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卿“哦”了一声,原来是那人啊:“他为何是刺伤姐姐。”
阿彩摇摇头:“具体的不知道,听宫里多嘴的嬷嬷说,说他其实是敌国派来的细作,二殿下一直对此人处决,犹豫不决呢。”
燕卿心里明白了,姐姐不是犹豫不决,换成从前任何一个不长眼的东西,伤了姐姐,一顿鞭子是少不了的,严重的,吃了这顿鞭子肯定还要被贩卖或者处死,这人都刺伤姐姐了,姐姐还对此人犹豫不决,怕是爱上了吧。
今天是大殿下燕尘迎娶爱妃鸢姬的好日子,宫里最近都是喜气洋洋,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挂着笑容,张灯结彩,好不热闹,二殿下燕辛一直在忙着主持礼仪,燕卿装着没心没肺的样子,忙前忙后的玩耍。
入夜,众臣都齐聚在主殿内,欢歌起舞、把酒言欢,连着平日无人问津的掖庭、天牢,都得了这份喜气,宫里头赏了几个菜、几坛酒,忙碌了一天的宫人,在月儿挂上树梢的时候,终于得空坐下来,同享这份喜悦。
燕卿在赏赐给天牢的饭菜里,动了些手脚,狱卒吃了,此刻睡得很香,她乘着黑夜,天牢最松懈的时候,悄悄地溜进天牢。燕卿经常偷干这样的事情,自然一点也不慌张,慢慢地潜入牢房。
闷热的牢房内,霉味刺鼻,浓重的血腥味引人作呕,低吟的哀嚎声,此起彼伏,燕卿捂着鼻子,小声的走路,她经常偷偷的来这里放人,对这里熟悉的很。
这里经常会关押一些,被惯上莫须有罪名的姬妾、男宠,都是那些个新得了恩宠,可能连燕尘燕辛都记不住他们长什么样子,就被关来这里,惯得罪名,都是死罪,至于是何人背后陷害的,后宫三千,知道又如何,往往其中事情缘由的背后,还有更强大的主谋,这些人和朝堂上都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非要细究,盘根错杂,说不清楚。
燕卿也是基于为哥哥姐姐积德行善的份上,经常来这里偷偷放走那些无辜可怜的人,最终么……肯定会被发现的啦,但没关系啦,反正她自诩脸皮厚,最坏的结果就是饿着肚皮,没有水喝,罚跪宗祠、背诵罚抄女戒、宫规、家训,哥哥虽然脸上“一副我要叫你吃点苦头”、“我要叫你长点记性”的模样,但是到最后,最心痛的还是哥哥,脸上是心痛的,性子是执拗的,燕卿性子也执拗,往往看着他们兄妹两个,谁都执拗的不肯退一步,姐姐就来当和事老,会给燕卿送些吃的喝的,会给她讲朝堂风云、君王治国之道、哥哥身处高位有多少无奈,燕卿每次只管吃着喝着,填饱肚子,姐姐的话,她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觉得这些大道理,反正自己一辈子也不会碰,没有哥哥还有姐姐给她撑着,也轮不到自己来管南疆大国。
燕卿在天牢里绕了几圈,一间间的牢房搜索,费了半天劲,终于在最里面最大的牢房,找到了这次她要放走的人,是个长得哪哪都好看的尤物,尤物通常是用来形容好看漂亮突出的女子,面前这位好看的男子,比女子样貌都要好看许多,用尤物一词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
如果那天大婚,他没有一刀刺向姐姐,如今,他该得了公子的称号,日日陪同姐姐,同享着荣华富贵了。
她轻手轻脚的打开牢门,见他带着脚铐手铐的,硬朗的背脊贴在冰冷的墙壁上,面前放着最新端上来的饭菜,他的牢饭可算是上上等了,瓜果蔬菜,营养具备,一壶酒还温热的。
不用猜,就知道,是姐姐打点好的,这宫里的人就这个脾气,也不知道是得了谁的遗传,见着贵人就巴结的跟哈巴狗似的,见着失宠的人恨不得上去踩两脚似的。
