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刚才那两人的一番话,秦筝更加弄不懂现在身处的环境了。她还记得几天前正在执行任务,就在即将得手之际,阴沉的天空开始有雷声翻滚,她最后的记忆就定格在闪电亮起的那一刻,将要被她刺杀的那名男子瞳孔突然放大的瞬间。
此后,她的意识一直一片模糊,再清醒过来便已到了现在这个她自认是冥界地府的地方,但,这里为何与传说中不同?若要说这里还是人界,却又有许多不通之处。譬如遍地不断出现的凶禽猛兽,又如方才那叫老记的男子被她刺杀后为何尸体消失不见又为何再次复活?再如那条可以装下许多东西的腰带……
啊!对了,也许这里真的是可以不断复活的。老记被自己杀了,又活了过来,这些老虎也是!秦筝一边杀虎开道一边胡思乱想。
扑楞楞,鸟儿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秦筝眼睁睁看着一只浑身雪白的信鸽不知从何而来,飞到了自己的面前,将口里衔着的字纸吐到了她手里就消失不见了。也许是多年杀手生涯的历练使得她心理素质十分稳定,现在秦筝已经开始对这种不合常理的事情见怪不怪了,于是眉毛也没有抬一下,用手指碾开那张字条,却尴尬地发现自己看不懂上面的字。
“谁发的字条,连字都不会写。”秦筝喃喃自语着,她勉强认出几个字,可是全拼起来也看不懂写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手指头又搓了搓,字条变成了粉末。
不一会儿,信鸽又飞来,同样的字条,上面的字变了,仍旧是不认得。接连几次,秦筝烦了,干脆看也不看,接过字条就地销毁。
走出林子,抬头见一轮烈日在空中高悬,恰是正午时分,秦筝找了个僻静安全的地方打了个盹,醒来后便不知要做些什么了。这个世界对她来说是如此的陌生,以至于她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完全无法适从。眯着眼儿发了半天的呆,猛然想起先前老记说这里没学过厨艺的人做出来的东西简直不是一般的难吃,左右是无所事事,于是她心血来潮想去学厨艺了。
将腰带中仅有的数十枚铜钱取出来掂了掂,秦筝不知道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她在这个世界上醒来的时候,就穿着不属于自己的衣服,身上除了这些铜钱,一把生锈的匕首和一些纸笔、伤药之外她一无所有。
估摸着这些钱是绝对不够学厨艺的,而且秦筝实在很想找家客栈歇上一夜,洗个热水澡,于是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决定再次回到刚才的那座林子里去杀虎取皮卖钱。
杀虎是件容易事,虽然秦筝觉得自己现在的武功和灵敏度都极差,还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内功也不大使得出来,但这里的老虎也没有生前见过的那么强,而且多得根本用不着花费时间去找寻,所以她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已经屠戮了近百只猛虎,虎皮却只扒下不到十张。
搞不懂那个老记怎么剥皮速度那么快,秦筝摇摇头收起刚剥下的一张虎皮,开始瞪着地上一件淡紫色的布袍猛瞧。这个世界也太过奇怪了吧,连老虎也掉人穿的衣服?还是崭新的?它没死之前自己都没有看到,难道是藏在肚子里的?
哎,算了,既然想不通就爽性不想了,这里的事情有一大半她都是不懂的。秦筝叹了一声,弯腰将布袍捡起,贴着身子比划了两下,好像很合身的样子。再低头看看身上那件已经破破烂烂的白布袍,她有点动心了,于是立刻就趁着四周没人,将身上那件旧衣裳脱了下来换上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