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还是跟林可君去看看,她到底要给他看什么东西。
林可君拉着秦蒙离开府衙,到了一处库房那里,有林家的伙计在那里把守大门。一看林可君来了,赶紧躬身见礼。
林可君应了一声,就让伙计打开大门,领着秦蒙进了库房。
库房里琳琅满目,各种生活类的用品一应俱全。
秦蒙指着这些东西道:“林小姐,这都是你的货物?让我看这些干什么?经商一道,我可是一窍不通啊。”
“嘿嘿。这些,都是给你准备的。”
林可君淡淡一句话,在秦蒙耳朵里,却是如同惊雷一般。
什么?都是给我准备的?
这玩笑开大了吧?
仓库的最外边,是一件件的绫罗绸缎,没错,是件!码放得整整齐齐。目测那一堆,别说做衣服穿了,就是当材火烧炖肉,都能用个把月啊。
绫罗绸缎的后面,是一张巨大的紫檀书案,这完全可以排除造假的可能,那纹理,那厚重的质感,以及散发出淡淡的紫檀香味,绝对是真材实料的紫檀木啊。
紫檀书案上,大大小小的狼毫笔,都是成捆的,那纸张,应该就是隋唐时期最著名的销金笺了吧?
这东西可是非常著名的金贵纸张,据说,是质量上乘的纸张在最后成型的时候,撒上金粉,均匀沾到纸面上,达到一种视觉上满眼富贵的冲击力。
秦蒙在后世当中,曾在杂记中见到过销金笺的记载,一直怀疑这是夸大其词的妄语,谁会使用有金粉原料的纸啊?
等到看到实物,秦蒙再一次惊觉,所谓的现代人,感觉是站在古人的肩膀上,就能俯视古人,实际上是错得离谱的。
论起奢华,现代人未必就能比古人更能作。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的。读书人嘛,怎么能不喜欢笔墨纸砚呢?”林可君说着,又从销金笺旁拿出了一方卧佛造型的砚台,以及看上去如黑漆一样的墨。
甭问啊,这应该就是著名的歙(音西)墨了,这很好识别,据传歙墨加工,会在原料中添加提神醒脑的诸多中药材,有时候验墨,并不用研好墨,直接闻闻味道,就知道墨质怎么样了。
秦蒙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林可君说是读书人,这一点倒是靠谱。可说他是因为读书人的缘故才喜欢这些东西,那就扯了。
他绝对是被这些奢华的东西给震住了,而不是因为喜欢。
开玩笑啊,别的扔一边,就说这销金笺,你得写出什么样的文章,才舍得用这样的纸?
真的细算的话,研墨挥毫,写满一张销金笺,足够一顿饱腹满满的炖肉了。
这玩意使不得,真特么败家啊。
“来,秦蒙,这边还有。”林可君将秦蒙的身体转了一下。
秦蒙一看,他面向的地方,居然有一面一人多高的铜镜!
铜镜的旁边,是一个描金的衣帽架,衣帽架下,有几件毛皮服装。
林可君随手掏出一套,就往秦蒙身上套。
古人有句话可以形容富贵,叫做肥马轻裘。
林可君往秦蒙身上套的,就是轻裘。
套身上,一点也没有压身的感觉,就好像是穿了一件丝质的衣服一样。
“转转,转转,哎呀,你配合点好不好?转一下,让我看看,合不合身?”林可君见秦蒙不太听指挥,忍不住牢骚抱怨。
秦蒙木然转了转,林可君看着不满意,马上脱下这件,又换了一件。
反反复复,林可君一连给秦蒙换了十余套,才满意点点头。
“嗯,就是这件了,卡身,看上去就显得精神。”
秦蒙一咧嘴:“林小姐,咱们试完了吧?要是没别的事,咱们……”
不等秦蒙说完,林可君一瞪眼睛道:“你怎么这么没耐心?要试的东西多了去了,不试试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都是给你买的,你不用,难道要我用不成?”
秦蒙嘴角不觉一抽抽,一时间,他竟然有了一种被包养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