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一身男装。
梁朝风气开放,女子也可以抛头露面,只是昨天韩少宸一事闹得满城风雨,若是一身女装,未免太过引人注目,不方便行事。
天色蒙蒙,浅白的天际还挂着几颗零星星辰,街边已摆满了路边摊,店铺也纷纷忙了起来,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沈轻轻摇了摇手中折扇,不错不错,这地方还挺热闹的,多看看多转转,肯定有很多商机。
但她也不急,逛到一家首饰铺子时瞧见一支发簪,折扇轻轻点了下凝秀肩膀,待凝秀看过来时,轻轻扬眉,“怎么样?瞧瞧你那心上人可喜欢?”
这话便是在问凝秀是否喜欢了。
这丫头跟在原主身边多年,对原主忠心耿耿,如今她取代原主成了她的新主人,自然要对她好点。
凝秀有些惊慌,连连摆手,“姑……”
刚说一个字,那把折扇便轻轻抵住了她的唇角。
“爷挑的不喜欢?”折扇移到她下巴处,她抬头,沈轻轻那张精致明媚的脸便近在咫尺,晃得她失了神。
她家姑娘长得真好看啊,水汪汪的大眼睛,直挺精致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怎么看怎么惹人怜爱,是她见过全天下最最好看的人了。
尤其是挑着眉自称是爷的时候,更是多了几分邪气,就像是……就像是说书人口中会勾人魂魄的妖精。
凝秀不自觉红了脸。
沈轻轻美而自知,对此毫不惊讶,将目光投到首饰上,简单挑选后,折扇轻点五六样首饰,“都包起来吧。”
随即无视店小二一脸的受宠若惊,带着凝秀离开。
果然还是这种挥金如土的感觉符合她高贵优雅的气质。
路上凝秀抱着首饰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公子公子的叫个不停,扰得沈轻轻哭笑不得。
恰逢被魔音穿耳时,不远处‘绸缎庄’三个字的牌匾时引起了她的注意。
书中说这绸缎庄的掌柜名叫叶苏阳,年方三十,独子重病,用一只断臂敲遍大周所有医馆,散尽家财,独子的病却没有丝毫起色,走投无路之际,是韩少宸以高出市场价五倍的价钱买下他的店铺,继续让他求医,最终治好他独子的病。
独子痊愈,叶苏阳再无后顾之忧,他拜入韩少宸门下,在十年时间内迅速扩展商业版图,成功掌控大周经济命脉,一举助力韩少宸登上帝位,却在一年后将经济大权尽数归还朝廷。
性子果断,经商天赋超强,而且有情有义,是书中她难得喜欢的一个角色。
思及此,她眼睛亮了亮。
如果叶苏阳还没被韩少宸收服,那她……岂不是可以成为掌控大周经济命脉男人的主人。
啊啊啊啊啊啊,我的金大腿,我来了!!!
进入绸缎庄之前,她仔细观察了下这里的地理位置,位处长安城脚下,四面临街,左右尽是店铺,放在现代那就是市中心的市中心。
她挑眉,极为满意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