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二十二(荤,内含女装,舔穴,操尿,算是一辆剧情车)(1 / 2)

被推进试衣间的时候路行还在想他这次可真够能忍的,随即脖子上的刺痛唤回了他游离的思绪。他低低呼痛了一声,按在对方肩膀上的手似是抱怨地推搡,下一秒他的手也干脆被钳制在另一双火热的手掌中,猛然拉高到头顶的抻痛感令路行不适地扭动,却被误以为是挣扎的更加紧密地镶嵌入了密不透风的怀抱。一个吻凶猛袭来,夺取了他的呼吸还要操进他的喉咙,他的齿列被舔舐而过,摩挲的他有些颤抖战栗。

路行从喉间逸出叹谓般的呻吟,他哼哼唧唧地扭动着,磨蹭着,裸露的大腿内侧被磨的有些发痛,薄雾般的裙纱坠落摇曳,一只手顺着他的小腿一路向上,将那些华美异常的布料随意推堆在了他的腰际,于是路行在唇齿纠缠间含糊不清道:“我听说这非常贵……”

唇瓣被咬了一下,路行虚眯着眼,因为高温的拥挤和仿佛燃烧他灵魂的热情而喘息不止。他凝视着近在咫尺的,在昏暗中亮的惊人的蓝色调的眼瞳,感觉就像在与野兽共舞。

“我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认为你是性冷淡。”路行在被揉捏住臀部时好笑出声:“唔……你这个变态……”他小声骂道,因为突然被托举着撞向了后背的墙壁,骤然拉出差距的高度,令对面那匹饿狼轻而易举地就埋头钻进了他的柔软的胸脯。

“大概是因为除了你没人见过我这副模样。”

说着这话,他大力撕扯开了挂在路行肩膀上摇摇欲坠的布料,一片美好的肌肤裸露在眼前,丁写玉禁不住用嘴唇去感受那其中的绵软细腻。

“那我应该感到荣幸吗?”路行不明意味地哼笑,伸出自由了的手——因为丁写玉放开了对他的钳制,转而在他的后背还有臀部肆虐。他环抱上丁写玉的脖颈,轻轻拉扯了一下对方的头发,丁写玉于是停下动作,短暂地和他对视了一瞬,这令空气中那些燥热,蓄势待发,意图喷薄的情潮涌动都短暂地静止了一瞬,仿佛这一刻只是两个人在进行一个肌肤黏腻的拥抱。路行甚至能够数清丁写玉心脏跳动的频率。

他应该知道自己是什么模样。他接出来的长长的头发在他们抱在一起滚进试衣间时就变的凌乱不堪了,但在低头时还是会有几缕垂落下来,他会很自然地微微撅起唇去吹开,就像他以前经常做的那样。

论是躺在他那个小小的破旧的家里吃着薯片,还是看他妈妈从沾满香水的乳罩中掏出几张钞票,他因为放任不管而野蛮生长的长发总会恼人的调皮地遮挡住他的视线,而当他不耐烦地吹开时,他那种小表情落在旁人眼里是很可爱的,至少他妈妈这么认为,许砚非也这么认为。但是丁写玉不知道这是他的小习惯,他只匆匆见过他还没剪短头发的样子几面,那不足够支撑他对他的了解。

路行有时会笑话他莫名其妙的执着,以前还会大喊大叫地骂他是个喜欢看人异装的变态,丁写玉不反驳他,也不试图去解释什么。因为大概他真是个变态,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的梦境里都是他幻想的十五六岁的路行——裸露着少女般的双腿,化的脏兮兮的妆容,姿态随意的抄着口袋,会对橱窗里的精致点心而亮着黑漆漆的眼睛。

而面前的路行,那些敷面的粉,扫眉的笔,描唇的釉完全凿开了路行这块不修边幅的顽石,显露出藏在深处的限魅力,令他看起来是那样的精雕细琢,又是那样的自然生动和闪闪发亮。

他有了一个更为精细巧致的妆容,因为他刚拍完舞会的夜戏,书中写这是他第一次穿成女孩的模样跟着蓝英出席这样正式的场合,他精心打扮,但还是忐忑不安,可是当没有人看出来他是那个平日里普普通通,还有些阴沉的男孩时他开始变得放松享受,别人的夸赞,恭维,亮晶晶的浮粉,闪烁的灯光,还有环在他腰肢上有力的手臂,带着他在舞池中踮脚旋转,他觉得这是一场美的不真实的美,而在梦里他就真是个完完全全的漂亮女孩——他这是属于白鹿的美好。

而对路行来说呢?

