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岛。
年关将近,街上的行人稀疏了不少。
即便暖阳斜斜的悬在天上,但海风肆意的卷着,丝毫不能给这城市带来些许温暖的味道。
这也正是这座城市最萧条的时候。
中山路上,只剩零星的游客。
巷弄里的摊贩,斜靠在推车上,无精打采的招徕着,顺手将一个空了的矿泉水瓶,丢到了一旁。
“嘿!”
一道黑影骤然闪现,猛地一脚,踩住空瓶。
“噫——”
四周,高低不一的叹息声不约而同的响起。
无数目光汇聚,在那道高大的身影之上,虔诚的,宛若凝视着,一位神。
是的,他就是这条街的神。
——夢紅尘。
没人知道他来自于哪,只知道,自从他出现以后,每个拾荒者每天的营收,都开始雪崩似的下降。
红尘轻轻俯下身子,轻柔的捡起哪已经踩瘪了的瓶子,顺手倒了倒,将残余的液体倒尽,随手丢到身后的编织袋里,整套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隐隐有种,千锤百炼的味道。
“咣当……咣当……”
红尘麻木的转过身,拖着编织袋朝着远处离开,只留一个伟岸的背影,接受着众人的膜拜。
虽然他的表面看似波澜不惊,但实际上,内心却是无比的忐忑。
只因……瓶子实在是太少了些。
一个瓶子五分钱,纸板纸盒稍微贵一点,但也贵不了多少,就上午捡的零零散散的物什,加起来,至多也就五十块钱,除去吃的,基本剩不下多少。
拾荒者,正是紅尘现实中的身份。
但在网络上,他的名头,甚至比99%的作者,都要出名。
因为在驰骋,他就是无数作者的神。
只要是被他看重的书,他可以毫不吝惜的一掷千金。
在驰骋的红包区,时常可以看见他活跃的身影,他和淡定從容,被认作是驰骋最大的土豪,引得无数作者的追捧。
不过,最近的紅尘,有点苦恼。
只因他写的一本书,被驰骋给封了。
这也意味着,一个月的努力,几百块的全勤奖金,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最令他不忿的是,这件事,驰骋做的非常不地道,就在月底前一天,封了他的书,前面二十九天的努力,统统白费!
要知道,为了完成每天既定的字数,他牺牲了不知多少捡瓶子的时间。
“哎——”
紅尘一脸苦涩的摇了摇头。
下午三点,正是一天中的淡季,游客该吃吃该喝喝,或者早已去了其它景点,需要等到晚上,这条街,才会重新热闹起来。
想了想,紅尘还是拖着编织袋,回到了桥洞,等到天暗下来时,再开始晚上的奋斗。
……
桥洞,是不少拾荒者的根据地。
基于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身为拾荒之王的紅尘,在最里面的桥洞,拥有一方独占的领地。
“紅尘,回来了?”
“今早的收获怎样?”
“哟,还真不少么。”
眼见着紅尘回来,无数人顿时从各个角落钻了出来,一脸艳羡的望着他。
——他所不满意的,对很多人来说,却是极其渴求的。
紅尘一脸的淡然,但还是紧了紧身后的编织袋,脚步加快……编织袋磕磕碰碰的与地面碰撞,发出剧烈的声响。
一抹微不可察的笑意,浮现在了他的脸上。
他不断的环顾着四周,点着头,故作淡定的说道:“还行吧,约莫着可以换个五十块钱!”
“行呀!一个上午就有五十,一个月估摸着往三千去了。”
“凑活,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