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之前他可是在街对面当了那么久的总指挥,都没有见过这个男的。
虽然很想翻白眼儿,但偌晨曦还是十分礼貌的拒绝了他的要求。
偌晨曦道:“这位公子实在是抱歉了,我也是一眼就看中了这盏花灯呢,只是我家夫君一直没有挑到我想要的,我这才自己过来拿的”。
“在下许榆,来秋水镇探亲,恰巧我家妹妹喜欢这种小玩意儿,便打算买回去讨妹妹开心”。
许榆说道:“没想到夫人也喜欢这盏灯这倒是叫在下有些为难了”。
虽然这个叫许榆表面看上去一副谦谦公子模样,可偌晨曦总觉得这家伙不像个好人。
一手提着心爱的小兔子灯,一手扯了扯刘墨泽的衣袖。
“夫君,你也挑个喜欢的灯,我们放灯去吧”。
刘墨泽随手拿起一只灯,,上面的图案是一只吐着舌头的小狗。
倒是和文静起来的二狗子有几分相像。
刘墨泽:“就这只吧,我觉得小兔子和小狗倒是挺般配的”。
“是的呢我也觉得兔子和狗狗超级配的”。
在一些偏远的山村地区,猎户家里会养一种狗,叫做撵山狗。
每当猎人打猎的时候就会带着狗子,狗子只要是一看到小动物,比如兔子,山鸡之类的,撒丫子就扑过去了。
兔子在前面玩命的跑,兔子跑赢了之后可以活命。
狗子在后面拼命的追赶着,狗子要是撵上的兔子,晚上有肉吃,有骨头啃。
两个都是在为着各自的目的拼着命发着疯。
这样的感觉也很浪漫啊有木有?
血色的浪漫。
这样一看,小兔子灯和小狗狗灯,好像更加的般配了。
可是许榆却挡在了二人面前。
许榆道:“我家妹妹真的很喜欢这盏灯,在下可以把这里所有的灯都买下来送给夫人,就当是赔罪了,还请夫人能够割爱”。
偌晨曦小眉头皱的老高,“这位许公子,你这搭讪的手法未免也有些太老套了。
我还要和我家夫君去放灯,麻烦许公子让让可以吗?
我家夫君就是个大醋坛子,要是吃起醋,可是很难哄的。
我可不敢多和别的男人说一句话,多看别的男人一眼”。
一个大男人,要真不是来挑事儿的,至于为了一个小小的河灯在这里纠缠这么久嘛。
要说没有阴谋,她都不信。
至于是什么阴谋……
刘墨泽:“许公子,我家夫人也是很喜欢这个河灯,,做事都要讲究个先来后到,没有许公子这样的道理。
好好商量不成,许公子还要强取豪夺不成”?
“我们走”。
刘墨泽小心的护着偌晨曦往河边走去了。
直到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许榆这才叹了一口气,“出来吧”。
暗处走出一女子,满脸阴雨密布。
许榆在别的地摊儿上又买来了一个和偌晨曦手里拿的一模一样的小兔子河灯。小兔子旁边有一株葵花。
只是这只兔子却不如那只灯上的灵动,少了些生气,显得有些木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