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日没见,她发现斐然又有了变化。
这让她不禁想起了在国外的时光,那时候的布呦呦青春靓丽。
虽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但追她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国内的,国外的,学生,或是年少多金的富家子弟。
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礼物,这其中,似乎只有斐然是最特殊的那个。
斐然从未开口说过要追求她,只是默默的陪在她的身边。
就像是个忠实的朋友,帮她照顾小宝,让她能在忙碌时,多了一丝偷闲的时光。
布呦呦神情有些恍惚,在这之前,她一直以为斐然就是知己好友。
而他的感情,自己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好像是回国前夕,又好像是当年他无条件的对自己表达信任。
对小宝待若亲子时。
布呦呦不敢去深究,她只知道自己对斐然,除了感激外,就只剩亲情。
爱情可以割舍,亲情却不能抛弃。
在布呦呦眼里,斐然是特别的,是不能舍弃的。
但两人之间,她很确定没有什么刻骨铭心,产生不了激情火花。
大概是布呦呦的目光有些炙热,驾驶座上的斐然,不自觉的握紧了方向盘。
“还没决定好要去哪里吃晚饭吗?要不要回去,我给你们露一手。”
平淡的语气,仿佛说了无数次,做了无数次。
布呦呦垂眸,话到嘴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好啊,好啊,最爱吃然叔叔做的红烧肉了,小宝要吃!”
布小宝永远是那位捧场的人,有他在,想要气氛僵硬都难。
有了回应,布呦呦的回答变得可有可无。
车子行驶在马路上,走走停停,明明二十分钟的路程,因为路况,竟是走了一个小时。
回到别墅,布呦呦留下吴姐照看着斐然,自己待着布小宝回了楼上。
母子俩换好居家服,再下来时,客厅已经不见了斐然的踪影。
吴姐偷摸摸的走了过来,而厨房里明显有翻炒的声音。
“呦呦,斐先生好厉害,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会熟练做饭的大家少爷呢。”
吴姐很是惊奇,她虽不是富人,但在富人圈子里工作了十多年,见到的人还是不少的。
有纨绔,有精英,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
即便是薄绍洋,也从未进过厨房,更别说像厨房那位,动作如此娴熟了。
布小宝早就跑去了厨房,听着里面传来的嬉笑声,布呦呦慢慢走了过去。
厨房里,穿着针织衫的斐然身前围着围裙。
卡通的围裙,上面印满了黄色的皮卡丘,是吴姐喜欢的。
看吴姐穿戴时,觉得有趣。现在换成了斐然,总有种辣眼睛的感觉。
布呦呦双手环胸,依靠在厨房门口。
“妈咪,红烧肉哟,然叔叔最拿手的菜。”
看得出来,布小宝很激动。
布呦呦恍然想起,意外认识了斐然,第二次见面,就是在他的公寓里。
而自那次开始,自家儿子似乎就爱上了红烧肉。
“哇,还有油焖大虾耶,妈咪的最爱,然叔叔好偏心哦。”
“哇哇,我看到了什么,菠萝咕噜肉,要吃,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