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倾慕王爷,同王爷打了胜仗,这不是两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吗?若一件一件问起来,岂不是要听个没完没了。柳弦安已经说了老半天话,口干舌燥,就更不想问。于是从毯子里挣出来,带着阿宁去跑喝鸡蛋奶酒。高林一路目送,默默竖起大拇指,不愧是柳二公子,这淡定,这从容,这稳稳拿捏我家王爷的本事……哎!
梁戍一脚将人踢开,笑着骂了一句,继续去与贵荣看账。高林独自游手好闲着,就也凑去买了碗奶酒喝,又对柳弦安道:“那一年是赫连朔先出阴招,以黄羊坪的几座村庄威胁王爷,苦宥为救百姓身中毒箭,后被王爷从敌营抢了回来,他的头发也是在那时被毒物染白的。”
但人虽回来了,命却悬着,军医束手无策,也来不及到别处请大夫。高林道:“赫连朔不肯交出解药,王爷便设计抓了赫连娅,与他做交换。”
“那位公主,当真喜欢王爷吗?”
高林正色答曰,喜欢肯定是喜欢的,不过柳二公子只管放心,我家王爷清白的很,在过往的二十余年里,那叫一个守身如玉重视名节,是全大琰数一数二的贞洁烈男。
阿宁被“贞洁烈男”呛得吐了半天奶。
另一头的赫连朔并未再有其他动作,没多久便带人离开。
贵荣道:“这座集市对于他来说,是块大肥肉,怕不会轻易松口。”
“有你盯着,他咬得再紧,顶多也只能咂摸出一点味道。”梁戍道,“算清楚账,按时吐给他一些油水,不必多,紧紧巴巴能让玉山以北的牧民们度过冬天就够,否则他穷途末路,只会又将目光投向大琰。”
贵荣点头:“王爷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等梁戍与贵荣议完事,外头的天色已经彻底暗了,摊贩们也收拾得七七八八,各自回了住处。梁戍寻了一圈,最后从一架很大的马车里将自家懒蛋掏了出来,搂在怀中教育道:“怎么睡到这里来了,也不怕摊主驾车离开,将你一并拉走。”
“外头还有人守着呢,拉不走。”柳弦安伸了个懒腰,迷迷糊糊道,“我今天买了许多东西,后来钱不够了,就用了一点王爷的。”
“这可不成。”梁戍将他放在地上站稳,“我这人小气,爱财如命,你怎么问也不问一声?”
柳弦安辩称:“我问了。”
“问谁了?”
“问王爷了。”
问了三千世界中的王爷,对方慵懒潇洒一抬下巴,道,没问题,本王有多少,你便拿多少。
柳弦安道:“总之甚是慷慨。”
所以自己就心安理得地花了一点钱,买了一幅画,许多银质碗盘,一块柔软的地毯,一只会鸣叫的木鸟,一个罗盘,一些来自西方的草药,送给爹娘的,送给大哥与妹妹的,送给朋友的,杂七杂八,装了满满一大车。
这也是身在人间的有趣之处,他乐在其中。
梁戍问:“就没有送给我的?”
柳弦安伸手一指。
梁戍扭头望去,只见地上正端端正正杵了一截乌黑的烂树桩子,他一时被这别出心裁的礼物深深震撼,半天没组织好语言。而高林揣着手站在一旁,也很感慨,就这大小,做搓衣板都能出一车货,少说也能跪……用,用上十年。
梁戍心平气和地问:“怎么用?”
高林机智地回答,还能怎么用,那当然是用来洗衣裳,王爷如此爱干净,府中费洗衣板,也很正常。
柳弦安把那截
木头当成宝,还专门让阿宁找了块雨布裹得严严实实,一路轰轰隆隆地拉回月牙城,引得全城百姓都跑出来看,还当王爷在帽儿坡买了个什么好东西,后来一听是柳二公子送给王爷的礼物,就更好奇了,有胆子大的上前摸了一把,梆硬,回家便神神秘秘地同媳妇讲,又大又重又硬,我猜八成是块金砖。
惹人羡慕,惹人羡慕。
骁王府中,柳弦安差人将木桩摆在空房中,自己拿了把小刀左右比划,琢磨着要从哪里下手,尚未琢磨出头绪,阿宁突然高高兴兴地跑了进来,叫道:“公子,你猜是谁来了?”
