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和登前来的目的就是找禹商养马的事情。
那天他们对于宝坐在马背上的勃发英姿分外赞赏,连同心中对她不认首领的不满都因此而淡了许多。
再说,他们平时不论去哪里都靠两条腿,速度和持久性都比不上马。
有了马,跋山涉水也好,驼重物拉东西也罢,能省出不少的人力。
最重要的,骑在马上俯视苍生的感觉肯定超级爽。
一只母兽尚且可将马骑得如此潇洒不羁,他们雄兽坐上去会更加有气势的。
果然,好男儿天生就注定要驰骋天下。
“我看养点可以,从前我还觉得养牛兽没有用。这次咱们搬家,那些重点儿的东西都是牛兽驼的。马虽然力气不见得比牛大,但胜在速度快呀,对咱们以后肯定会有好处的。”
关键点在于,在他们的意识里,所有和宝有关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禹点点头,他的想法和他们是一致的。看来,这么多年的磨合,他们之间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达成一定程度的默契。好多事情不必说得太清楚,彼此之间都能猜个差不多。
“加快部落整理的速度,两天吧,两天内把部落全部拾掇好。两天后,你们出去猎马兽,有多少要多少,别伤着它们,全部带回来。”
禹首领决定,追上宝宝的脚步从养马开始。单从速度上来讲,养马也是个必然。不然的话,他的宝宝骑着马在前边跑,他靠两条腿倒腾着追,恐怕一辈子也追不上。即使能追上,他也不想这么耗费了一辈子。他还想和宝宝甜蜜一辈子呢。
“知道了。明天早点起来,大伙一起加把劲儿,明天差不多能弄完,争取后天就去。”登是个急性子,说风就是雨的。
主要是周部落那群油光水滑的骏马实在让他眼红。要知道,那不是一匹两匹,而是一大群,各个油光水滑的,一看就膘肥体壮,哪能不眼馋。
眼下一听说禹答应养马的事情,恨不能扔下手里的一切什么也不管了,马上就出去找才好呢。
话说,宝身后那些人骑在马上,真的很好看,很威风,勾得他心里痒痒的,头一次对别人的东西生出了羡慕的心思。
周部落有,夏部落凭什么没有?早猎回来早骑点学会骑才是王道。
“什么时候能改改你那急脾气,稳重点儿。猎马固然重要,但建设部落更加重要。连住的地方都不妥当,再多的马又有什么用。定好了,两天后开始猎马。这两天重点放在部落的建设上,周到点,别散了心。”
禹呛了登两句之后转身走了。
志白登一眼,嘟囔一句,“就是,火燎屁股了咋地。”说完,也走了。
登:我这是被嫌弃了?
禹进入他的木屋,只踏进一只脚,就觉察出生人的气息。
“谁?”虎目一凛,不悦顿生。
这是股他不熟悉的气息,却并不是杀气,相反有些软嫩。他不悦,只是对于被人闯入自己的私人领地的不满。
一声清脆的笑声过后,一个连路都走不太稳的小东西从木床上爬下来,踏踏地跑到他面前。
小东西抱住禹的膝盖,抬着头,一脸崇拜地看着禹,牙还没长齐的嘴巴咧着,一条可疑的水痕在嘴角往下延伸。
“阿父,申陪你觉觉好不好。”
禹的心似乎被什么锤了一下,见到宝宝以后一直持高度兴奋的情绪忽然跌落,热烘烘的心口倏然变冷,冰封雪塞般,冷得彻底。
太高兴了,以至于忘了他还和别人生了个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