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英国诺丁汉郡。
面积有2165平方公里,人口只有九十万。不过这九十万的人口绝对会漏算一些特殊的人群。
比如——巫师。
诺丁汉郡是英国普通阶层的巫师比较喜欢居住的地方。人口不算密集,又不是荒无人烟。西部有可以隐人耳目的奔宁山脉山麓丘陵。大部分却是平原。
是英国重要的农业区,种植麦类,甜菜马铃薯,还有和农业一样发达的畜牧业和园艺业。
除了喜欢豪华气派庄园弄得几乎与世隔绝的贵族们,这样的城市才是巫师心目中满意的地方。
如果有人仔细研究历史的话,这种游离在麻瓜边缘的偏好,是巫师从中世纪那场灾难中刻入骨血的一种安全感。
“不过历史就是历史,有他的相似度,但是同样的事情不会一模一样的发生两遍。毕竟社会在进步……哦,梅林,我大清早的发什么疯。”
诺丁汉郡一个普通人看不到小小庄园内,一个可爱的男孩正在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衣领,并且为自己刚刚绝对不符合年龄的感叹做着鬼脸。
“幸好我争取到了自己的房间,最近越来越喜欢自言自语了。我果然是被闷到了。”
棕色的头发,浅褐色的眼睛,白皙的肌肤。男孩身上的天然色泽都趋于柔和浅淡。配合上了鲜红的长袍,整个人顿时鲜亮了起来。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被点了重点标记,一下子引人瞩目了起来。
由此可见男孩对于服装的搭配和形象设计上相当有心得。
粉嘟嘟的一个娃娃拥有的却是成人的语气和神态。不知情的人会笑着说孩子在装大人,很可爱之类的。不过另一种更可能的事情就是……一种叫穿越或者重生的事情发生在这个孩子身上。
男孩似乎很乐于打理自己的形象,从衣服到鞋袜,还有发型一切都精益求精。别误会,不是打理的一丝不苟,也不是打理的美艳惊人。而是把自己打理得符合现在的年龄和孩子应有的个性。
“很不错。我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镜子中的男孩,有着一身得体的衣服,看得出是精心弄好的。但是后面却有些不怎么服帖,头发被弄得尽量整齐,但是有两撮毛就是不怎么听话的破坏画面美感。
听着楼下突然开始嘈杂混乱,男孩无奈笑着摇头。“还是老样子。”语气虽然有点埋怨,但是眉角眼梢都洋溢着温暖和幸福。
揉了揉自己的脸颊,露出一个灿烂的精神头十足的笑容。
配合着刚刚白璧微瑕的装扮。活脱脱一个个性开朗,有点小大人心态,喜欢臭美的六岁孩童的形象。
“爸爸,妈妈。”男孩冲下楼,对着自己手忙脚乱的父母“趾高气昂”的炫耀。“我已经好了。你们太慢了。”
“哦。”正在厨房手忙脚乱的妇人立刻放下手里的魔杖,给了自己孩子一个拥抱。“早安,宝贝儿,你自己弄的?真是棒极了。”
不着痕迹的帮男孩打理好他之前没处理好的一些瑕疵。
然后回头继续匆忙的准备早餐。
“你妈妈说得不错,你棒极了,宝贝。”正在对自己的领结脚乱的父亲也不忘记回头和孩子互动。
外国的国情就是不一样,同样的父母之爱,外国的父母喜欢这份爱说出口。
男孩羞涩的回应了自己的父母,然后乖巧的坐在自己专属的位置上,细嚼慢咽的吃着属于自己的早餐。而他的父母则是火速的以绝对不健康的吃法吃着。一桌丰盛的早餐在魔法的帮助下火速的上桌在人为的努力下迅速的进入胃袋。
“宝贝,我们要去上班了,这是这个星期的零花钱,不能乱花,不要一个人去对角巷和麻瓜的街道。”
“放心吧,爸爸妈妈,我今天的计划是花园里那片芨藤草。”
目送父母院子里幻影移形的离开后,男孩的表情才有了变化。那份天真可爱的乖巧完全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他在自己房间里的那种很不和谐的成熟。
以更优雅的姿态吃完了早餐后。舒适的靠在沙发上。
也许今天真的是个怀念过去的好日子。继早上感叹了历史后,现在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男孩忍不住又回忆了六年前的往事,准确的说……是上辈子的往事。
没错,他就是个穿越者。因为是死穿,也许能也算上重生。
他叫於谊,上辈子的他是天朝人,因为自己的外婆是个风情万种的意大利美女,带着混血儿血统的他,带着得天独厚的好相貌进入了演艺圈。
似乎就像是他和这个职业,这个圈子有着不可割舍的缘分一样。
第一次上银幕,他还在呀呀学语。拍了一个奶粉广告,粉嘟嘟样子萌煞了所有准妈妈。五岁第一次参演电影后,他就像是和那个五光十色的世界融为了一体一样。再也分不开了。
他喜欢银幕,喜欢演戏,喜欢在剧本中体验不同的人生,喜欢众星捧月的感觉,喜欢那镁光灯下闪耀的生活。
努力+天赋+敬业,他成功走到了最高的宝座,成为了观众眼里的品质保证,成了制片商和娱乐公司眼里的长满金叶子的摇钱树。
在他36岁生日那天,朋友笑着调侃他也应该考虑终身大事了。当时自己说什么来着?如果自己现在挂了,追悼词都可以写成一代人不可磨灭的记忆。比之这种成就,终身大事什么的,不重要。
瞧,乌鸦嘴了吧。几天后,他去英国试镜。是英国著名童话故事哈利波特的剧组。哈利波特的故事在二十年前曾经拍过,忠于原著的剧情在当年算是顶级的绚烂特效。一度被人为不可重复的经典。
不过二十年过去了,当年的特效在现在的观众看来已经只剩下回味挑刺没有惊喜。翻拍在所难免。
年龄超标够不上主角的於谊只能够饰演配角了。不过哈利波特中个性鲜明的配角都很有意思。
他选择的是第二部中的吉德罗洛哈特,花痴骚包除了遗忘咒什么都不会的孔雀男。
这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角色。明明什么都不会,却能目空一切的炫耀,傻b到人见人厌却能迷惑一大堆女巫这种矛盾的特制很难把握。
於谊纯粹是看到中了这个角色够肆意妄为,洛哈特好歹也是巫师界为数不多的明星类人物。作为半个同行,他实际上还是有那么点点羡慕洛哈特傻。
不是谁都有这个脸皮拽着人家举世闻名的救世主唠叨,你名气实际上也差不多了,就比我差那么一点点。如果你要和粉丝交流呢,多学学我。如果你学得慢呢,没关系,我会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