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黄色的花粉落在月白色的袍子上,黄黄的一坨,格外的显眼,男多少惹得男子心中有些不快。
这眼神真的是好可怕,偌晨薇抱着自己的野花儿,弱弱的往后退了一步,“我……我不是故意的,公子放心,你的衣裳我会赔给你的”。
“衣服就不必赔了,这里是男子的房间,姑娘还是快些离开吧”。
偌晨薇就是脸皮再怎么厚,也不可能和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共处一室,要是真的那样蠢,就算是姐姐不打死她,她自己也会羞愧的想要找一块儿豆腐撞墙自尽。
“小女子告辞”。
偌晨薇刚走了没有几步,马上又折了回来。
“姑娘还有事儿”?
“这里……这里住的真的是我的未婚夫,我们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
对上男人那淡漠的眼神,偌晨薇不由得吞了吞口水,“那个……公子不要误会,我的未婚夫是之前一直住在这里的人,他姓林,一会儿他要是回来了,还请公子帮忙转告一声”。
呼呼呼~
真的是紧张死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姑娘就怕被人误会。
那位白衣公子绝对是能祸害万千少女的存在,她就担心被人给误会成恬不知耻,自己送上门的那种女人。
这要是在以前的话,也没有什么,毕竟她的爱好就是吃吃美食,看到好看的帅哥调戏一下。
可是她现在已经是一个有夫君的人了,可不能再看别的男人,也不能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万一林庭霜要是生气了,不要她了,到时候她找谁哭去?
……
“你还真是不管走到哪里都能招桃花,我这才离开几天,你未婚妻都有了”?
林庭霜回来就看到自己家主子正坐在客厅里喝着茶,也不知道这里便宜的茶水,主子能不能和习惯了。
“主子尽是拿我说笑,属下就算是再怎么招桃花,也比不上主子啊。要是在在整个雍州城里,就没有姑娘不想要嫁给主子的”。
这话说的一点儿都不夸张,要知道自从萧天白成年之后,只在雍州大街上骑过一次马,后来只要出去,不管多着急的事情,都是乘坐着马车的。
是的,此时坐在林庭霜的房间里品茶的人,就是萧天白,林庭霜的主子。
萧天白小的时候就长得白白净净的,皮肤比小姑娘的还要白皙细腻,妍贵妃一直都想要一个女儿,奈何生了一个小子,皮的像只小猴子一样,不是在挨打就是在挨打的路上。
妍贵妃把萧天白养在身边后,怎么看怎么喜欢,所以干脆就把萧天白当成一个小姑娘养着,在萧天白十岁之前,身上穿的一直都是小姑娘花花绿绿的漂亮小裙子。
时间一久,就连生活在一起的兄弟,也是一口一个姐姐一口一个妹妹的叫着,甚至还有些小公子放出豪言,说要娶萧天白。
本来妍贵妃还想给萧天白扎两个耳洞,给他戴上漂亮的小首饰,可是萧天白哭唧唧的怕疼,妍贵妃终究是没有忍心下手。
随着年龄的增长,萧天白退去了脸上的婴儿肥,长相越发的俊朗起来,每每走到大街上,都能引得小姑娘尖叫连连。
甚至于一些心情激动的小姑娘,直接就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