,一下子吸引了大批赶集的观众。
王招娣是个窝里横的蠢人,被打骂了,一下子也就怂。可她依旧觉得自己有理,又被这么多人看着,觉得丢脸,又板起老身板辩解。
“怎么就我这样当娘的?我也是为她好,都要出来相看的人了,竟然还弄得破相。这,这要是你家会要啊。”
春花婶子一顿,“相看?”
“不然呢?谁有这个闲钱带这丫头出来?”
这话春花婶子不好接了,但随意打骂就是不对。
春花婶子黑着脸把赵来娣拉起,见她下巴磨出血,满脸灰尘,也不知道用什么擦拭。
这时,叶栀递过来了一张绣着小花的手帕。
“婶子,用这个吧。”
春花婶子一看是叶栀,脸色缓了缓,接过后想帮赵来娣擦干净脸,却被她轻轻躲过去。
“来娣?”
“不,不用了。谢谢婶子的,的叶知青,我自己来就可以。”
春花婶子看了看手帕,又看了看赵来娣的脸,叹气道:“行吧。手帕你拿着,到时……”
“不用还,送给你吧。”怕赵来娣嫌弃,叶栀道:“你放心,这个是新的,我没用过。”
听到这话,原本不敢用力的手,徒然收紧。
赵来娣低着头,叶栀只看到她抿得发白的嘴唇,也不知道她介不介意。不过赵来娣没有说话,叶栀也只当她不介意了。
经过这么一闹,又拖延了进市集的时间。
春花婶子这次外出购买的东西比较多,叶栀跟她不同路,两人进去没多久,就分开了。
市集不算是很大,也是当时看到的一条长长的巷子,不过跟当时不同的是,原本冷清且充满紧张感巷子,现在热闹朝天,小小的一条小巷人满为患。
什么都有买。
有自家种的菜,家养的鸡鸭鹅。
手工制作的竹篮,糕点等等。
叶栀的目标很明确,只卖吃的。
反正就是看到好吃,想吃,都买了。
不到半个小时,她背出来的背包瞬间装满,就连手也挂得满满的。
但即使这样,她依旧没有停下脚步,还在不停的逛,不停的买。
沈清归跟在她身后,看得胆战心惊又无奈。
她拿这么多,怎么就不怕手疼的呢?
最后还是沈清归看不下去,显出了原形。他买了一个竹篮,直接过去把她手里的东西都放在篮子里。然后像个木头一样站在叶栀身边,当起了苦力守卫者。
这时叶栀正在纠结买不买当地特产——粽子。
因为粽子馅多,且重。加上现在天气热了,也不一定放的长久。她在纠结自己买不买,买了怎么带回去。
就在这时,沈清归出现。
直接把她手里的东西拿走不说,还付钱买了她纠结很久的肉粽。
叶栀:……
她神奇的发现,她现在竟然能淡定的面对狗男人突然伸出来的手。
果然,人的潜力无限大。
买粽子的是一位老太太,不会说普通话,说的是当地的土话。见是沈清归付钱,又看两人站在一起登对好看,那张充满岁月痕迹的脸,突然绽放。
老太太笑道:“娃娃是个会疼人的。”
“这是你媳妇吧?买点甜粽,这个好吃,红豆做的,补身子。”
叶栀虽然前世是南方G人,又带着原主的记忆,但即使这样,还是很难听清楚老人家说的是什么。
老人家虽然说的是G省流通的话,但地方音重。开始叶栀还能勉强听得懂,到了最后,她说得快了,叶栀就听不懂了。
叶栀下意识的抬头看沈清归,想询问她老人家说了什么。
可她才抬头,就被男人耳后根跟给吸引住了。
男人皮肤偏黑,有种故意晒黑的嫌疑,可即使这样,还是能明显的看到那只耳朵的翻红。
叶栀更加好奇了。
这老太太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以至于……害羞了?
害羞这个词,以前她想都不敢想往这张脸放。
叶栀左看右看的,正打算问老人家说什么时,仿佛早已知道叶栀举动的沈清归,又立马给了钱,都不用老人家帮忙收拾,直接抓过粽子扔到篮子里,就拉着她往外跑。
沈清归像被鬼追,叶栀差点跟不上,更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这里人多,也不知道男人是怎么做到带着她跑,还能不被人撞到的。
总之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叶栀气喘吁吁的停止时,人已经被沈清归带到了一条死胡同里。
周围寂静非常,路口更是清冷,连个人影都没有。
叶栀瞪着狗男人,喘息道:“沈清归你这个混蛋。没看到我背着东西吗?”
