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谁先治好他的腿疾,谁就算赢。”
“治好恐怕不太可能,这病症不是一日两日,想要彻底痊愈,至少得数日。”
孟潇潇思索了一会儿,道:“那就比比谁先将这病灶消下去。”
“可以。”
“我先来。”
作为大夫,出门随身带匕首与银针是最基本的事。
孟潇潇从腰间取出了一只巴掌大的匕首,锻造的很精巧,刀柄上还雕刻着梅花图样:“你且忍一忍,我要为你治病了。”
男人看着匕首,惊恐的咽了口吐沫,“小姐,您打算如何给我治?”
“腿上鼓了这么大一块,总得划开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这样才能对症下药。”
“不,不行,要是划破以后治不好,我这条腿就彻底废了。”
“不用害怕,我是鬼医的弟子,怎么可能治不好区区腿疾。”
大梁境内无人不知鬼医盛名,男人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视死如归的将腿伸了出去,“那就有劳小姐了。”
孟潇潇作势就要将匕首刺向男人的腿,柳凝歌及时出声打断了她。
“表妹,我奉劝一句,在没有弄清楚具体情况之前,最好不要随便打开病灶。”
姓孟的很是不悦:“表嫂,我们是在比试,你总出声干扰我,是不是不太合适?”
“行,我不说话,你开始吧。”
“哼!”
锋利的刀尖刺破了鼓起的部位,好几个胆大的贵女凑了过去,谁都没料到,那刺破的部位突然喷出了黑色的血,血液里还掺杂着脓液,味道又臭又腥,难闻至极。
“啊~”
离得比较近的几人全部遭了秧,身上弄得到处都是,孟大小姐就更不必多说,脸上都糊了一大片。
“我的眼睛!”她慌忙取出袖中帕子,擦拭脸和眼睛,完全忘记了插在男人腿上的那把匕首。
“疼,好疼啊,我的腿!”
男人哀嚎着不停打滚,血液就跟止不住似的,很快渗透了整条裤子。
“这……这可如何是好。”
贵女们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吓得花颜失色,嗓子浅的,已趴在窗户边呕吐了起来。
王小姐急忙道:“孟小姐,你别光顾着擦眼睛,再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你快给他止血啊!”
“好,好。”孟潇潇自己也慌了,手足无措的扑到男人腿边,从腰间取出了银针与丝线。
这丝线质地奇特,颜色近乎透明,系在针上被缝在了伤口处。
柳凝歌坐在一旁观望,心里有了几分揣摩。
看来,孟潇潇的确从鬼医那学到了点真本事。
这个时代,还没几个人敢给病患伤口缝合,只可惜这女人学艺不精,缝的歪七扭八,跟蜈蚣爬过似的丑陋。
“止住了,血止住了!”
不知谁咋呼了一声,众人纷纷松了一口气。
还没等这口气松完,王小姐又惊愕喊道:“你们看,那脓包越来越大了,伤口就快被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