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被吓得够呛,现在一看是虚惊一场,立刻暴躁地骂了一句,路文静被他骂得露出了委屈的表情,握着撬棍低下了头。
看到王建明粗鲁的态度,程知初不禁皱了皱眉,但王建明还没消气,又把枪口对准了程知初,上下打量着他:“你说有鬼的脚印?脚印在哪儿?”
他那带着阴阳怪气的表情让程知初心里也来了火,表情冷了下来,说道:“刚才我确实看到了带血的脚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见了。”
“没有脚印?其实就是你眼花看错了又不好意思承认吧?我说,你们能不能别老这么吓人,本来就够紧张的了,真把人吓坏了该怎么办……”
王建明抱怨了一气,然后扭头换了副表情,小心翼翼地对神情难看的任雪笑了笑,说道:“小雪,你没被吓着吧?哎,你冷不冷?这里挺冷的,要不要我把外套脱下来给你……啊?不要?可是我看你脸都发白了,还是穿上——”
“够了,你闭嘴,还嫌不够丢人啊!”
任雪脸色涨得通红,觉得王建明简直丢死人了,伸手把他手上的外套打落下去,激起一地灰尘。接着她气冲冲地转身,走到路文静面前,帮着她把脚从烂掉的窟窿里拉了出来。
王建明无措极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惹她生气,连忙慌张地开口道:“小雪,对不起,我……”
“闭嘴!”任雪头也不回,吼了他一句。
气氛一时间非常僵硬,白易扶着程知初,俊美的面容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看向其他几人的目光却十分淡漠,尤其是在掠过王建明身上时,更是冷了几分。
程知初没注意到他的表情,只是觉得必须得有个人打圆场,于是虽然心里还是不爽,却也说道:“抱歉,哥们,刚才吓到你了,不过我们也不是成心的,而且我还是觉得我肯定没看错,这里真的出现过血脚印,左脚的前脚掌似乎还被砍断了,可能就是某个以前死在这里的人。”
王建明没再吭声,路文静被任雪拉出来以后,拿出了一个染着血迹的陈旧信封,声如蚊呐地开口:“我找到了这个……看上去似乎是一封信。”
“我也找到了一把钥匙,不知道是用来打开哪扇门的。”
程知初把钥匙拿出来给大家看了一眼,五人重新聚拢到一起,程知初接过那个信封,先看了一眼封面的落款和地址,随后把信封拆开,解读着里面的内容。
“这是……这座公馆第二任主人的书信,是寄给他妻子的。”程知初皱着眉说道。
【给我的甜心:
亲爱的,你一定想不到这次我会给你带来怎样的惊喜,我竟然买下了索尔查公馆,而且还是以一个极其不可思议的低价,我要开心疯了,现在就想把你和孩子接过来和我一起住!
自然,索尔查家族肯卖出这座公馆是有着某个理由的……虽然你可能会害怕,但我必须和你讲明真实的理由。
就在一年前,公馆发生了一桩惨案,它的主人,索尔查家族的小女儿,梅洁夫人,以及所有佣人甚至是活着的牲畜,全都在一夜之间惨死于公馆,而凶手至今还未逮捕归案。
上帝啊,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凶手一定与索尔查家族有着极深的仇恨,否则不可能会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
看到这里,或许你会想问,为什么我没有提到梅洁夫人的新婚丈夫,难道他还活着?
不,事实上,传闻中说早在这起惨案发生之前这位先生就死了,而且就死在公馆的地下室里,只不过没有证据证明,也没人见过他的尸体,所以警局一直是按照失踪登记的。
附近的居民一直在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这位查理先生,也就是梅洁夫人的新婚丈夫,很有可能就是被梅洁夫人杀死的。
结婚前的查理先生只是一个乡下出身的穷小子,但他长相英俊,梅洁夫人对他一见钟情,他因此入赘索尔查家族,成为了上流社会的一员。
也正因如此,许多时候梅洁夫人对他就像是对待一条狗,稍不合她心意,她就会对查理先生恣意侮辱打骂,他在他的妻子面前根本毫无尊严可言。最后,可能他们之间发生了某些争执,梅洁夫人索性直接杀死了他。
我在地下室里看到了一些骇人的证据:地下室的地面和墙壁上有很多抓痕,甚至还有陈旧的血迹。我曾请佣人来清理这些血迹,但它们无论怎样都无法被除去,不难想象,地下室里一定发生过极为可怕的事。
或许后来的惨案就与查理先生有关,但我不想探究这里面的秘密,因此我决定把地下室永久地封闭。
你同样不用担心,亲爱的,类似的烦恼绝不会出现在我们身上,因为我和你是如此恩爱,并且将会一直恩爱下去,直到永远。
对了,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公馆二楼的主卧室,也就是他们夫妇曾经住过的卧室里有一道暗门,藏在一幅油画的后面,需要用钥匙打开,但我一直没有找到钥匙,暗门的材质十分结实,无法被外力打破。
等你来了,我们可以带上孩子一起寻找钥匙,这将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家庭寻宝游戏,一定会充满乐趣!】
“……落款是‘你的挚爱’,信到这里就结束了。”
程知初将书信念完,抬头看向了其他人,任雪听完,正要说些什么,却忽然感到自己的肩膀被人从后面碰了碰。
她以为是王建明要楼她的肩膀,紧蹙眉头,挥手就要把他的手打下去,却落了空,什么也没有摸到。
但与此同时,她仍然能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触碰着她的肩膀,还滴落下了液体,在她肩膀的布料上晕染开来,散发出了淡淡的血腥味。
她的身体骤然变得僵硬,缓缓地低下头去,通过双腿间的缝隙看了一眼下后方。
一双足印清晰地出现在了地面上,紧贴着她的后背,左脚缺了前脚掌,在灰尘上印出了黑红色的血迹。
“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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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易的日记·第五部分
为什么要惹知初生气呢?
既然怀疑他,那就让你和你的女朋友真的撞鬼好了。
PS:知初害怕的模样真可爱,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