吼完,一阵冷风吹来,她往四周看,入目的了无人烟的清冷,四周环境令她脑洞大开。
她狐疑的看向沈清归,“你该不会是得不到我的人,就想得到我的尸体吧?”
沈清归:……
没忍住弹了一下她的额头,在她抱头痛喊之前把她背着的背包拿下。
即使沈清归有准备,还是被这重量跟吓着。
这背包至少十斤。
“胡闹。”顿了顿,“那这么多东西,你不觉得重?”
怎么可能不重。
不过对于吃货来说,这点重量跟嘴馋相比,算不了什么。
叶栀抱着额头,看着沈清归的眼神就不对了。
她眯着桃花眼,道:“你这是嫌弃我买得多?”
叶栀都打算好了,要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说是,她就立马跟他散伙。
沈清归没g到她的点,他手痒痒的又往她额头上弹去。可这时叶栀用手捂着,男人并没有用力的手指落在她手背上,有种酥麻的麻痛。
叶栀下意识的用另外一只手盖着被弹的手,瞪人的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点疼痛,终于不再凶巴巴的了,可却变得惨兮兮的。
要哭不哭,小姑娘似乎抓住了他的弱点,往他心上捅刀。
沈清归无奈又宠溺的把她的手拿下,放到嘴边呼气,又一边安抚:“嫌弃谁也不能嫌弃你。”
“再说呢,我还觉得不够呢。”
“但理不是这个理,你买是能买,但不能自己拿。”
“扭伤手了怎么办。”
沈清归没说的是,扭伤手了,又要哭鼻子了,最后最疼的还不是他。
“还疼?”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清归觉得小手比刚才更红了。
叶栀在男人给他吹气时就思绪混乱,这会儿听到男人的问话,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男人皱起眉头,想再一次往她手背吹气,她像被踩了猫尾巴的猫儿,惊得汗毛都立起。
连忙把手抽回藏在身后,仿佛还觉得不够,特别是在她抽回手的瞬间,男人迸发的强大气势,让她逃离。
可她早就是沈清归手里的猎物,优秀的猎人又怎么会放自己的猎物走?
她的身体都还没动呢,人就被扣入怀中。
不管叶栀怎么挣扎,都逃离不了男人圈起的牢笼。
“别动。”
“再动信不信把你另外一边也刻上印记了?”
印记?
什么印记?
叶栀的脑袋还在发糊呢。
愣是没在第一时间明白男人的意思。
直到男人灼热的呼吸覆盖在她的脖子上,叶栀才从另一边隐隐作痛的脖子回过神。
俏脸迅速黑了下来。
沈清归一看,糟糕。
这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人都还没哄回来呢,这又被自己给逗没了。
沈清归试图挽回。
可叶栀是谁,被娇宠了十四年,家里老小有求必应,性子已经娇得掰不回来了。
尤其是这一个多星期做贼似的捂脖子,搞得她现在后遗症非常的严重。只要有人往她脖子上看,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别人知道了她跟沈清归的奸情。
啊呸!
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逼迫她成的奸情。
总而言之,她气还没消呢。
这个狗男人竟然还敢提?
提就算了。
还敢用这个来威胁她?
刻印记是吧?
行,她叶大小姐现在就给他深深的刻上一个。
叶栀疯起来,连她自己都怕。
她现在眼里只有狗男人的大动脉,踮起脚尖,就往男人的脖子上啃。
使劲吃奶的力气,就想咬得狗男人哇哇叫,让他深刻的记住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沈清归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此时他的脑子开始发糊了。
虽然这段时间他跟叶栀有过不少的亲密接触,但也只是发于情止于礼,唯一一次过线的,也不过是啃了一口叶栀的娇嫩脖子。
但那时害怕失去小姑娘的恐惧居多,即使事后想起,也是怎么哄人,哪里像现在这样,这样……
刺激!
小姑娘浑身娇软,呼吸香甜,宛如最致命的毒药,渗入骨髓,勾得他神魂颠倒,神志不清。仿佛只要她开口,他连命都能给她。
所以当脖子上传来刺痛时,沈清归不仅没有反抗,反而还犯贱的放松全身警惕,把自己送到叶栀的口中。
任由她发泄,任由她撕咬。
……
作者有话要说: 叶栀:我咬得痛不痛?
沈清归:……还行?
叶栀:你犹豫了,是不是我咬得不够狠。算了,我再咬大力一点吧。
沈清归:……默默的伸出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