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撒娇卖萌下,沈时偃终于同意暂时搁置军务,陪我提前度蜜月。
“皇帝的臣子有很多,但我的未婚夫只有一个。出征不可避免,大是大非面前我会与你共进退;但不能只有我一人让步,成亲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你只能属于我一个人,不然,我就逃婚!”
“未婚妻言之有理。”他深以为然地赞同了我前几句话,以我身体欠佳需要调养为由向皇帝告假,军务和印信暂时交给了穆参将。
但是最后一句话就……“逃婚?你要逃去哪里?”
我从他静如深潭的眸子和微微抿着的嘴角读出了几分危险,尴尬又不失礼貌地笑了笑,想起他求婚那日我们立下的海誓山盟,不禁有些后悔——什么下一世也要找到他,什么只会是他一个人的妻子……话说的太死,可不可以反悔啊?
“咳,这要看王爷如何待我了。提前与你商量一下,在我之前生活的那个世界,夫妻间有了不可弥补的裂痕以后,是可以分居甚至离婚的,离婚以后还可以另寻有缘人。注意,离婚是和离、和平分手,不存在谁休了谁一说,休妻是泯灭人性的糟粕,理应废除!”
“嗯……轩儿见解独到。那,何为不可弥补的裂痕?”
“比方说,其中一人爱上了别人……”
“……”沈时偃沉默,“本王不会给你爱上别人的机会,同样,我也不会心悦他人。”
我不置可否,男人爱你的时候自然千般好。
“虽然我立下誓言会忧你所忧、爱你所爱,你的国家、亲人、朋友,我会爱屋及乌;但你的意中人不包含在内,若你负我,我将不再爱你,自然不必遵守诺言、委屈自己爱你所爱之人。”
“你啊……”沈时偃刮了下我的鼻子,我于是攥起拳头学老虎的样子做了个凶巴巴的鬼脸,“我怎样?你若嫌我善妒小气,就别娶我了,免得婚后再生怨怼。寻一个宽容大度的做你正妻吧……”
“轩儿多虑了。妻妾一多,后宅不宁,本王在前线如何安心?这样吧,我与你立个字据。”他把我的拳头包在掌心里,耐心极好地说道:“若我当真负你,到了和离的那一步,也绝不让你做下堂妻。本王名下的产业尽数归你,保你后半生衣食无忧。”
我眼前一亮:“这叫净身出户!你舍得?”
“有何不舍得?你嫁我,是将一名女子最好的年华托付于我,我若负了你,你一介女流该如何立足?黄金万两,也买不回你的岁月和纯真。”
我心里甜滋滋的,嘴角不自觉地飞扬起来: “小女子虽不才,可也不是离了王爷就活不下去,别忘了,你的皇兄赏了我许多金银财宝呢……”我与他拌嘴,心里却叹着气——钱再多,也要有命花啊……
没想到,沈时偃真的立下字据,还盖了手印。“婚前财产协议”到手,我心花怒放,按捺住消费的冲动——来日方长,开源节流,不可铺张。左思右想,我准备送一份礼物给他。之前绣的兔子和胡萝卜过于粗糙,难为他还每日佩戴在身上。除了香囊之外,能随身带的还有什么呢?他的佩剑似乎缺了剑穗,不如,做一条剑穗送他?
南国朝局稳定,军民一心,沈时偃终于卸下军务,与我偷得浮生半日闲,我对他说,该感谢我给他机会,提前享受退休生活。
我们挽着手走在街上,像普通的情侣一样边走边逛——如果忽略那些炙热艳羡的眼神的话。
正是农忙时节,无人菜摊比比皆是——菜篓里装着捆好的菜,另一个篓里是铜钱和碎银,地上用石子压着一块布,上面写着“一把三文,钱货两讫。”
我一边逛,一边不忘啧啧赞叹:“这些自助菜摊设得真好。不但能省下看摊的时间精力,还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连日相处下来,我发现沈时偃对新鲜事物和词语的接受度出奇地高,因此在他面前口无遮拦,想到什么说什么。
沈时偃琢磨了一下:“自助?倒是很贴切。和轩儿交谈总有新奇之感。”他将我乱动的手握紧,眼中一派安然:“此地民风淳朴,百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皇上体恤百姓、轻赋薄敛的善果。”
我点头表示认可:“这份安定里,也有你镇守疆土的一份功劳。”
沈时偃拧了拧眉头,站定,以少有的严肃表情看着我说:“这种话以后不可再讲。固疆守土乃是为人臣子的本分,不可恃功骄恣,落人口实。”
我心中一凛,低头轻叹:“对不起,我失言了,以后不会再犯。”
他是臣子,亦是皇帝的手足,只要有这份血缘关系在,他立的每一份功劳、百姓的每一句称赞,都有可能反噬到他身上,成为恃功骄倨、功高震主的证据。在皇位和手足之间,有多少皇帝能做到对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兄弟推心置腹呢?
他与我不同,这是他从小守护的国家,国君是他的亲兄弟,百姓是他视为亲人的存在,于是这些担忧我也只能深埋心底;我能做的,只有陪着他,令他愉悦,替他分忧。
沈时偃将我被风拂落的头发挽到耳后,似是看穿我心中所想,叹道:“你我之间不必说这三个字。是我吓着你了,为夫向你赔罪。”
“好嘛,我可是有很多东西想买,就罚你替我买单吧。”
“义不容辞。”
洛邑真大啊,我们逛吃了许久,虽然大部分时候是我吃,他含笑看着,一边提醒我莫贪多,容易积食。我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其中也有为做剑穗准备的玉环和丝线。说到玉环,我在锦绣坊同时看中了两块玉,一块是完美无缺的玉环,一块是玉玦,形如环而有缺口,似乎是取同一块玉石打造而成。我更为中意的是玉玦,它的色泽更为通透润泽,但玦与“决”同音,有决断之意。
我正犹豫着,沈时偃却全买了下来,他说:“寓意而已,轩儿喜欢便买,不用在意。”
锦绣坊的掌柜笑弯了眼,一个劲地恭维我们,我大囧,拉着沈时偃逃之夭夭。
为了给沈时偃一个惊喜,当晚我以白日劳累要早些休息为由早早将他遣了回去,一个人在灯下赶制剑穗。
有了之前学习女红的经验,剑穗的流苏做得格外顺利。沈时偃素来喜欢鸦青色,我于是选择了青色丝线,流苏做好之后,穿上玉环,再在顶端打上同心结,一个简单大方的剑穗就做成了。
我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正想歇下,忽觉窗外有刀光一闪而过。
难道是刺客?我惊得瞬间睡意全无,第一反应就是吹熄屋内的烛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