在那些半胁迫半出于不便演说的目的和丁写玉见面的日子,路行一板一眼地听从丁写玉的指令将自己的身体拗成各种扭曲的姿态,一边暗自翻着白眼。但他那天不知怎地就跟丁写玉多聊了几句。

他跟他说起了许砚非带他去的化妆舞会,那里的人们都带着面具,就好像他们知道自己做着多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他也戴着,挽着许砚非的手臂,跟在他身边就像个畏畏缩缩的鹌鹑。但他心里是觉得自在的,因为他穿着裙子。他说丁写玉你知道吗,我穿着裙子会觉得自在,因为站的累的要死的时候我可以藏在裙摆后面把腿撇成麻花。

那天其实应该挺不的,他是许砚非身边的美丽女伴,没人好奇他的身份,他也不用接受那种暗自打探的目光,就因为他是许砚非身边唯一得到实名认证的情人,这个要命的身份给他带来了太多的不便。他享受着长桌上的甜点,戴着面具吃的飘飘然也没人指出他的神色不够优雅,然后他再跳完一支舞就可以回去了,但当他试图找许砚非的时候,他在许砚非身边看见了另一抹优美的倩影。那些个影影绰绰的或讥讽或摇头的幻觉又一次出现在了他面前,他看着许砚非拉着别人走进舞池,嘲笑他自不量力的声音令他想要将刚吃下去的甜点全都吐出,好好恶心一把这些八卦堪比狗仔的所谓名流。

“听起来你很不好受。”

丁写玉是这么评价的。

路行抱着膝盖,懒洋洋道:“实际上,还好。”

因为在他将想法付诸实践之前,一个眼瞎了的男人认为他是个淑女而来邀请他共舞。不知出于什么心态,他答应了。

“那其实感觉挺好的。”

路行笑了一下道。

亮晶晶的浮粉,闪烁的灯光,每一次踮脚旋转都有一双有力的手臂能轻巧托举起他的腰身,他觉得他自己后来仿佛在大笑,因为不知接过了多少杯的香槟。男人的话不多,衬托的他像个叽叽喳喳的麻雀,但是路行爱死了这种沉默,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这种会听人说话的人了,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虽然最后,许砚非被气成了包公,脸黑的彻底,论路行怎么说都觉得那是路行在存心气他,想让他为他吃醋。争论不休后路行没了脾气,决定他爱咋想就咋想吧。

“我知道他希望我变成那种,怎么说,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谨小慎微的婊子……”路行最后是真醉了,在他喝光了丁写玉带来的冰啤酒后——那原本只是拍摄道具。他把啤酒泡泡捧在手心里,然后扬向半空:“——但是他不知道婊子情这句话吗?”

当时丁写玉只是安静地听完了一切,没有发表太多看法,所以路行怎么都没想到这闷骚葫芦后来会以他为原型写了本书,还写了个差不多的场景,路行看后不满道:“那天我很开心的,你干嘛写的这一切就好像是个悲剧的开端。”

这也是路行当初讨厌这本书的原因,他认为丁写玉写的那个白鹿才不是他,他才不是那种惨兮兮的,被甜言蜜语的罗网捕捉了的麻雀。对此丁写玉不置可否。

但在今天接受那个采访时,他面对抛向他的问题,那个关于他是自己如何看待成为了万千平凡一粟中那个被大导演选中的幸运儿。他引用了丁写玉在开机发布会上的那句话:“因为,我就是白鹿。”

他知道丁写玉正在看着他,尤其是在听见他说完这句话后眼中的炽热光芒。他在心中算着时间,想看看丁写玉能按耐多久。没有出乎他的意料,在下戏后他就被推进了试衣间。

想要搞懂丁写玉在想些什么真的很难,但抓住丁写玉情绪的变化这一点上面,路行可是颇有心得。

“如果你想现在停下来的话……”他微微喘息,因为刚刚那几个包含热度的亲吻,路行咧咧嘴,笑道:“我想钟明洛也没有走多远。”

丁写玉瞪了他一眼,恼怒意味明显,这让路行笑的更开怀了,随后他低下头,让两人的嘴唇再次亲密间地贴合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