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你给我滚出这里!”
晚上八点,季氏别墅里仍回荡着一家之主的怒吼声。
季凌风对这样的话早已见惯不惯了,只是这次他难以伪装出一副平静的面孔,所以如他老子所愿,他大步流星地走去门口,“哐——”地一声甩上了门。
耳畔还回响着那人的斥责——
“孽子!这个孽子!”
季凌风冷笑,他真就是个孽子,可当初谁特么爬上他母亲的床才惹下这么段孽缘的?
恒光集团在a市这样的一线城市中只算个中小集团,下设六个分公司,勘勘迈进了集团军的标准门槛,而它如今的董事长正是季凌风的父亲——季人杰。
纵然随着岁月沉淀,如今的季董事长已成为一个成熟稳健不怒自威的男人,但谁没个年轻气盛的时候呢?他在血气方刚的时候就干着些混蛋事儿,譬如和狐朋狗友喝酒飙车逛夜店。可招妓也就算了,他为了追求快感居然还不戴套!
于是就有了季凌风。不错,他是个无名无分的私生子,妓|女的儿子。
和常人所想的一样,私生子在这个大家族中是没什么地位的,但他却也没什么资格抱怨——季人杰并没有混蛋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至少他接受了这个孽子,并且按月给他非常丰裕的花销。
他保障了季凌风的物质生活,这也是为什么凌风对他总是逆来顺受,他们之间就是这么没有人情味儿的父子关系。季人杰似乎也懒得将目光投放在这个私生子身上,他有一个更值得注目的优秀儿子——季凌风的弟弟,季凌云。
如今的他终于不负家中众人的期待成长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人们似乎认为私生子就该是这副德性。
于是他穿着四五位数的衣服,开着七位数的跑车,干着他老子当年干的混蛋事儿。
哦,唯一不同的是他去的不是寻常酒吧夜店,而是gay吧。
他可不想哪天一个大肚子的女人突然来找他要钱——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家中没有地位的原因之一,他的母亲生下他后并没有打算将他拉扯长大,而是直接抱着他去找的季人杰,换取了一张支票,导致小凌风进这个家起就矮人一头。
季凌风至今也不知道那张支票的面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那张面值和他本人是等价的,不过在二十年前的中国,四五位数的金额也算大数,季凌风有时会自嘲地想,他或许还没身上穿的衣服贵。
这件事是他人的笑柄,也是他的逆鳞,所以今天,当这个家的女主人不经意间拿此说事儿时,季凌风怒了,他发怒的结果是当着夫人的面打碎了一只几万块钱的花瓶,这样挑衅的举动被添油加醋地告到了杰老爷子那里,于是杰老爷子也怒了。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季凌风显然不打算隐忍下去,于是,甩门走人了。
他原本是打算在外面多呆一阵子的,既不过早回去受那个闷气,也没有干脆离家出走的骨气。他知道,他如今的一切全都拜那个男人所赐,除非他都自力更生的能力,否则怎样的气也得受,怎样的白眼也得忍。
当然,说和做是两码事儿,他也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候,没有那样好的忍耐力,所以摔门的动作都那样干脆有力。
可事实上,他出门的瞬间就后悔了。
十月里秋风萧瑟,落叶铺满了鹅卵石小道,季凌风里面穿着件长袖t恤,外罩短袖格子衫,下身那条levi\'s牛仔裤还是春款。怪只怪季家豪宅中恒温二十四度,可现在外面只有十多度,季凌风走在路上,后悔自己怎么没扯件厚点的外套出来。
他又裹了裹衣服,加快了脚步,穿过车水马龙的大道,走过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沿着熟悉的路线拐进了街角一家隐秘的小店,它店面虽小,里面却别有洞天。
blue lover,蓝色恋人,a市比较著名的gay吧,它风格多样,周一至周五常放些曲调优雅的爵士乐,抒情的蓝调让这里像咖啡屋一般和谐而安宁,到了周末,这里则变成了年轻人疯狂的乐园,摇滚电子乐被开到最大,blue lover摇身一变成为了迪吧一样的存在,各色各样的男人在舞池中扭摆着身子,尽情狂欢。
今天刚好是周六。迪乐声震耳欲聋,舞池中光影斑驳晃动着。
“季少!”季凌风是这里的常客,他进门的那刻起就有人跑上前来招呼,“您一个人来?”一边说着一边为他引路。
“我不要单台!”季凌风扯了扯领子,迪乐声太大了,他说话得用喊的。刚和老子吵了架,这里迷乱的气息让他更加暴躁,“给我卡座,还有酒!”
卡座有点儿像包厢,分布在大厅的两侧,里面单设沙发和台几,是专程留给一些老顾客和vip人群。卡座有最低消费标准,一般季凌风和他的狐朋狗友们一起来时才会去的。
虽然此刻季凌风只有一人,可顾客就是上帝,旁边的人显然也看出了季少此刻心情不佳,忙招呼着给他单开了卡座。
在gay吧喝得烂醉显然是件不理智甚至很危险的事,里面喝完一杯酒就直接去开房的大有人在,都是男人,有时甚至会强卖强买。
季凌风显然还有几分理智,所以他在自己烂醉前从怀里掏出一把钱,离开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