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二十五岁,在这个时代,也算是大龄剩男了,自然,只要元闵翔愿意,他绝对不会是被剩下的这个,而是被抢破头的那个。
试问有多少女子,想攀龙附凤,踩上他这高枝,成为凤凰。
闫素素心里头,自我调侃起来:他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府外的那些女人,对你羡慕嫉妒恨的要死呢,闫素素啊,你还是挺走运的!
想着,不由的哑然失笑起来。
明月见她露笑,以为是她听了自己的溢美之词,心里头觉得开心呢,于是乎,边将她赞美的更为起劲起来:“三小姐,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以前曾遥遥的看到过大小姐,那一眼还以为见着仙女了,看到你之后,明月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仙女呢!”
“呵呵!过誉了!”
虽然觉得明月有些油嘴滑舌,太过聒噪,但是闫素素还是礼貌的不时和她搭上一两句话。
明月也看不出她对自己的话兴趣聊聊,继续顾自己说的快活:“三小姐的这身衣服,配上这只七彩凤簪,肯定是绝配,三小姐皮肤这么好,和这彩凤嘴巴里衔着的玉珠子一样光彩夺目,美丽动人!三小姐戴上这只镯子,你看你手臂这么白皙,肯定特别的美。”
闫素素以为明月这拍马屁也会适可而止,却不料她越说越起劲,有些刹不住势头了。
有句话叫做物极必反,适当的称赞能让人心情愉悦,可若是不知道收势,这将只会让人觉得虚伪聒噪了,比如现在的明月。
只是梳个头,哪里来这么多话。
暗暗的深吸了一口气,闫素素忽然转过头了头,从明月手里接过玉镯子,放到桌上,皮笑肉不笑的问道:“明月,你进府之前,是不是在珠宝楼卖东西的?”
明月稍事愣神,当反应过来后,她大为拘窘,忙道:“三小姐,奴婢只是觉得你真的很配这些首饰!”
“呵呵,只可惜,这些首饰不配我!”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明月慌乱起来:“三小姐,明月不是这个意思。”
也不想把人逼的太窘,闫素素淡薄一笑,把头上的七彩发簪松了开来,放回了桌上:“重新梳理吧,弄个简便的发髻就可以,这七彩凤簪虽美,却太过华贵,和身上衣服不衬,这个,用这个吧!”
挑拣了一支简单雅致的黄玉发簪递给明月,明月知道自己可能招闫素素烦了,这次不敢再多说话,只是在梳理好发髻后,问了闫素素一声:“三小姐,你看可以吗?”
简单的单刀髻,闫素素点点头:“挺好的,闵王爷什么时候回来?”
“王爷未曾说,只是说小姐醒来后,就去门口,马车等着了!”
要送她回家了?
闫素素点了点头,让明月给自己带路,出了闵王府,一出去,门口果然停着一架华丽的马车,早有车夫等在马车上头。
一看到闫素素出来,车夫赶紧跳下马车,把马梯搬了下来,然后过来请闫素素。
和明月告别了一声,临别前,闫素素还在想以元闵翔的个性,这么会养这么一个聒噪的小麻雀在府里,正想着,车子也启动了。
车子一晃一悠,走的不快不慢,约摸走了小半个时辰,马车停了下来,车夫对车内道:“三小姐,到了。”
以为到丞相府了,闫素素撩开车帘子就要下来,一眼望去,周遭的环境却极是陌生,隐约间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阵叫好声。
边也没有什么建筑物,左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从其错落有致的林木排序来看,显然是一片人工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