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修泽一直没有去细想自己的腿被砸断、接骨的事情。
孩子多的家庭中, 母亲生病,那时候能够让每个人都吃饱饭、穿上干净的衣服已经足够,况且邻居家跌断了腿, 也是父亲这样接骨, 没有任何问题。
偏偏他那时候还在生长期,身高骤然长, 胳膊和腿上都有微微发白的生长纹路。陈修泽的腿养好后, 也没察觉到不对劲, 一日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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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父亲又接连离世,令陈修泽连悲凄的时间都没有。父亲的棺椁在家中停的那日, 房子也漏水,陈修泽在棺材上放了一个碗,接着从天上掉下的雨水,又好像在接着上天不忍心的泪。
弟弟妹妹们都睡了, 陈修泽独自一人坐在棺木前守着,守到棺材上的水碗满了,他拿起,一瘸一拐地走到父亲生前养的一盆蔷薇前,缓慢地将碗里的水浇完, 再拿过去,用袖子擦干棺材上的水, 重新用碗接。
一开始想养好家里的弟弟妹妹,后来也渐渐有了私心。谁不贪财恋势, 谁不爱权利,谁没有往上走的欲,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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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哥,他脾气好, 但作为家里唯一能担起责任的人,陈修泽也有狠心冷情的一面。他亲自斩掉了启光的一小截手指,纵然再不舍,也知道,只有这一剂猛药能救弟弟。今日他还能计算衡量着,切掉那不妨碍做事的部分;倘若启光再如此沉迷下去,将来被斩断的只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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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光温热的血落在他手上,陈修泽恍惚间想起,幼时他起床给启光温奶粉。弟弟喝了有些呛奶,他轻轻地拍,用纸巾去擦,那沾在手指上的奶粉,也是温热的。
陈修泽不想让弟弟妹妹也走他的老路。
所以他送启光和慧宁去念商科,送至珍去英国深造,送永诚读书……
存活之余,陈修泽亦想往上走。孟久歌待他不薄,陈修泽亦投桃报李,尽职尽责——当然,这份职责也绝非愚忠,蠢货才会任人宰割、任由孟久歌的子女将他蚕食。
照顾苏夫人,留着孟久歌的孩子,也是陈修泽为这位义父所尽忠。他会保证孟久歌这最后一房太太平平安安地活到自然死去,也能保证让那个孩子也健康长大,不至于让孟久歌断了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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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流言蜚语颇多,陈修泽都不会往心中去。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传言,讲什么陈修泽杀害孟久歌的子女妻子……无所谓。那些不入流的报纸周刊,个个唯恐天下不乱,编排得有声有色,表面一副仗义执言愤懑不平的模样,私下里都是生意,不过是为了以猎奇引人耳目、为了销量无所不用其极。
陈修泽事务繁忙,懒得理他们,只等后来一一清算总账。
偏偏,苏俪俏那个没脑子的东西信了。
小报上揣测纷纷,讲什么陈修泽偏偏留了苏俪俏一个人不杀,又说孟久歌上了年纪,又缠绵病榻,苏俪俏却生了孩子……猜那孩子是陈修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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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久歌嗜色如命,娶了好几房太太。孟久歌年轻时候也荒唐,宁可十日无肉,不可一日无女;酒色成瘾,哪怕是后来上了年纪,身体差了,也绝不可没有女人,苏俪俏年纪轻,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太太。孟久歌生命中最后三年,基本也是在苏俪俏房中和其他年轻的红颜知己处辗转而过——
陈修泽不杀苏俪俏,也因她是孟久歌的太太,是孟久歌如今唯一血脉的母亲。
谁知苏俪俏看多了报纸,信以为真。
她还当其他人都是陈修泽杀的,怕他杀了自己,也是想要给今后找个靠山。毕竟过惯了锦衣玉食,很难再回到昔日清贫时刻。
陈修泽碍于脸面,察觉苏俪俏的心思后,只让人将孟久歌的遗产分给她些,也同她客气讲明,孟久歌永远都是他义父,也是他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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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尚未有另起一个家的心思,有弟弟有妹妹,陈修泽就有家,他亲自照顾着几个孩子长大,又沉迷于权势,于其他方面,未免有些兴致缺缺。
更何况,陈修泽曾照顾过孟久歌,知孟久歌生命尽头,身体都开始烂——放纵于女色就是如此,不知不觉染一身病。后期病都要入脑,也难怪孟久歌后来渐渐开始讲胡话,疯疯癫癫。
就像将钉子从鞋中拔出时,陈修泽没想到未来的自己成为一个跛子;在嘱托阿贤去照拂那个可怜的孤女时,陈修泽也没想到自己会对其一见钟情。
如何形容那天白日见到方清芷的心情?
