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霄虽说是特别有气势地摔门而出了,但其实最后还是得灰溜溜的回来。为什么?谁让他没地方去啊!这就是太过信任另一半失去自我所导致的下场。其实这就是个好听点的说法,说白了,他没钱。出门走得急,爽是爽了,可问题是手机没带,钱包也没带,浑身上□无分文,就连离家出走也只能特别没出息的截止到方圆五公里。他叔叔之前帮他租的那屋子也早就没续租了。
诸葛霄蹲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和车流,愁得肠子都打结了。他充分体会到了寄人篱下的苦逼之处,就连耍脾气也耍不痛快。不行,以后说什么也得在y市弄一套自己的房子!
诸葛霄嘴里咬了根冰棍,压着马路牙子,晃荡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华灯初上,暑气渐散,他呸的一声吐掉了那根快被他咬烂了的冰棍签子,若无其事地开始往乔亦初的公寓走。
离家出走然后又回头灰溜溜地敲门求进去,这事说起来还真是挺让人脸红的。但诸葛霄脸皮厚,而且特别擅长用他专攻了十几年的无赖之术,去打败一直伪装正人君子的乔亦初。
乔亦初打开门,有些无奈地斜睨诸葛霄,一手撑在门框上,挡住了诸葛霄的去路。
诸葛霄挑挑眉,“怎么着,还不让进啊?”
乔亦初收回手,点点嘴唇,“给个交代,不给交代不给进。”
诸葛霄看他一眼,再看他一眼,凑上去在他唇上重重点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蹿进了屋里。
乔亦初在他身后脸都绿了,“诸葛霄,我是让你解释,不是让你卖萌。”
诸葛霄疑惑地啊了一声,明白过来,“靠,那你干嘛做那个动作,摆明了误导人来的!”
乔亦初哭笑不得,合着最后还是他的错。他把门锁上,一边问诸葛霄,“怎么回来了?摔门的时候不是特别牛逼吗?”
诸葛霄大言不惭地摸摸肚子,“饿了,没带钱。”
乔亦初似笑非笑地抱臂看着他,“这么说,下回带够钱了就不回来了?”
“还真不一定。”诸葛霄弯腰在冰箱里翻翻拣拣,打算给自己弄点东西吃吃。
“别找了,出去吃吧,去万达,顺便看电影。”乔亦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诸葛霄一下站直了身子,扭过头定定看向乔亦初。
乔亦初明明一脸不自在,偏偏还要假装淡定。
诸葛霄坏笑一声,冲上去搂住他,在他脸颊边蹭着,“怎么的,这是变相向我认错低头呢?本来嘛,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先发脾气的是不是你?先摔门的是不是你?快说,是不是都怪你?”
乔亦初不住点头,一叠声的说着是,“都是我的错。”
诸葛霄松开怀抱,扯了扯领口,“我先去洗个澡,马上就好。靠,一身臭汗。”
“诸葛霄。”
诸葛霄停下脚步,有些疑惑地转过头,“嗯?”
乔亦初沉默了一阵,笑了笑,“没什么。”他有些不自在地别开眼,“下次出去前,记得带钥匙和手机。”声音渐渐有些低下去,“……我怕我找不到你。”
诸葛霄身子跟被人试了魔咒似的定在原地,好半天没有动弹。乔亦初从刚才那阵又别扭又难过的劲儿缓过来,恢复本性,特别嫌弃地推着诸葛霄,“快去洗澡,你想饿死我!”
诸葛霄哎了一声,一把将乔亦初搂进怀里,坏笑着问,“知道我为什么回来?”
乔亦初没好气白他一眼,“不是你说肚子饿吗?”
诸葛霄嘻嘻一笑,“我怕你找不到我啊。”他握住乔亦初纤长的手指,渐渐成为一个十指交扣的姿势,“你放心吧,就算你找不到我,我也会自己回来的。”
诸葛霄终于吃上了自己心心念念好久的回转寿司,还看上了期待很久的大片,最重要的是,这中间还没有余哲那个讨厌鬼超大号电灯泡,一个字,爽!
但有些事情,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天可以不理会那个讨厌鬼,不代表明天也能够随心所欲。第二天当余哲特别没有自知之明的准时按响门铃时,诸葛霄快愁死了。
余哲早就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不待见,至于诸葛霄这副吃到苍蝇的表情,他也已经见怪不怪。他冲诸葛霄有些敷衍地笑笑,自顾自地和乔亦初说起话来。
诸葛霄已经认识到了一个惨痛的事实,毫无疑问,这个暑假,他和乔亦初的爱情将会一直被笼罩在余哲这颗灯泡的“圣光”之下。更重要的是,和余哲相处越久,他就越感觉到了这个人并不像他刚开始所以为的那么讨厌。
抛开诸葛霄对他的偏见,余哲这人长得,其实,不得不承认,还是有那么点好看的。肤色白皙,眉清目秀,身形也够挺拔,正是时下流行的花痴少女们喜欢的长相。但长相不是重点,重点是,作为北大高材生的余哲,是名符其实的才子。他参加诗社,发表作品,是个文艺青年。他写的影评和剧评已经受到了圈内人的肯定,北京文化圈里有先锋杂志向他约稿。诸葛霄读过他的作品,绝不是无病□的那一派,反而很有见地。这种眼界是自然而然流露出的,而不是像一些弄虚作假的装逼之徒,硬生生挤出来的。遣词造句十分舒服,绝无卖弄或炫耀的嫌疑。在本职工业设计这一块儿,余哲更是大放光彩。他曾经给诸葛霄和乔亦初看过他的设计作品,反正唬得两个高中生瞠目结舌大气也不敢喘是绰绰有余的。
但余哲这人可怕之处绝不止于他这些外露的才能。诸葛霄之所以讨厌他,除了他对乔亦初的毫不隐藏的眼神之外,还在于他以为余哲是个娘娘腔。但事实证明他错了。余哲一点也不娘,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硬气。这种硬,当然不是硬汉的那种硬,而是带着一种韧的硬。他不显山不露水,但待人接物很有一套,成熟,周到,这让诸葛霄想到了周北岑。他对于自己未来的出路很有规划。他明白自己的长处,并且有意经营自己未来用得到的人脉,参加论坛,圈内聚会,小型文化沙龙,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入圈。搞文化的最清楚,圈里圈外,不管是资源,人脉,还是信息,都有着令人咋舌的天差地别。
……当然了,这些东西以诸葛霄目前的有色眼镜来看,还看不到这么深入。他觉得余哲不太娘了,不是因为他的野心和经营,而是因为……他也爆粗口。
“诸葛霄?诸葛霄,你盯我很久了。”余哲一只手在诸葛霄眼前晃晃,别有深意地笑道,“诸葛霄,你天天这么盯着我看,该不会是爱上我了?”
诸葛霄嗤了一声,“脸真大。”这余哲也真是够厚脸皮的。明知道诸葛霄对他有敌意,还天天有意没意地来招惹他,一点也不知趣!他没好气白他一眼,“是啊,你又帅又有才,我快要爱死你了。”
余哲有些惊讶的啊哦一声,半晌,略带遗憾地摇摇头,“可惜,我对你这种小屁孩没兴趣。”
诸葛霄心想,没兴趣?那乔亦初比我还小呢,你怎么不收收你那禽兽一样的目光?
乔亦初对他俩这种夹枪带棒的交流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此刻依然埋头做题,全然一副高贵冷艳的冷美人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