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同耑也丝毫听不进刘锡瑶的辩解,从身旁抄了一沓纸,纷纷落在疏影的头顶和肩上,飘得她身周都是。
“你若不说实话,老朽我便只能把这些人的证词当真,断不容姑娘在我侯府里待下去了。”
证词?
疏影和刘锡瑶同时在心里纳罕。
待疏影细看之后,这哪里还是不让她继续留在怀庸侯府,简直是要把人逼上绝路!
她拾起的第一张纸上写的是一名叫作姚柏杨的仵作的证词。他所验死者有两个,一位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妇人,另一位是刚刚出生几日的婴孩,二人是母子关系。
男婴口唇、面部发紫,并有肿胀,脖颈有掐痕,口鼻内无呕吐物,显然是被人扼住咽喉窒息而死。
妇人额部遭到钝器击打致命,死前有挣扎迹象,脸部、手臂、脖颈处有指甲抓痕,自身双手指甲内侧有一些粉黄颜色碎布屑。她死前身着水红短袄,缟色百褶裙,头发散乱覆面,衣襟上留有大片血迹。
下面就是姚柏杨的签字画押与手印,注明了一式二份,另一份交县衙留存。其他状纸应当也是如此。
第二份证词是侯府门房下人倪丰茂所作。上述谢疏影于正月十五日申正,着黄衣、戴一帷帽出侯府东偏门,登记下的缘由是回申屠府探亲,已经小侯爷陆淇允准;于当日夜间亥时初刻归,彼时神情紧张,不见帷帽,而且衣上有污迹,随同丫鬟以身遮挡。
疏影自然知道自己当晚是进城去了,这一看就是凭空捏造出的言辞,也不知是哪个教他如此胡说。
刘锡瑶拿着第三份证词,突然瞪大了双眼,万分惊恐、不敢相信地望着疏影。
“长乐丙戌年,正月十三日夜,谢疏影交代我准备上元节回申屠府探亲所需节礼。同时我二人得知先世子通房聂氏……”
那两个死者,居然是聂氏和她的孩子!
“于正月初十产下一子。此子乃先世子唯一后嗣,谢疏影理应将其收养。然她言,聂氏贱人……”
读到这里,疏影猛地倒了一口气。纵然聂氏行为无耻至极,她也断断不可能用这样粗鄙的字眼辱骂这个女人。今天还是她此生第一回说出“贱人”二字,只觉得别扭非常。
“有害我之心,必不会交出小儿,危及我在侯府之中的地位,我须早日将聂氏除去,以绝后患……便定于上元当日出门之际,前往聂氏所在山庄。
“正月十五亥初二刻,谢疏影返侯府千灵院,面容惊惧,衣衫散乱沾有血污,言其与聂氏争执之间用屋门边铁锹三击对方头部。聂氏倒地,探鼻息已无,双目圆睁,模样可怕。
“后听婴儿不住啼哭,恐惹来邻舍问询,便将其扼死……我整理谢疏影衣物时发现粉黄袄衣袖被人抓破,帷帽丢失……”
下面落款,安月。
字是疏影一笔一划教给她的行草。安月一笔一划地还给了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