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骄傲的看着这个帮他度过好几次难关,并且有勇有谋的儿子:“我儿才华横溢,定能一飞冲天。”
另一面坐着的女人长相艳丽,妆容也很深,她眼睛一转,拉了拉旁边就知道吃东西的丁嘉豪,给丁俊明飞了个媚眼:“哎呀,老爷您让小少爷去,还不如让我们嘉豪去呢,学校里的老师都说啦,我们嘉豪呀,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丁嘉豪的汤差点洒了,连忙追过去嘬了一大口,嚷嚷:“哎哎哎娘,你别拉着我,我胳膊疼着呢。”他用力瞪了一眼默默吃饭的唐棠,哼哼唧唧:“都怪你,一点儿兄弟情都不顾,我不就跟你闹着玩儿嘛,用得着让那些警察帮你欺负人?”
羹匙“啪”地掉进鸡汤,溅起了汁水,丁嘉熙抬起头,不可置信的看着丁俊明:“父亲,您说什么?明天的宴会要让唐棠带我去吗?”他似乎是觉得自己有些激动了,矜持有礼的说:“不是我不信任小弟,只是……”他有些为难:“明天这么大的宴会,我实在是怕小弟不适应。”
电话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丁俊明眸中闪过一丝可惜:“没出什么事就行……小孩子打打闹闹没了分寸,既然没出什么大事儿,就让他们一起回来吧,丁某日后一定好好管教子女,有劳费心。”
“啊!!”
他永远都忘不了,自己乞丐一样倒在一家洋行门口,所有人厌恶的看着他,那时候有一辆车行来,下车的竟然是唐棠那个贱种!
丁嘉熙也被激起熊熊野心,上辈子丁家因为掺和了一件事儿被查了出来,导致家财尽数被封,丁俊明也死在了监狱,丁嘉豪没了依仗,被他欺负过的人失手打死了,他也因为被娇惯的没有一点儿能力,穷困潦倒过了好几年,最后吸食福寿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了一通电话。
后来……丁嘉熙死了,死在寒冷的冬天,可他又活了,重生在了小时候发高热的那年,他激动的不行,先是利用年纪的优势给自己弄出个神童的名声,在溺宠丁嘉豪那个小贱种,把他喂成一个脑满肠肥不堪大用的胖子,挑拨他去欺负唐棠,动辄打骂,让前世明亮如星的人变得懦弱不堪。
他想——重活一辈子是老天给他的恩赐,这次他丁嘉熙要踩着所有人,爬上那权利的顶峰!
他将电话挂了,正好看见大儿子下楼来,阴狠的表情一变,慈父般道:“嘉熙,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丁嘉熙也诧异,忧心:“二弟怎么能这么顽皮?儿子说句不该说的,姨娘实在太过宠爱二弟了,这样迟早会出事儿的。”
丁嘉熙叹口气,忧心忡忡的说道:“那么多权贵富商,如果丁家丢了颜面,可就不好看了。”
他烂泥一样靠在墙边,紧盯着洋行的那些穿着西装的人恭敬又献媚地叫他唐医生,才知道唐棠这几年毕业后跟着一个外国老师学了很多西医,是圣仁医院外科的一把手,不知道有多少权贵富商想要结识他,为的就是以后有个保障。
丁嘉熙穿着丝绸睡衣,长得清秀,一身书卷气和矜贵的气质给他的相貌添了不少的分数。
呵……谁能想到呢,临了临了,丁家混的最好、最出息的竟然是那个在家里是透明人的正室小公子。
丁俊明眸色微闪,似乎也觉得自己那位三姨太最近是有些失了分寸。他不想在儿子面前提起这些个东西,慈父一般温和:“不说这个,后天北平权贵富商给顾大帅接风,父亲正好带你去见见世面。”
心里却骂了一句丁嘉豪蠢笨如猪,尽然连一个孩子都收拾不住!
该死的蠢猪!
丁嘉豪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旁边的三姨太也吓得要死,连忙用手帕给儿子擦拭,声音尖细:“老爷!您,您这是干嘛呀。”
可没想到第二天,他熊熊的野心瞬间犹如一块烧红了的烙铁,被冷水“刺啦……”一声浇灭了。
“你说什么?嘉豪把唐棠推江里去了?”丁俊明穿着睡衣,眸中闪过莫名的意味:“人怎么样了?”
“你还有脸问!!”丁俊明一拍桌子,怒吼一声:“你的好儿子,昨
这样既落下一个好名声,还能让丁家就剩他一个正当壮年的儿子,可谁想到丁嘉豪这么没用!