陈修泽夜间迟迟不眠,睁眼闭眼都是她在太阳下光洁的发丝,美丽又绚烂。他半倚着床,连续两次,才觉热意渐渐消退。
他去洗干净手。至珍在国外继续深造求学,永诚不在家,外面只有陈启光和温慧宁轻快的说笑声,隔着门传递进来,俩人在门前走过,不知陈启光说了什么,温慧宁笑骂他一句,追上去打。你追我打,其乐融融。
陈修泽那时忽然想,他的确需要一个妻子了。
将来,启光和永诚会结婚,成家立业,慧宁和至珍亦会找到心上人。老宅只是老宅,绝不可能继续一大家人住在一起。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而陈修泽亦有了想要拥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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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泽当然知道,以梁其颂父母的人品,自然不肯同意方清芷和梁其颂在一起;但陈修泽不愿令梁父梁母三番五次地来讥讽她,更不想事情往更混乱的方向发展——
梁其颂善良有余,勇气过足,稚嫩气盛。倘若他真的要同方清芷私奔、二人生米煮熟饭来逼父母就范,岂不更糟糕?
假设再暗结珠胎,他也只能下手杀掉这个孩子,以彻底断了两人的联系。
但那样对清芷的身体伤害太大了,陈修泽不愿。
起初将人掠到自己身边时,陈修泽不是不懂她的抗拒。他清楚知道自己强人所难,因而交谈相处时多一份耐心。
年龄差距,读书上的差距,身体上的差距。
陈修泽握着她的脚,想起方清芷同梁其颂牵手奔跑时的姿态。良久,仍毅然决然地深深埋入,好似要将那人彻底从她脑海中挤走。
屡次被她气到,恨恨地想,就不该为这么一个没良心的耗费心力;但每次看她落下泪珠,又隐隐怜惜,想她不过年龄还小,能懂些什么。
除了开头她的叛逆和偶尔的争吵外,陈修泽承认,她给自己生活中带来的欢乐是远远多于气恼的。方清芷学习用功,生活节俭,一支钢笔用到尖尖弯了;她自己买了廉价的笔尖,装上后继续用。偶尔失手,弄了一整个笔记本乱糟糟的墨水,她懊恼又可惜地扯掉那几张被墨水晕染后的纸张,继续写——
陈修泽看不下去,私下里买了她那个钢笔一模一样的牌子,再故意当着她的面,让阿贤丢掉,假装是收拾出来的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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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做什么?这样浪费,”方清芷蹙眉,“陈生用不惯这样廉价的笔,我用得惯——阿贤,不要丢,好可惜,我能用。”
就这样,她那支已经伤痕累累的钢笔终于退役。作为交换,陈修泽拿了那支笔,放在自己桌子上,摆着看。偶尔也会灌上墨水,抚摸着她曾经抓握的那些地方,缓慢地写,清芷,方清芷。
人如其名。
性格也如此。
她颊边那对梨涡如此好看,却很少会对他显露。只有讲些话逗她开心,才能引得她露出一对小梨涡。陈修泽几次都想要身寸到她那对梨涡上,又压下去。
照顾着,照顾着。
终于等到了这样一个戒指。
陈修泽梦里不知岁月长,半夜醒了一次,只听方清芷趴在他怀抱中,低声叫着妈妈,不知她梦到什么,借着月光,只瞧见一脸不安悲凄。陈修泽闭着眼睛,轻拍她的背,哼着歌。
是他阿妈唱过的歌。
以往家中下大雨,又潮又闷热的天气里,孩子们打蚊子,睡不着觉,阿妈就这样唱,用一柄大扇扇着凉风——
“月光光,照地堂。虾仔你乖乖瞓落床。
听朝阿妈要捕鱼虾啰,阿嫲织网就到天光……”
方清芷不再出声,她抱着陈修泽,渐渐地睡去了。
清晨醒来后,陈永诚又艰难地穿上了裙子,吃饭也要站着,不能坐。他委屈极了,只不过这次不能再向方清芷控诉,只哀伤地讲:“昨夜我是趴着睡的,你们可知趴着睡觉是什么滋味?我昨晚还吃了一整晚汤圆做宵夜,只觉胃里的东西都要从喉咙中挤出……”
他凄凄凉凉地讲,一桌人无人为他发声。
没有一个哥哥姐姐或者大嫂愿意为永诚的屁股打抱不平。
“还是之前大哥手下留情,才叫你这样一直不知悔改,”陈启光恨铁不成钢,“你这张嘴,要比口袋还要松。”
陈永诚可怜兮兮:“我知错了。”
他一人此刻讲知错了又能有什么用?事情讲出去,难免走漏了风声。
不出两日,陈启光和温慧宁的这桩事,就已经传扬了出去。
但陈修泽反应极快,等公司里的人正为这一桩“兄妹”绯色事浅浅议论时,陈修泽已经联系了些媒体的朋友,请他们拍摄些照片——正是陈启光同温慧宁去挑选钻石戒指和婚纱。
这几日,陈修泽罕见地也去同一些旧友吃饭,有好事者问起,陈修泽也只从容不迫地答。
“慧宁的确不是我的亲生妹妹,而是父亲旧友的孩子,托付给我们家,一同长大。”
“童养媳?怎么如此还有这种说法?”陈修泽摇头,“是青梅竹马,自然而然发生的情愫,不要用这样迂腐的字眼。”
“自然是为了结婚,”陈修泽微笑,说,“我这个做兄长的,怕是又要头痛——今后怎么算?算男方的亲戚,还是算女方的呢?”
