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晚喜挑眉,何小梅这种善名远扬长袖善舞的交际花人物居然不认识周怀珠?
看来周延元把她保护的很好。
“不知道。”
沈晚喜随口回应,又说:“好啦,我要回去吃饭了,小梅姐你也回吧,你现在干得活重,多吃点!”
说罢拖着不住滴汗地肥胖身躯朝家去了。
何小梅在她身后气得牙痒痒,沈晚喜临走说的那句话啥意思,这死胖子真傻还是假傻?!
她一个赔钱货,咋多吃点!
要不是沈晚喜抢走了自己的拔草工作,她至于天天苦哈哈受累吗!
沈晚喜当然是故意说出来气何小梅的了,不过她也在想一个问题。
若是自己没挤走何小梅,就凭她那沽名钓誉的性子,肯定会去帮周怀珠吧?这样来说,周延元以后帮何小梅应该就是报恩了?
沈晚喜抹了把脸上的汗,轻啧一声,看来她还歪打正着,让何小梅这杀人犯没了一大靠山!
只可惜,周延元对她也太冷淡了。
何小梅长得小家碧玉清秀柔弱,她却五大三粗一个顶人家仨,男人很难对她生起好感。
今天周延元看似是过来帮她,实则是还她的糖,撇得这般干净——何小梅能通过帮周怀珠得到周延元的报恩,她却不行,哼!都是一身肥肉惹的祸!
晃晃悠悠回了家,于桂芳就等在门口呢,“你咋走那么慢,快擦擦汗!”
沈晚喜接过浸了井水的毛巾,发出舒服的喟叹。
深井水就是凉啊……
“瞧你热的,哎哟,全身都湿透了,你说说!叫你读高中你不读,舒舒服服坐教室多好!”
于桂芳埋怨着,却心疼地拉着沈晚喜朝屋里走,抓起蒲扇给她扇风。
“我去读书一样热的嘛,而且又不能考大学,读了干啥?”
沈晚喜跟她撒娇。
“读了跟你二哥一样去县里当工人!”
沈晚喜在记忆里搜寻了一下,二哥沈拥军现在确实是在县里纺织厂当工人,但是只是临时工。
她不甚在意说:“二哥不也就是个临时工。”
“总比地里刨食舒服,你呀!真是不上进,还好是有门婚事保底,我才不费那劲儿管你!”
实则是舍不得管,于桂芳恨恨地用力扇了几下,却爽到了沈晚喜。
她嘻嘻笑,“啥婚事?”
“你爷从前跟邻村的方家有旧,两家说了结亲,但是上一辈……有点儿情况没成,这就延续到你这辈了,恰好他家适龄有个小子,我们家这辈可不就你一个姑娘?”
沈晚喜收起嬉笑,“妈,这可不是旧社会,不兴这些了啊,我不嫁!”
开玩笑呢!
她可是要嫁给首富的女人!
于桂芳埋怨地瞪她一眼,“又没叫你现在嫁,方家那小子现在都还在部队呢,而且妈都说了保底,说实话,要是有得选,妈也不想叫你嫁过去。”
“为啥?”
沈晚喜好奇道。
“你又不嫁,问问问!”于桂芳没耐心了,撂开了扇子。
“略略略。”沈晚喜吐了吐舌头,不再多问,反正她一心只有首富。
午饭是杂面馍馍、腌菜和蒸玉米棒子,管饱是管饱,半点儿肉腥看不见,但她跟阳阳都有个鸡蛋吃。
一家子都吃粗粮,这个鸡蛋沈晚喜咽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