他轻描淡写几句,就将一场谋杀说成了是两个孩子之间的打闹,可谓狠毒。
天晚上把他亲弟弟推到江里,这事儿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见了,知道现在外面都怎么说我们丁家的吗?”
三姨太不敢说话了,丁嘉豪也缩起了脖子,不敢在做争吵。
丁俊明气的差点咬碎了牙,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蠢货竟然让这么多人看见了,封口都不好封:“行了,都别争了,明天的宴会我带唐棠去。”他淡淡的扫了一眼一声不吭的小儿子,“饶蓉,你去给叫裁缝给他做几身衣服,在买一套成衣。”
林饶蓉笑着应下:“好。”
“父亲,”丁嘉熙不慌不忙的用餐巾擦了擦嘴,体贴的说:“我也跟您去吧,小弟还小,万一冲撞到贵人就不美了,有我帮忙照看着,也出不了什么岔子,您也能放心。”
丁俊明本来就不甘心放弃给儿子铺路的机会,听到这话,左右心思一下,就点头答应了,还好一番夸赞丁嘉熙这个做哥哥的懂事。
气的三姨太把帕子捏的扭在一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一眼自己这个就知道吃吃吃的蠢货儿子。
坐在最角落里唐棠端着白碗,嘴巴挨着碗延儿,轻嘬一口美味的鸡汤,美滋滋的咽下去,在偷偷看了看这场大戏,特别下饭。
最后这顿午饭谁都没吃消停,草草几口便停住筷子,只有唐棠吃的肚子溜圆,舒服极了。
……
第二天,宴会。
大厅富丽堂皇,身穿西服洋装,长衫旗袍的男男女女各自端着酒杯谈笑风生,这些人群里面不伐一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角落里坐着一队身穿黑白制服的乐队,他们拉着小提琴,吹着萨克斯,悠悠扬扬的曲调不吵闹,听着就顺耳。
丁俊明一身规矩的条纹西装,带着两个儿子入场的时候,还引起不少人的注意,一呢,是因为丁家本来在唐夫人死后就有落败的趋势,但这几年也不知道怎么,运势变得极好,几乎做什么什么赚。
二呢,就是这两天丁俊明二儿子把小儿子推江里的风声了。
听到风声的人视线在他这两个儿子身上各自打了个转。
大儿子打小就是神童,如今长大了,五官偏清秀,一身银灰的西装三件套,头发是后来才流行的偏分,打眼一看,书卷气中还带着丝丝矜贵,这气场可真是足。
小儿子没穿西装,一身月白色长衫,袖口和下摆用淡青色的叶子装饰点缀,柔顺的黑发没抹发油和发胶,软软的搭在额头,身高比他哥哥要矮一些,长得那可是真儿真儿的好看,特别是那一双水润莹亮的杏眼,仿佛飞谁一眼,魂魄都就能被勾了去。
“七爷,您这是在看谁?”不远处,一位中年发福的商人看见大名鼎鼎的晏和颂,晏七爷在走神,好奇的问了一嘴,顺着他的视线往那一瞧,顿时也闪过一丝惊艳:“呦,丁俊明这俩儿子长得,可真是一个比一个好啊。我听说大的那个,打小儿就善作诗词,少年时还帮着丁俊明定下了几个大单子,是个家喻户晓的神童。”
那边一群人已经聊开了,穿着月牙长衫的男孩比起他哥哥的游刃有余,显得青涩稚嫩,抿着唇随着父亲打招呼,藏在黑软发丝下的两只小耳朵粉白粉白的,垂着眼捏弄自己手,鞋尖也向门口处偏了偏。
晏和颂敢确定,如果能跑,这个小家伙儿肯定一刻都不会多留,“咻”地一下便撒丫子跑的没影了,就像一只逃离猛兽群的兔子,又像一朵小蘑菇,蹦蹦跶跶地把自己埋进没有人的深山老林,每天晒晒太阳,淋淋雨,不会有人类那些肮脏的欲望,平凡又简单的过完这一辈子。
男人被自己脑补出来的画面给弄笑了,浅抿了口红酒,把杯子放进旁边侍者的托盘,不缓不慢地拿出手帕擦拭着自己的手,他身上有一种从骨子里透露出的优雅。
不过旁边的富商可不敢小瞧这个男人,晏七爷家里原本是百年豪商,他自己也去国外留学过几年,这几年世世道乱啊,不知道有多少商人,平民,都尘土一样死在了乱世,富豪晏家也没能逃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