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日子虽然好过了不少,实现了经济自由,每天都有肉吃,可偌晨曦的目标不止于此。
偌晨曦:“我要广开分店,我的胭脂铺子要开遍整个北辰,南夏,我要成为天下第一有钱的人”。
关于这一点,偌晨曦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等她成为了天下第一有钱的人了,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就算是皇帝也得给三分薄棉敬她三分,以后要是回去了,就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仰人鼻息。
要做就做女强人,她可不要像皇帝后宫那些女人,一辈子只能待在深宅后院,那里花开的最好看,那里会下雪,那里的景色最美,都是从话本子里看的。
她要骑上快马,带着她家的傲娇夫君一起去看,她要养她家的傲娇夫君。
美容产品的销售基本已是趋于稳定。
有一天偌晨曦看到元宵拿着一把小刷子,在小院子里吭哧吭哧的刷着鞋子。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都很调皮,本来那白嫩嫩的鞋帮子,早就已经长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偌晨曦:“元宵你是偷偷跑到泥坑里打滚去了吗,鞋子衣服怎么脏成这样”?
小元宵抬头满脸的委屈,“我才没有跑到泥坑里打滚去咧,是二狗子,二狗子把我的鞋子丢到了泥坑里,我想去捡鞋子,就被二狗子扑倒在泥坑里了”。
“呃~,二狗子~”,对于这个又熊又二又记仇的小狗子,偌晨曦还真的没有那个勇气去找它算账。
二狗子那个没良心的小玩意儿,经常可不就是算算账不成反被吠。
算了,反正和那货吵架从来都没有赢过,她就当做没有听到元宵的话好了,小孩子忘性大,用不了几天就全部都忘干干净净了。
偌晨曦拍了拍元宵的脑袋,“咱们家又不是穷的买不起新鞋子,既然是二狗子干的混蛋事儿,那我带你去买双新的吧”。
元宵看着那双泡在水里越刷越脏的鞋子,眼里满满的都是不舍。
有新鞋子穿他很高兴,可这也是他的第一双新鞋子,他舍不得就这么丢掉。
偌晨曦拉起他的小手往外走去,“放心吧,你的那双鞋子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弄干净的,现在就带你去买新鞋子吧”。
偌晨曦平时也不怎么自己动手洗衣服,对于清洁用品自然也是知之甚少,只知道很多人洗衣服什么的用度都是皂角粉。
但是一颗皂角树每年就只能结那么些皂角,皂角肯定不是所有人都用得上的,还有些人用的是草木灰加上猪板油经过混合捶打阴干制成的胰子。
当然更多的人这两样都是用不起的,只能把稻草烧成灰,洗衣服的时候就用草木灰来充当清洁剂了。
可是不管那是用那种清洁方法,都是没有办法达到彻底清洁衣物的目的。
以至于很多人的贴身衣物都是清洗过后,还要在水里煮上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