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股气味很浅淡, 夹在风里若有若无, 林声晚放下拧干的毛巾, 拉开落地窗,运转内功心法, 在扑面而来的晚风中细细搜寻那股气息的方向。
似乎是东北风。
这铁锈味夹杂着一股腥气, 她皱紧眉头,随手披上黑色的毛线披肩, 踏着凉拖鞋哒啦哒啦走出房门,此时□□点,酒店在横店附近, 西南角就是小吃街,华灯初上, 人声鼎沸, 抛一个砖头就能砸到一群演员。她四处张望一眼,避过拥挤的人群, 顺着风的方向走去。
没走几步, 她感觉到身后有只小尾巴, 回头不经意地一看, 便发现一个戴着鸭舌帽和摄影机的男人蹲在小摊边挑挑选选,橙色灯泡光线洒下, 她紧了紧披肩,径直往前走,而那狗仔也亦步亦趋地跟上。
夏日的晚风十分凉爽,那股血腥味越来越浓重, 而对嗅觉没那么灵敏的普通人来说,他们只会觉得不太干净,前面一百米处是个小树林,她闭上眼睛,确认气息的方向,才踏进公园。
狗仔钱记在酒店门口蹲点很久,算是老资格的娱乐记者,但他从没见过林声晚这样的明星,一点掩饰也不带,直接穿一身家居服配披肩踏着凉拖鞋出门,还往附近的情人幽会绝佳场所公园小树林里走,根本没有成为名人的自觉——或许也有对方刚出道,还不了解行规的关系吧。总之,他已经热血沸腾,准备搞个大新闻了。
然而他想不到的是,这个新闻倒是挺大的,大得超乎他的想象,大到可以从娱乐新闻角落跳到社会板块头条。
他托着正在录像的摄影机,小心翼翼跟在林声晚后面钻进树林,林子里黑漆漆的,不时有人坐在地上谈情说爱,越往深处人越少,林子越暗,他只能借着不远处的灯光勉强看到对方的轮廓,只见她在林子深处四处转悠,好像无头苍蝇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他往一颗大树后面靠,端着摄影机记录这些影像,心里止不住地疑惑——林声晚是不是发疯了?
正在此时,她不知什么时候从视线里消失,突然出现在探头探脑的钱记眼前,吓得他一个哆嗦,下意识地冲了一句,“你搞什么!”
然而林声晚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她的语气急促,“你有没有带手电筒?”
手电筒?他家里偏僻,身上常备手电筒,只是,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有没有搞错,我是狗仔你是明星啊!哪有明星问娱记借手电筒的!
虽然这么想,但他明白与明星打好关系的重要性,借个手电筒不算什么,林声晚从他手里几乎夺过手电筒,一束白光直直照入林中,树干、树皮、草丛……清晰可见,她拿着手电筒绕了一圈白光,好像发现什么似的停在原地。
狗仔不忘尽职尽责地录下影像,见她定住,便伸长脖子去看了一眼,手电筒白光下,地面微微隆起,形成一个直径十厘米的小土丘,其上枯黄的叶子沾着点点黑色污痕。
林声晚不知从拿捡来一根手臂长的树枝,小心翼翼地扒拉着这小土丘,一股刺鼻的、血腥和腐烂的气味直冲出来,钱记一呆,眼睁睁地看着她扒开土丘,露出一团不知什么动物的肉,上面血迹早已凝固,一群黑米粒般的蚂蚁四散逃开。
林声晚的戒指微微发烫。
钱记胃里直犯呕,他一把捂住嘴,别过头,差点当场吐出来,随即意识到什么似的,把摄影机往怀里一放拔腿就跑,林声晚自然防着他这一手,提气运功,迅速追上连滚带爬的狗仔,揪住他的衣服后领。
一手制住钱记,她掏出衣服口袋里的手机拨通顾尘远的手机,把事情推脱到戒指身上,“我路过这片树林,感觉好像有脏东西……”钱记听到这句话瞪圆了眼睛,而她还在跟对方沟通,“左想右想,还是跑过来看看,没想到……”
“是什么动物?你能看得出来吗?”远在帝都的顾尘远正给亲手做的木头雕像抛光,接到她的电话后暂时放下手中活计,“一般来说,动物不会引得戒指注意,除非是横死的人,其散发的怨气才能触动戒指。”
“我不知道,”林声晚克制地往那团肉上瞥了一眼,“看起来,有些像……”
“……臀部?”听到这个词,顾尘远猛地想起帝都还未结案的碎尸案,死者身份成谜,加上帝都短时间没有发生第二起案件,特案组一无所获只得就地解散,没想到远在横店居然会发现新的线索,这其中会不会有所关联?
从帝都到横店足足跨越半个华国,若说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也不是不可能的。他思忖着这一点,语速极快地说,“先暂时别报警,我给帝都那边打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