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混蛋,刘墨泽你这个大混蛋,有嘴你不亲,居然对我的脸蛋下手,你说你还是个人吗?
要是把我给整破相了,你让我以后可怎么办?
这么深的印子,肯定是要留疤的。
刘墨泽踱步上前,把那面可怜的铜镜从女人的手里解救了出来。
“好了,放心你夫君不是你说的那种颜狗,就算你真的破相了,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哼哼,你不嫌弃我,可是我嫌弃你啊。
难道你不知道,只要是漂亮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比旁人多一丝机会的吗?
我还想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多看看帅哥美女人,好看的人和好看的人走在一起,都是非常的赏心悦目的。
你说我这漂亮的脸蛋上要是长一排牙印,算是怎么回事儿啊。
不得不说,偌晨曦小小的脑瓜子里阴谋论了。
这狗男人一定是故意的,他一定就是故意想要在她的脸上留下印记,这样所有的人,就都知道她名花有主。
这样就再也没有帅哥敢靠近她的。
偌晨曦抬起眼帘,气呼呼的瞪了一眼刘墨泽,“你个心机狗,究竟是多么的善于伪装啊,以前我咋就没有发现你的真面目呢”?
还想着要算计别人呢,现在倒好,直接就被别人给算计的自己是谁都忘记了。
小媳妇儿腮帮子鼓鼓的,就像是一只气鼓鼓的河豚一样。
听说带刺的河豚非常的美味,但同时,它的肝脏眼睛和血液里面有剧毒,没有人敢轻易的尝试。
他家小媳妇儿之于他,可不就是美味的河豚于食客,享受着美味的时候,也要冒着丧命的危险。
小媳妇儿不高兴了就要好好的哄哄,气呼呼的小媳妇儿很可爱,每次看到小媳妇儿,他都控制不住的想要把她给惹生气。
伸出手,轻轻的一捏,气鼓鼓的小河豚立马就泄了气,蔫哒哒的小河豚也是非常可爱的嘛。
“离我远一点儿,当心我咬你”。
偌晨曦气呼呼的别过脸,她现在一点儿都不想看这个可恶的狗男人。
“好啊,只要是能让你消气,咬上一口又何妨呢”?
刘墨泽笑着伸出了自己的手,“为夫皮糙肉厚的,娘子随便咬,只要娘子能消气”。
这个狗男人,一天不惹她就浑身都不痛快是不是?
偌晨曦嫌弃的一把拍开他伸过来的手,“不要,我要咬你的左手”。
他又不是一个傻子,万一把右手给咬坏了,她犯懒不想自己吃东西的时候,谁来投喂?
别人喂的东西,她可吃不下。
刘墨泽默默的把自己的右手送到小媳妇儿的嘴边,非常好心的问了一句,“要不要为夫洗洗”?
偌晨曦没有说话,看着伸过来的手,一点儿也不客气,抓住张嘴就要咬下去。
这时听到自己狗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幽幽响起。
“我刚从茅房里出来,还没有洗手呢”。
偌晨曦张嘴咬下去的动作,在听到这话,半道上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