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次有重明这个不怕死的在,总算有人可以为他分担一些了。
重明很是心塞,他终于回来了。
毕方那个没人性的,直接把他派到神龙部落那里去监工。
要不是神龙部落下暴雨,可能他现在都还回不来呢?
还好,还好一回来就可以吃到天女大人做的饭菜,总算是心里有些安慰。
重明吃着吃着,突然从身后拿出了一块红宝石放在桌上,红宝石璀璨无比,重明一拿出来,苏陌就被吸引住了目光。
桌子上一起吃饭的几个人也愣住了。
几小只没有说话,愣了一下,继续吃自己的饭,这种场面他们见识多了,也知道怎么处理。
往往这种时候,不掺和总是好的。
白亦却白了一眼重明,重明这个家伙,居然敢学他。
他可是知道,他送给苏陌的珍珠,苏陌至今都喜爱不已。
而且还做成了项链放到新成立的配饰工坊,说是成为镇店之宝。
重明学他也要学的到位一些,就这种石头,他以前到处都看的到,一点也不珍贵。
而且这种红的、黄的、绿的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比他那粉粉的珠子好看吗?
青雀和苏陌一样,看到重明拿出来的红宝石顿时移不开眼,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石头,比上次白亦带来的粉色珍珠还要好看。
应天看着重明直皱眉,他就知道,留下这些人吃饭准没什么好事情。
他和苏陌孩子都有这么多了,这些人还是不死心。
眼见应天在快要爆发的边缘的时候,重明还非常作死的挑眉看了眼应天,转眼对着苏陌说道,“天女大人,这是我特意为你去找的漂亮石头,你看着喜欢吗?”
重明说完,苏陌不自觉的点了点头,“喜欢,喜欢。”
苏陌心想,红宝石啊,这可是红宝石啊!谁会不喜欢。
据说红宝石在圣经中是所有宝石中最珍贵的。
传说佩戴红宝石的人将会健康长寿、爱情美满、家庭和谐。
血红色的红宝石最受人们珍爱,俗称“鸽血红”。
其颜色鲜红、美艳,可以称得上是“红色宝石之冠”。
瑰丽、华贵的红宝石是宝石之王,是宝中之宝,其优点超过所有的宝石。
有的古书中认为红宝石是“上帝创造万物时所创造的十二种宝石中最珍贵的。”
苏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重明的身旁,小手不自觉的就摸上了重明摆放在桌子上的红宝石。
心里有点痒痒的,这就是红宝石吗?她没有看错吧!
她有生之年居然可以摸到真的红宝石,这简直是太完美了!
好在,感受到红宝石的真实的苏陌并没有陷入混乱,可怜巴巴的看了一眼身后的应天,想着要是这红宝石是应天送给她的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