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今之将手机拿远了一点。
李森嘟囔:“别啊,来嘛。今天这里有人举办游泳趴,帅哥多得是,出来玩玩啊,别还在为顾昭然那事闷着吧?闷出病来不划算,出来嗨啊。”
黄今之揉了揉眉心。
有个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头上根根都生机勃勃,能进行光合作用的朋友是什么感受?大概就是……想向他扔一只狗吧。
百乐门是个gay吧。
现在这个吧正在举办狂欢游泳趴。
不用想都知道现场是个什么画面,必定灯红酒绿,各色妖魔,高的矮的瘦的胖的,白花花的肉闪人眼。
黄今之不是个爱找刺激的人,对这类场所很不感冒,总觉得那种场所太过吵闹,不如安安稳稳在家里。
洁身自好着呐。
再说李森,虽然平时比较跳,但也绝不是没事爱泡吧的类型,今天怎么忽然这么嗨呢?
黄今之说:“注意着点,乱的。”嘴上虽然这么说,但黄今之觉得李森还是比较拎得清,不会胡来。
然而李森那边说着说着,竟然开始“呜呜呜”,这下黄今之脑袋大了:“这是怎么了?”
“哇靠姜牧文真的跟个男的走得好近,我都看到了!”李森控诉,“那个男的真的比我高比我帅!老黄我还以为上次你跟我开玩笑!”
嗯?上次自己就是在开玩笑啊。
那天黄今之也就随口一说,意图堵住损友的喋喋不休,没想到竟然真说中了。
黄今之努力运转着此刻一动也不想动的大脑——李森追姜牧文追了两年,堪称打不死的李小强,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号称“一条吊死在姜牧文裤腰带上的死咸鱼”。
然而事实上李森就是个标准玻璃心,追不到人嘛也会难受,每回被拒绝都要喝点小闷酒,所以这回?
“所以你就去泡吧了?”
李森打了个酒嗝:“对啊,其实这里也有挺多帅哥的。”两秒钟后又说,“我看见了一个长得贼像他的人,正在充满兴趣地看着我,老黄我要不要上去搭讪?”
黄今之:“……”刚刚还觉得这人挺拎得清,简直是啪啪打脸。
脸疼。
黄今之拧眉:“去吧,抱着这辈子都和姜牧文不再有交集的必死之心,去作死吧。”
“嗯!”李森如是说。
黄今之叹了口气:“喝多了就回家好好睡一觉,睡醒好好想想,是继续追还是就这么放弃。真要开始下一段,那就先理清这一段,不要牵牵扯扯不明不白,那样对大家都不好。”
然而李森却似乎一句也没听清,黄今之刚刚说完就听他鬼哭狼嚎:“妈呀老黄老黄,那人好像就是姜牧文,他他他他过来了!不行了老黄,我喘不上气来了!”
这会儿语气里倒没了刚刚的醉意,喝进去的酒精怕是都被姜牧文的突然出现吓飞了。
黄今之还想说些什么,又听李森一声:“卧槽他是来抓我的!”
紧接着:“嘟——嘟——嘟——嘟——”电话干脆利落地挂断。
大概,接下来是家务事了?
黄今之没再管,好好地洗完狗碗,又将边边从跑步机上解放下来,给喂了一些自制鸡胸肉丝,然后又出门,例行去店里转转。
几天后,秦桥村内。
因为周末需要参加秦佳伟的婚礼,秦清明给自己放了两天假,周末两天不卖手机,于是周五晚上,秦清明一身轻松地回秦桥。
秦桥和十几年前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家家户户、前后错落的一层土房,都变成了整整齐齐的小楼房,村里一条大路也由以前的土路变成了石子路再变成水泥路,还装上了路灯。
秦清明从市里坐车回家,再转城乡巴士,摇摇晃晃到村附近停车点七点多,刚好踩着路灯往家走。
他走的是贯穿整个秦桥一二三队的东西向路,一队在最东边,三队在最西边。
说起来,小时候觉得这条路非常长,放学撒野奔跑总要跑老久,现在却觉得其实没多少步,走走就到了。
夏日的夜晚,路灯下聚集了很多飞虫,路边草丛里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小昆虫欢快地唱着歌,再不远处小河里还传来间或几声蛙鸣。
秦清明农村长大,这些在小时候无数次伴着自己入眠的声音再熟悉不过,此时此刻听起来分外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