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主子他知道,若是不让她把心里的郁结之气发散出来,结果不是把自己弄出病来,就是有哪个不长眼的得挨收拾,再或者挎上长刀直奔秦部落,把那些人头当成大白菜似的一顿乱剁。
他离得首领最近,陪在她身边的时间也最长,挨收拾的风险最高。
所以,坚持让她随意折腾。
不就是几棵树嘛,全打碎了大不了再种几棵,总比自己被收拾强得多了。想想他家首领的那超凡战斗力,他就双腿发抖。
明明是个看上去一阵风都能吹跑的小母兽,体内却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强壮如庄也偷偷想过,若是她拿出全部的实力来打,他能不能接得下她五招!
他还很困惑,明明他的身体更强壮,却为什么是个不过开始练习几百天的母兽每每把他打得落花流水,没脸见人。
唉,首领就是首领,学什么都快,干什么都狠!
庄对此分外的自卑,总觉得自己连母兽都打不过很丢脸,却不知道元夕在前生其实就是个高手,只是她一味的懒怠、低调而已。
话说,能被自家男人宠成小公主,谁愿意灰头土脸的去做女汉子呀。
眼瞅着打光一整棵树的叶子后还没尽兴,腮帮子鼓鼓着,庄没办法,为了不被荼毒,直接带着出去打猎了。
要说一个人发散剩余精力最好的方法,在原始社会,打猎应排在榜首。
打猎既是个超强的体力活,也是个智慧活。
在周部落里,能把情商和智商最大程度统一起来的,也只有宝首领。而庄和东表面严肃,心里却要乐开花了。
首领一出手,必须弄几头像样的大兽,要不然都对不起首领的一世英名。而他们也正好过过打
庄和东护着元夕进入猎区,小心翼翼地伺候大半天也没见脸色高兴,不免上火。
山里也是,今天的猎物怎么这么少,走了老半天,连只兔子都没看着。
打猎什么也没打着,赶情浪费时间和感情老半天,结果打了个寂寞。
直到快回去时,元夕亲手捉到一只饿得精瘦的小鹿,才露了笑脸。
庄和东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却更加上火。
首领是笑了,危机解除。可弄了只半死不活的小鹿崽子,有什么用?
你想要鹿就早说,我们给你逮个健壮的。弄个瘦得走路都打颤的小玩意儿,养得活吗。眼下是乐颠颠的带回去了,回头没等开心两天哪,嘎,死了。伤心的是她,可倒霉的肯定是他们这些近侍。
真是,就没见过这么让人操心的首领。
“宝,我看它八成快死了,带回去也很可能救不活。不如,你别要这只了,明天我给你弄只好的,又健康又漂亮的,行不行?”
“不行。”元夕的回答斩钉截铁。
庄的脸直接黑了,被噎得差点背过气去。
首领就是首领,怼人也这么的言简意赅,真能把人噎死。
这是油盐不进?
东一看庄阵亡了,接过庄的枪不知死地也冲上去,“这么瘦,就是能活下来,也肯定长不大,不如不要。”
“那有什么呀,我姥姥说了,有骨头不愁肉,多喂喂自然就好了。”
东:......
行吧!
“好了,咱们回去吧,给小鹿找个奶妈。”
元夕乐呵呵的亲自抱着,小一抬,发布回去的命令,很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