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还是这么惨烈的死法,让北城从小就遭受不少流言蜚语。
他幼年时吃过很多苦,先在孤儿院呆了几年,然后去了寄养家庭,虽然有吃有住,毕竟不是血亲,待遇差了许多。他们只是养大他,却忘了拥抱和爱,所以他从小就知道什么叫寄人篱下,懂得谦卑地活着,不做过多的奢求。这些苦难在小小的北城心里埋下扭曲的种子,让他格外渴望富裕的生活,童年缺失的,都要从社会地位上弥补。
为了出人头地,甚至能为此付出一切,实际上,也许他才是性格最崩坏的那个。
他开始写作的时候很不顺利,文章虽好却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这年头做什么都要包装,要炒作,要有人支持,有贵人相助。而他除了满腹才华,什么都没有。
处处碰壁,走投无路时,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出卖自己的灵魂。不过,他最终当成筹码卖出去的,是自己的**。
那是个大人物,非常喜欢他,愿意出钱来捧,他理所当然搭上顺风车,一路扬名立万。
说实话,北城不是个有骨气的人,如果需要,他可以把自尊丢在地上,用脚踩碎。他不坏,但也谈不上奉献。作为名人,虽然大力行善,做了许多回报社会的事,比如资助穷困的学生给孤寡老人养老照顾流浪动物,但这些仅仅是宣传手段,是为了自己,并非出于善心。
他心中藏着一个魔鬼,叫贪婪,吵闹得人日夜睡不好觉。
“或许我落到这种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磐艾元走的时候给他留了一盏夜灯,柔和的黄光仅能照亮周围,却在黑暗中清晰地指明了方向。
北城一直看着那道光,开始反省自己太过于执着,不停追求错误的东西,导致自己忽略了太多真正美好的事物。穿入小说后,他总是这样,也许虔诚能带来好运,但他依然死了三十一次,不得善终。但在反复不断的折磨中,他的性格变了很多,真实了坦然了朴实了,少了纠结的执念,多了敢于面对的勇气。只是,在迷宫一样的世界中,这改变不知是好是坏。
合上眼睑前,他迷迷糊糊想到,如果这辈子还是靠沐阳,那和穿越之前有什么区别?永远在依附别人,没有自己的人生……
也许是折腾得太厉害,这一觉睡到天大亮,接近中午,磐艾元终于把北城解开了。捆了一夜的手麻得抬不起来,胳膊又酸又痛。他狠狠瞪了始作俑者一眼,只换了个无所谓的耸肩和你奈我何的笑容。然后,男人把他拉起来,推进浴室,一边吩咐:“今天跟我去接个人,他要来山上住几天,你陪他玩玩。”
“谁,你的车不是坏了吗?”嘴里含着牙刷,北城含糊地问。
“骗你的,还真信啊,沐阳会把没交通工具的人留在深山里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不可能。”已经穿戴整齐的设计师抱着胳膊,用审视的眼光盯着洗漱的某人,看得他头皮发麻,砰地一声甩上门:“上厕所也看,死变态!”
“多少人主动脱光了请我看,我还不一定瞧得上。”等他整理完毕,两人一起上了辆越野车,一路翻山越岭,来到四十多公里外的机场。等航班时磐艾元稍微解释了一下,他说:“其实可以叫他自己坐客运来,我们去山下接,不过这家伙是个超级路痴,一不小心能迷路到新几内亚去。他家离我家就一条街,去了几十次还能走错路,经常跑到城市的另一边,神奇吧。”
“难以置信。”不需要更多线索,只要路痴这一条就足够了,这个人北城知道,是怀州。
他在《救赎》中连配角都算不上,只能算打酱油的,低调的曲作家,出场不多,唯一的作用就是点醒老朋友磐艾元,让他赎罪。因为戏份少,甚至没有设定此人的外貌,究竟会长成什么样还是个谜,倒是让人有些期待。
“州州!”不一会,磐艾元忽然打鸡血一样跳起来,冲通道中快步走出的身着紫灰色大衣的男人叫道:“我好想你!”
“元元亲爱的!”那边也是完全不顾周围人眼光的超级大嗓门。
这闹的什么,就在北城傻眼的时候,被称为州州的男人几乎一蹦三跳,小跳步冲进设计师怀里,用头噌他的脸,亲昵地说:“讨厌,别叫啦,人家这不是来了嘛!”
我擦嘞……
抹了抹脑门上的汗,不知道此刻该摆出什么表情的北城主动接过行李箱,在不打扰两人叙旧的情况下自我介绍:“你好,我是北城,暂住在刘先生那。”
“我听说了,沐阳的新欢,已经那啥过了,属于先上车再买票。”和刚才娘娘腔的语调不同,他恢复了正常说话的嗓音,是非常温柔的男声,缓缓的,听上去非常舒服:“挺漂亮,不过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大块头吗,比我都高了,金刚芭比?啊,我不是那个意思,别瞪我,我的意思是你是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