那一年,燕卿十岁,他十六岁。
姐姐给他许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朝暮。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干嘛。”
燕卿的手,刚刚触碰到了他的手,朝暮就像被狗咬似的,警觉的抬起眸子,看着燕卿平静的给他解开手铐、脚铐的,将一包衣服丢到他面前,她一副小大人的口吻:“你要是想活命的,就跟我走。”
朝暮犹豫了一下,燕卿强行拿衣服套在他身上,推着他走出牢房,催促道:“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是来带你走的,快点走,快点走,一会狱卒醒了,谁也别想走。”
朝暮半信半疑的跟着燕卿走,燕卿走在前头,他走的后头,燕卿熟悉宫里的每一处护卫巡逻,很巧妙的避开,南疆春天夜里的风,带着徐徐的暖意,朝暮看着月色下的南疆的皇宫,宫里张灯结彩,处处悬挂着喜庆的红灯笼,今夜,又是谁结婚呢。
快走到密道附近的时候,燕卿有些犹豫的,刻意走慢些,试图想挽回些什么,眼前的人,是姐姐喜欢的人,一年前,他们姐弟两个在南疆茶楼卖唱,当时的朝暮,只带着半张银色的面具,只露出半张好看的脸,就把街上男女老少,迷得个七荤八素的,短短时间内,茶楼姐弟这个名号就传入皇宫。
燕辛也是慕名去的,第一次见到朝暮,小小的燕卿就从姐姐眼中看出了些特别的味道,这一年来,姐姐是多么的期盼与他的婚事,多少次,躲在被窝里,悄悄地和燕卿说着,朝暮是如何如何的好:“朝暮,其实我姐姐对你,真的是一心一意,渴望着白首到老。”
燕卿也不懂,白首到老是啥意思,姐姐说,这是中原话,意思就是要一辈子到老,不分离的意思,是朝暮说给姐姐听的,姐姐说这是世上最美妙的情话,“我从来没有见过姐姐那么认真过,你看她,后宫三千男宠,可她真正的对谁真的上心过,打从你的到来,她满心满眼的都是你,要是你真的被处以极刑,我知道对你来说是解脱了,可对于姐姐来说,是终身的疼痛,心底里的疼痛,所以,我送你出去,你好好活着,至少你活着,姐姐还有个盼头,不会太过于痛苦。”
燕卿说这话,他们就快走到密道门口了:“朝暮,你要是心底里,对姐姐,还有那么一点点感情的,你跟我回去,去朝堂上,我保你没事,真的。”燕卿说的无比认真,甚至还竖着手指头对天发誓,就怕朝暮不信她的。
朝暮,又何尝,此刻,不羡慕他们这种皇家亲情呢,至少,他的皇室里,除了二哥对他有这么好的感情,其他人,都看不起他,都冷言冷语奚落他……
没有任何想停留的味道:“走吧,你不是说,快到了吗?”
化名为朝暮的顾欢,永远忘不了那天的南疆,那天南疆夜里的风,吹的人身上暖洋洋的,他到南疆一年多了,从没觉得南疆有过温度,但那天夜里的温度,是身旁,是那个姑娘给他的温暖,姑娘有一双笑起来就像吃了糖一般甜蜜的双眸。
南疆春末夏初,大殿下燕尘在新婚之夜死在鸢姬的刀下,大红的喜床,一床的鲜血,刺痛了在场所有人的眼,刺杀他的人正是他最心爱的鸢姬,鸢姬自刎殉情。
顾欢走后没多久,众臣还在为燕尘和鸢姬是否要合葬一事争吵不休,北疆的军队,就在南疆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联合中原军队,南北夹击,一举攻入十万里大山,连绵不绝的火,蔓延到南疆皇宫各个角落,宫人四散逃离,场面混乱不堪,燕卿也在混乱当中不知所踪,与燕辛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