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正好在远处的山顶上摇摇欲坠,洒下来蛋黄色的光,玄其允刚好走在宫墙阴影和光照的中间,一半在光下,一半在阴影中,就好像是行走在黑暗与光明中的使者,一步天堂一步地域。
他长得很高,但是真的很瘦,夏天里穿的不算多,甬道里的穿堂风一吹,把他的衣裳吹的鼓鼓的,宋霁月看着他却还是觉得很瘦。
玄其允的步伐总是走的很快,丝毫不懂得要等一等女孩子,起初宋霁月还能勉强走着跟上他,结果越走越跟不上,甚至需要小跑起来才可以。
“你慢一些,我都跟不上你了。”
玄其允却突然停了下来,宋霁月差点撞了上去,“干嘛?”
“你跟着我干嘛?”
“我想去看看你的狗,它可喜欢我了。”
玄其允又是抿抿嘴唇,不说话,又继续往前走,这次脚步放慢了很多。
“为什么你的狗叫虫子大人啊?”
“不是虫子大人,是小虫子。”
“小虫子?你取名字好土哦,谁会让狗叫虫子啊,那体型也不像啊!”
玄其允歇睨了她一眼,“你取的招财也很土。”
宋霁月顿时就炸毛了,“哪里土了?明明就是很适合狗子的名字,狗就应该叫招财!”
一路上,大多是宋霁月在叽叽喳喳说话,玄其允在旁边听着,时不时说一句两句话,然后把宋霁月噎一下,后者就更加激动的回击。
从前他每次都是独自一人从这里走回去,往往很孤单,今天却很热闹,耳朵一直在被吵,玄其允本以为自己会讨厌这种感觉,但是出奇没有。
就连宋霁月要进他的屋子,他也没有抗拒的感觉,只是甚至会产生一种羞怯的感觉。
他自小生活在宫中,虽然皇子,却吃不好穿不暖,过得比太监还不如,这屋子就更谈不上什么装修了,墙面甚至都斑驳了,真的很寒酸。
只是他习惯了这种生活,从不会产生什么自卑的情绪,所以背永远都不会像小闻子一样躬下去,挺的直直的。
却没有想到随着宋霁月的到来,他居然第一次产生了这种羞怯感,不敢把自己不堪的部分展示给她,一想到她是高高在上的卫国公府最受宠的嫡出小姐,而他只是这宫里的一直蝼蚁,心里就忍不住有些怪异的感觉。
只是宋霁月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屋子到底如何,其实从玄其允穿的衣服上好几个补丁就已经知道他过的有多不好了,宋霁月在现代的家庭也没有多富裕,不过普通家庭,老家还在乡下,这种地方算不得什么的。
小虫子年纪大了不爱动弹,喜欢趴在自己的窝里假寐,宋霁月刚一进去,它就睁开了眼睛。立刻爬起来绕着宋霁月一直转,还摇着尾巴吐舌头。
宋霁月也蹲了下来和它玩耍,不得不说玄其允和小闻子确实都是爱干净的人,这个屋子很小很小,但是被打理的很干净,虫子大人身上也很干净,甚至玄其允的衣服上有补丁,虫子的窝里都没有,看来对小虫子确实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