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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江水面,一艘商船晃晃摇摇。商船的左右,亦有几艘白鹭郡的战船,护卫在侧。
“先生既是天下神医,为何执着于入蜀。”船头上,一个胸前挂着襁褓的年轻人,凝声开口。
在年轻人的身边,陈鹊并未立即答话,伸出手,搭了一会襁褓婴孩的脉搏。
“一路沙风狂烈,他毕竟刚来这场乱世,定然是不习惯的。”
“你问我,为何要入蜀。”
陈鹊脸庞变得认真,“我有时候也不懂。刚开始打仗的时候,我尚在做一个平静的医角儿,赚富贵人的银子,给整个家族谋福。直到我的那位老友,跟着袁侯爷赴死,直到遇见斩奸相的徐蜀王……我才慢慢明白。”
“先生明白了什么。”
陈鹊抬起手,指去前方蜀州的方向。
“这乱糟糟的天下间,总该有一种东西,便如一道亮堂的光,引着我们过去。”
“什么样的光。”
“你跟着入了蜀,可当面问徐蜀王。”
抱着襁褓的年轻人,一时变得沉默不语。
“初见你,负刀背弓,满身袍甲染血。更为奇怪的是,你怀里带着一个婴孩。若依我说,你应该是个行伍人,甚至可能是个将军。”
年轻人垂下头,看着怀里的婴孩。许久,他似是下了决定,抬头凝声。
“晁义见过陈先生,多谢陈先生搭救之恩!”
“晁姓……以胡制胡,北关狼族。”
叫晁义的年轻人,闭眼落泪。
“并州的事情,我亦有耳闻。你随我入蜀,日后若是不喜,以徐蜀王的仁义,也定然不会为难你。”
“愿与先生同行。”
陈鹊叹了口气,“我见你先前,在襄江岸边,是想往下游去的。莫非是说,你要投皇室?”
晁义摇头,“我想去陵州,投天下仁名的左师仁。不瞒先生,我也想过入蜀。但蜀州的地利,已经被起势的凉州困住。”
“徐蜀王新胜,凉人已经败退。”
“我自然知,又听了先生之言,才下了决定。先生勿怪,我并非……只是保全自己。”
“明白。”陈鹊看了一眼襁褓,认真点头。
两人站在船头,开始静默不语。
波浪儿推着商船前行,不时荡出一圈圈的涟漪。有江风乍起,吹拂过脸,让吹多了沙风的晁义,一时间恍如隔世。
那一日,他站在雁门北关之前,横刀立马,带着本部的七千将士,去迎守趁火打劫的数万胡骑。
守住了雁门北关,却守不住家国。一矢未发,并州易主。若非是掉包之计,这最后的一缕并州血脉,根本活不下来。
他不算纪人,是克族人,亦是并州人。
陈鹊此刻的心底,有些感慨。晁姓的克族人,不过几万之数,以拜日祈祷为信仰,却早在百多年前,已经被中原同化。
以胡制胡,更像是一种官坊里的说法。
“晁将军,听说并州王丁术,性子乖张暴戾,且贪色敛财,为何克族人,一直愿意跟着,戍守雁门北关。”
晁义沉默了会,“丁术还没称王之时,有次遇到迁徙的数百克族人,他那日约莫是很高兴,随手赏了七桶羊汤。”
“这七大桶的热羊汤,让很多克族人活了下去。”
陈鹊仰面朝天。
“虽是心之举,却是乱世里的雪中送炭。七桶羊汤,换来了一个忠义赤诚的狼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