柳弦安抬起头,还没来得及猜,刘恒畅已经从院外跨了进来,他前阵子先是回了趟白鹤山庄,后又到晋地收了一批药材,满打满算,已在外头奔波了大半年,上月听说自家二公子正在西北,便昼夜兼程赶了回来。
刘恒畅高兴地问:“公子觉得我将医馆建得如何?”
柳弦安同样高兴地回答:“不知道,我还没去看。”
阿宁:“……”
刘恒畅被噎住了,半晌方才不太流利地问道:“但,但公子已经不是来西北两个多月了吗?”
柳弦安答道:“可我一直在睡觉的嘛。”
刘恒畅一下就被唤醒了曾在白鹤山庄度过的那些年,这日月无光的懒法,简直熟悉又亲切。是啊,自己怎么能因为在西南的那段时光,就忘记了自家二公子是个睡仙呢!想到这里,他不由笑出声来,柳弦安也笑,他拍了拍身上的木渣子,道:“走!”
于是在抵达月牙城两个多月后,懒蛋终于想起来要去看看自家的医馆。西北的地不比江南金贵,所以这家白鹤医馆也建得极宽敞高大,里头井然有序干净整洁,柳弦安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点头称赞:“不错。”
“对面那家药膳酒楼,用的就是咱们家的食方。”刘恒畅道,“公子也去看看?”
来都来了,看看也可以。柳弦安跟着他一道往酒楼走,食客们见着后,纷纷激动地伸长脖子看,又压低声音继续讨论,主要还是讨论金砖,因为实在太眼馋了,真的羡慕,讲道理,这谁能不想要?
“柳二公子为何要给王爷送金砖?”
“还能为何,那当然是因为王爷喜欢,送礼这种事,不就讲究个讨喜?”
“啧啧啧,还得是江南的阔气公子,否则寻常人哪里送得起!”
最后一致得出结论,百年好合,天生一对。
靠墙角的一桌食客里,有人听得稍稍叹了口气,放下手中酒杯。
“公主。”侍女压低声音,“这里太吵了,我们还是换一家吃饭吧。”
“不换。”赫连娅道,“我也想见见那位柳二公子,看看能将阿朔气得吃不下饭的人,到底长什么样。”
柳弦安在厨房中看了一圈,没看出食方有什么问题,倒把自己给看饿了。刘恒畅赶忙道:“我已经让老板留好了桌子,靠近三楼围栏,能看清全城的风景,是最好的位置,公子这边请。”
“还是换个雅间吧。”柳弦安道,“三楼大厅里,也是靠近围栏的位置,有狼族的人。”
刘恒畅吃了一惊:“狼族,那不是……可要立即报于高副将?”
“说一声也成,不过我看她们倒不像是来寻事的。”柳弦安道,“你传话时多带一句,让大家不必过于紧张。”
刘恒畅应了一声,小跑出去找人。阿宁不解地问:“公子怎么会认出狼族的人?”
“楼上有两名侍女,那天就跟在赫连朔身后。”柳弦安将一个药罐放回去,“不过今天赫连朔不在,换成了一名女子,我猜该是他的姐姐。”
阿宁倒吸一口冷气:“那不就是喜欢王爷的狼族公主?”
柳弦安点头:“对,是她,但
是你不必如此紧张。这世间喜欢王爷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五千,你若见一个惊一回,怕是得惊上三五年。”
“……哪有五千个这么多。”
“五千个哪里多。”
毕竟大琰里里外外加起来,总共可有八千多万个人,五千对八千多万,算下来将近两万个人里,才有一个喜欢骁王殿下,这难道还算多吗?
柳弦安道:“已经很内敛了,是合理的。”
更何况狼族又不归于大琰,所以若往更严谨去说,还得再加上外族,那只会更多。
阿宁被成功绕了进去,觉得好像也有那么一点道理,而且自家公子在面对骁王殿下时,向来是没有原则与立场的,所以五千个就五千个吧,也不多,确实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