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杆的划痕中有黑色的污渍,是食肉后爪子里残留血垢。
“信鸟因为要便于训练,通常选择比较温顺的品种。就我所知,会饲养这种大型猛禽做信鸟的城邦除了中央城之外,就只有泗水城,那是西部王城下的一个都城,城主是西王的心腹。”
罗什看林烁对这个感兴趣,又多说了点。
“信鸟要从小喂养,把小信鸟孵出来后,定期带到远处,看它能不能飞回来,然后逐渐增加距离,直到最后固定让它在两个地方之间往返,信鸟就养成了。”
林烁点着头,边走边看他。
“怎么了?”罗什问。
“你好像对信鸟的习性很了解的样子。”
“这个啊……”罗什笑道:“我以前是奴隶,你知道的吧?”
林烁抿了下唇,后悔提起这个问题:“你要是不想说的话,可以不说的。”
“没什么不能说,”罗什道:“我是中央城的奴隶,小的时候,干不了别的,就跟着老阿达一起住在兽厩里,他养驼驼兽,我喂信鸟。”
“什么时候开始?”
“有记忆起吧。”罗什想了想:“我应该感谢那些信鸟,要不是它们脱落下来的羽毛,还有冬天窝在它们中间睡觉,我早就冻死了。”
“可惜这些信鸟被训练得很乖,都留在中央城不跟我走。以后有机会的话带你去看看……怎么了?”他看着林烁,林烁一脸思索的样子。
林烁想了想,这里的信鸟体型很大,还没有板凳高的小朋友就要照顾许多比他还要高大的信鸟……
虽然嘴上说得轻松,但很不容易吧。
他从怀里摸出一块麦芽糖:“给。”
“怎么?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罗什说着,嘴张开。
“不是小孩子怎么了?我想给谁吃糖还需要理由?”林烁把糖塞到他嘴里。
罗什看着他:“很甜。”
人和糖一样,都是外面甜,里面的心更甜,还软。
炎瞳跟在他们俩身边,不知怎么的,觉得自己很多余一样,阳光照在他脑门,略刺眼。
“城主,我先走了哈。”他摸摸脑门,跑去检查驼驼兽拉的车。
他钻到车底,给轮毂上了些油,边干活边摇头——城主笑得那么善良,不正常啊不正常。
而且他连小时候的事都说给烁哥听,他不是最烦被别人知道小时候不抱着信鸟睡不着吗?两个人什么时候关系好到可以聊“小时候”了?
炎瞳心里有点吃醋——什么时候才有人和我聊“小时候”?我可以和他讲手撕十几只凶兽的英雄往事,保证非常凶猛。
……
罗什这次带来的战士有好几百个,他留下一半在这里守着采油场,约好了每半个月一换班,顺便载着物资过来。
采油场中原本那些奴隶大多数都来自蛮荒森林,是被鬣狗部落抢来的,也幸亏如此,他们没被带去其他城市卖掉。
采油场用他们干活有三个原因——一来是野蛮人奴隶结实耐用,一个顶俩;二来是占据采石场的几个城主相互防备,都怕对方的奴隶太多,以后抢走自己这边的利益,三来是野蛮人奴隶保密性好。
总之,这些奴隶大都表示愿意和自己部落的人一起回去,很想家。罗什也不强求,把自己车上的水和干粮分给他们一些。
还有一小部分来自其他城邦的普通奴隶,听说黄沙城愿意接纳他们,而且黄沙城没有奴隶制,毫不犹豫地决定加入黄沙城。
他们当即就改了口:“城主,书记官。”
“嗯,”罗什答应了声,邀请林烁和自己一起上车。
“你上次说的象棋、跳棋、以及扑克牌我做出来了一副,还有骰子,你想玩哪个?”
林烁眨眼——看来一路上不会太寂寞。
这时——
“等等!”
狮金从部落的队伍里跑出来,带着他的大狮子一起,道:“烁哥,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去黄沙城行吗?”
“为什么?你们部落的人同意?”林烁看了一眼狂狮部落其他人。
他们耸耸肩,表示管不了狮金,随他吧。
“部落里的日子太无聊了,自从上次跟随过你之后,我的心告诉自己,我无法再继续这种平淡的生活,我想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狮金坚定道。
要说原本他还有些犹豫,舍不得部落里的兄弟。但现在嘛……
“烁哥,你说的没错,又不是不能探亲,就当我出门打工了!还会再见面的!”
“但是往返一趟很浪费时间。”
狮金将目光看向奇迹:“不是说奇迹能长到三十几米长吗?到时候它带上我,还有烁哥,再加上阿金,岂不是小事一桩?”
“烁哥你如果没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帮你喂奇迹!保证把它喂得高高壮壮!”
奇迹正抓沙漠里的小虫子玩,听到自己的名字,歪头:“唧?”
罗什怜爱地抚摸了下它的头——孩子才这么大,就已经背负起了成为大型载客唧的使命,不愧是自己和林烁的崽。
“唧唧!”奇迹以为罗什在跟它玩,欢快地在沙地上跳了几下,用翅膀拢住他,头在腰上蹭了蹭。
——终于能和爸爸在一起了,真好!
林烁也没什么可反驳的,征求了罗什的同意后道:“那就走吧。”
“等等。”
“等等!”部落的队伍中顿时传来许多声音。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争先恐后道:“我也想去!”
“还有我。”
林烁:“……”
不甘寂寞的灵魂,还挺多。
“你们会把黄沙城给吃穷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烁哥带着一群穷亲戚去当官
还有一章=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