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紧的,还是她的服装发布会。
这次郑甜青很是郑重,也不取巧了,而是正正经经的找人做了请柬,暗红色的封皮,上面分别绘制了梅兰竹菊等花卉,边沿用金箔勾画,致典雅又贵气,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看着就上档次。
就不信这个请柬送过去,还没有一个人来。
城里几个有头有脸的富贵人家是郑甜青亲自去送的请柬,果然看到这请柬,那些夫人小姐就满脸惊喜,命人小心地接过去,夸赞连连,表示自己一定会去。
得了她们的亲口承诺,郑甜青满意了,这次应该不会有人放自己鸽子了吧?
在服装发布会前一天,顾书云领着张春苗过来了。
不出郑甜青意料,张母根本没有将她劝诫的那番话听进去,五十两银子签了死契将张春苗卖给了城里的宋老爷。
宋老爷家大业大,只是有钱不做好事儿,尤其喜欢好色。纳了不知道多少放妻妾,儿子也和他一起胡闹,不少女子就死在他们父子手上。
听说张春苗是个石女,他觉得新鲜,想要买回去玩儿,张母根本不管女儿死活,签了死契就把张春苗留在了宋家。
顾书云打听了几天,觉得要是真的不管,张春苗肯定就是个死,花了二百两银子买回来的。
“宋家五十两卖的,你花了二百两?”
顾书云低着头:“掌柜不是说要救她一命吗?”
那也不能这么当冤大头啊!
郑甜青转头看站在她身边的张春苗:“你听见了吗?我到底花了多少银子?”
张春苗捏着衣角,点头:“听到了。”
“说说你能干嘛?”郑甜青问,“可要对得起我这二百两银子。”
张春苗紧张的抿了抿嘴,鼓起勇气说:“我现在啥也不能做,但我可以学!掌柜的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吃亏的,我,我值二百两!”
“学?”郑甜青问,“那你想做什么?你学什么做多久才能还得上我这二百两银子?”
“我想学做生意,我想挣钱!”
郑甜青惊讶地看着张春苗,她今儿的衣服穿的齐整了些,好歹不像那日那样破旧狼狈,但依然稚嫩瘦弱。
不过,眼里倒是没了多少迷茫,多了分坚定,看着也机灵了不少。
“口气不小。”
张春苗道:“钱是好东西。家里看不上我是因为我是赔钱货,不要我也是因为家里穷,娘不顾我的生死,也是因为没钱,将来我要是老了受苦,肯定也是因为没钱!钱才是最可靠的,只要有钱,我就能过得好!”
郑甜青更加惊讶,抬头看顾书云:“这是你教她的?”
顾书云摇头:“我就说过两句,是她自己想明白的。”
那不错,小小年纪就看到了世间本质,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益,不就是因为钱才是最可靠的吗?
父母可能亏待,丈夫妻子可能背叛,儿女也可能不孝顺,但只要自己手里握着钱,不说过得多顺心如意,至少能保证吃喝不愁,而且永远不会被背叛!
有了钱,许多事情也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