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却知道这个办法对大明目前存在的诡寄等逃税弊端乃是最好的办法,虽然官员、公侯伯、亲王郡王也都定了一定的退税额度还颇高,但他们此时不交税的田产更多。
如徐价名下就有二十多万亩,按照这时的税额也要一万多两银子,可退税只有几十两上百两而已。这办法类似官绅一体纳粮又考虑明代官员的工钱不高的折中,李仁甫不可能知道这个梗,却知道如此一来朝廷收入起码翻上一番,户部不会再缺银子了。
另外台岛不收丁税,丁税合在田亩税中一起收了。这办法在台岛这时没什么意义,可李仁甫知道于大陆无地贫民却是重大利好,他们今后不必交人头税了。
人头税并入土地税,试行办法中工商税却是较严,不过也不是一样税率,粮食、食用油等最低,奢侈品为最高,这完全与大明目前的税收惯率不符,因为这时大宗商品都不大交税,或只给官员一些保护费与借名费,官员随行物品也是免税的。
因为移民可以一年免税李仁甫来台岛前还担心手上钱粮用尽怎么办,不料他收到了不少商税足够支撑了。因而知道如果大明全采用现在他试行的条例那么少说每年多收二三倍钱,如此别说辽饷不必收,编练三四十万军队如玩一样根本不为难。
这几个月李仁甫完全是按照天启皇帝颁下的台岛暂行条例办事的或摸索着干事的,那是因为他知道这样的条例天启与大明任何人是想不出来这样颠覆性又完整又有智慧而可行的条例,能够做到的只有先秦人客卿。
他这时一来是被逼无奈,也是觉得条例大部分不是符合他这样的人的利益,就是符合大明朝廷的利益,虽有一些他有些接受困难,却认为总体上这些条例如果不仅用于台岛会更好。
再说这条例拿出去肯定引起巨大争吵,不过在台岛一部分条例也就是摆设。这里没什么皇亲国戚与士绅,这条例于他的权威又有好处于他的前途又有好处,所以他在执行条例上是很认真的。
而且这一来好处也来了,如之前移民近二万,又编户齐民一些原来郑芝龙移民未离开者,现在共近三万人,再加这一次移民共六万左右有一个小县人口了。如果朝廷在台岛立州县他这次做不成县令,等移民人多一些一个县丞肯定有的。
按这时移民速度一年一个县,几年就是一个州,假如不大有人愿意来他升官的速度还会快。另外他如此卖力执行试行条例先秦人客卿也会重用他的。
再说台岛别人视为贫瘠荒凉野蛮瘴气的地方李仁甫来了之后一是觉得条例于他升官有利,二是觉得台岛并不可怕或开垦之后的台岛不再可怕,反倒是物产丰富四季春色,最可怕乃是飓风暴雨。。
李仁甫正是觉得试行条例于他有利,这里是他的机会之地幸运之地,所以第二批移民才到就带了新一次考试选拔出来,及之前已任村长升上一步的乡村长来接移民了,并把安置工作做得很细。
不过参与安置的并非是只有代表朝廷的李仁甫等人,再说透白一点这时移民实际上是穿越众在主持,不管船运到台岛的开垦都是穿越众在拿出真金白银在支付,所以这时迎接移民的还有穿越众方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