他态度坦然,私下中也同陈启光、温慧宁定好了说辞。
即使有不长眼的去陈启光或温慧宁那边搬弄是非,也被,干脆利落地驳回。
这一次,陈修泽下了狠手去治那些八卦周刊。不过两日,再无小报八卦编写什么“兄妹乱/伦丑/闻”,更没有妄自揣测什么“童养、媳”,什么“共/妻”类的胡话。
到如今,事情还没有彻底停止。
陈修泽对陈永诚的确失望,将他送走历练的想法再不能更改。更何况陈永诚已经逐渐显露出拈花惹草的性质,这点和陈家其他兄妹更是不同……陈修泽只拿定主意,将来送他去内陆,再为他选择一个合适的、适龄的女孩子结婚。
不能纵着他这样下去。
永诚是最小的一个弟弟,平时哥哥姐姐们也的确偏宠他,才养得这样一个性格。好像永远长不大,就连心理年龄都要落后几岁。
陈修泽都不知,若是陈永诚成家后,性格是否会有所好转。
——再往上,第二件令陈修泽发愁的事情,那便是至珍和她所倾心的“丹麦男友”。
至珍的确寄了照片来,是她与那个丹麦男生的合照。
对方还没有大学毕业,会一些简单的中文——据至珍讲,两人的感情就是在学语言时快速升温。
读信读到这里,陈修泽皱眉:“什么快速升温,我看是令我快速上火。”
晴朗的午后,方清芷在读书,旁边放着一碟香喷喷鸡蛋仔,还有方清芷自己烤的小曲奇饼干。她拿了一个,放在口中吃,眼光从面前的书本上移开,终于落在陈修泽手里的信上。
信是至珍写来的。
方清芷宁静地说:“你要接受现实——爱情本来就是跨越国籍、年龄、性别甚至物种的。”
陈修泽握住信纸,他说:“你倒是提醒了我,之前你提到那个路边的小狗小猫,天上的麻雀小鸟,水里的金鱼海上的海鸥,还有楼下卖鱼丸的阿伯——”
方清芷叫停:“请不要如此发散思维。”
陈修泽轻笑一声,心情稍和缓了些,低下头,继续看信。
至珍又在信中提到,小男友很喜欢中国文化,他的父母——也就是至珍的导师和师母,也很感兴趣。将来或许会同至珍一起来香港看一看,至珍还打算劝小男友同她一起在香港定居。
陈修泽长叹:“总算写了些我想看的东西。”
方清芷的阅读速度比他快,陈修泽还在看妹妹所写的后面几行字时,她粗略一看,已经快速阅读完整封信——
还有照片。
的确是个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男性,笑起来牙齿很白,看起来不错,是个好看的白皮鬼佬。
方清芷说:“丹麦啊,小美人鱼的故乡。”
陈修泽说:“哪个美人鱼?”
方清芷微微坐下:“是那个童话故事里的美人鱼啊,生活在海中的小美人鱼爱上王子,用自己的声音交换一份能让鱼尾变成双腿的药物。可惜王子仍旧爱上其他人,小美人鱼的姐妹用自己长发换了刀子,只要杀掉王子,小美人鱼就能重新回到大海,否则只能变成泡沫。”
陈修泽问:“后来呢?”
方清芷说:“小美人鱼丢掉刀子,跌入大海,变成泡沫。”
“这个故事不好,太悲伤,”陈修泽简短地折起信,“我要同至珍打电话,劝她再想一想。”
方清芷说:“孩子将来必定还是黑色头发黑色眼睛。”
陈修泽叹气:“非我族类。”
方清芷若有所思:“倘若这样算,几千年前,我们祖先也并不是一个国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