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死者家属的同意, 法医进行了尸体解剖,死者的死因确系低血糖,身体无其他内外伤,也没有疾病。但法医有了很意外的发现, 这位女死者在一到两年内, 曾做过取卵手术。
不过死者的身边人, 包括父母、男友还有那位闺蜜,都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听到这话, 尚扬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会是她曾经卖过卵子吗?”
一位同事也道:“她学历高, 长得还漂亮, 在这种不法市场里, 她的卵子应该还挺受欢迎。”
另一位却说:“她可是拆二代, 经济条件这么好,会去干这个?做这手术是很受罪的, 卖一次拿几万十几万,以她的经济条件, 不至于。”
她和“自愿”去做代妈的农村妇女们, 在知识和经济上的差距犹如天堑,确实不至于为了钱去做这种对自己伤害极大的事。
“不光是钱的问题, ”那位参与过此类案件的同事还提供了一个新角度,“在这种市场里, 死者虽然条件不错,可年龄稍微有点大,前两年我跟进这么一个案子,机构负责人说他们的客户, 就只要十七岁到二十八岁的卵妹, 他们认为超过二十八, 卵子质量就不好了。”
换言之,在这种“市场”里,身体、器官、细胞,统统都变成等待估价的货物,只要进入了这个“市场”,就再没有“人”,也做不了“人”,只是商品。
尚扬问这位同事:“吴警官,你经手的是什么案子?”
吴警官道:“有个被忽悠卖卵的女大学生,第一次卖完觉得没事,第二次又去了,被取了接近三十颗卵子,还没出那诊所,人没了。”
尚扬:“……”
金旭也问道:“最后怎么处理的?”
吴警官道:“给她取卵的医生,还有所谓的介绍人,都进去了。”
金旭道:“就没顺藤摸瓜,把这机构一锅端了?”
吴警官明显有些无奈,只道:“当时是端了。”
一众警察一齐静默了片刻。
非法行医害死女孩的是医生,骗女孩去卖卵的是中介。机构仿佛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客户”,更是在这起残害生命的案件里,完全隐形了。
公安是执法前沿,在有些案件中,公安部门能做的事十分有限。
说回案件,一位刑警猜测道:“深圳离香港那么近,会不会这拆二代是过关,到那边做过冻卵?”
另一位道:“如果手术时间再久点,还有这可能,可法医说是一到两年内做的。”
疫情前到疫情这两年里,那边什么情况,人人都知道,正常人如非必要不可能过去,更不用说还是去做这种需要进医疗机构的事,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那会不会是:“死者这男友刚谈不久,有没有可能是和前男友爱得死去活来,到了想要孩子的地步。她这么注重外表,可能怕身材走样,不想自己生,去内地这种机构当过 ‘客户’,找过代妈。”
目前看,这确实成了最可能的一种可能。
“可是,”尚扬道,“刚才不是说,她经常在网络平台上,为女性主义发声吗?”
众人:“……”
尚扬也知道自己问的是一个很天真的问题,但他实在不愿相信,一个曾举起过“姐姐来了”旗帜的女孩,真的会在现实世界里,只因为自己不想承担生育的风险和痛楚,就去购买一位“姐姐”?
“还是等深圳警方的调查结果吧,”金旭道,“事实出来之前,过早下结论,对死者也不公平。”
众人点头同意。不管女死者究竟为什么做这手术,起码现在能初步判断,这起案子和其他案件有了相通的属性。
如此一来,会计师汞中毒案,和其他案件又有点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