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追风忽然觉得有点冷,倒不是因为气温低的缘故,光是月生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冷意就就已经够他不寒而栗了。
这小子今天这是怎么了,吃枪药了?
月生没再说话,弯下腰,将那几床被子叠在一起,想一次性全搬走,奈何体力有限,动作显得有些笨拙,看起来特别地吃力。
“让我来吧。”追风赶紧过来帮忙。
月生轻轻推开了他的手,淡淡地说道:“这些粗活哪能让殿下动手?”
追风哭笑不得,“你这是怎么了?”
“没怎么。”月生回了一句,抱着被子艰难地走出房间,追风无奈一笑,只得跟着走了出去。
外面的太阳很大,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海面上波光嶙峋,涟漪荡漾,方圆数百米基本上看不到什么船,倒是能看到三三两两扎堆在一起的水鸭子,它们尽情地在海面上驰骋、追逐、嬉戏。
天空中飞来了几只大鸟,路过追风所在的这艘大船上空时,特意停留了片刻,然后向着远方翱翔而去。
花弧在大船外围的两根支撑杆上拉了两根绳子,他用手在绳子上面按了按,张紧力度合适,满意地笑了笑。
月生被被子挡住了视线,看不清脚下的路,一不小心踩到甲板上的水渍,脚底一滑,整个人往后仰了过去,追风一个箭步上前,用手托住了他的后背,顺势将他搂在了怀里。
月生感觉到自己的脸颊有些烫,忙挣开他的怀抱,去捡地上的被子,花弧听到动静后,也赶过来帮忙。
“公子您醒了。”
“嗯。”追风点点头,趁月生去晒被子的时间,他拉着花弧的胳膊来到船头,悄悄问道:“他这是怎么了?你招惹他了?”
花弧偷偷瞄了一眼月生,轻笑道:“公子说笑了,一个云端,一个月公子,他们两个我一个都招惹不起。”
“那他怎么跟吃了枪药似的?”
“公子,什么是枪药?”
“没什么。”追风托着下巴,看着月生忙碌的背影愣愣出神,思来想去,怎么也想不通。
“公子,您说会不会是因为八音盒的事儿,他在吃邓小姐的醋啊?”
“小点声。”追风做了一个嘘的手势,花弧赶忙打住,小心翼翼道:“八成是这样的,我看公子以后还是少在他面前提邓小姐。”
“你想多了,一个大男人干嘛要吃一个姑娘的醋,再说,人家月贤弟就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你们两个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说些什么呢?”月生用手拍打着被子,瞥了一眼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追风一骇,忙道:“花弧说,今天天气好,让我赋诗一首。”
花弧配合道:“哦,对,公子,您就来一首吧。”
“咳咳,那我就不好意思了。”追风一时情急,这才编了个理由罢了,他这种不喜欢之乎者也的人哪里会做什么诗,想了想,还是篡改一首名家的诗来应个急吧:“故人西辞风满楼,寒冬腊月去犬绒。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好诗,好诗。”花弧眉飞色舞地鼓掌叫好。
月生却未做任何点评,追风有点看不懂他了,心道,怎么过了一个晚上,他就像完全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
“昨夜喝了多少?”
月生晾好被子后,缓缓走到追风面前,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他,花弧意识到情况不太妙,赶紧找了个借口钻进了舱内。
“半斤左右吧。”
“只是半斤?”
“八两,最多不超过八两。”
“你身上有伤,不能喝那么多酒。”月生不怪他喝酒,只是气他每次喝酒都不知道把握好分寸,他之前为了救自己和邓小姐,还有比武的时候都曾受过伤,酗酒很容易会引起旧伤复发。
追风恍然大悟,敢情他是担心自己的身体才会与自己置气,便呵呵笑道:“没事,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谢谢你的关心。”
“我才不关心你呢,我只是担心你要是倒下了,咱们这些同学可都单着衣过这个冬天了。”
“这话听着好有压力啊。”追风哈哈笑了起来了,继而语重心长道:你放心吧,今年我一定会让你们过上一个不一样的冬天。”
月生脸上没有喜悦,依旧是冷冰冰的语气,“你身上的伤真的没事?”
“真的。”
“那好,不过你得答应我,以后不得酗酒,还有,今后不管在何时何地,你都不准将我扔下。”
“好,我答应你。”
追风的心里除了暖暖的感动,还有那么点小小的矛盾,月生是他最好的兄弟,按说兄弟之间关心一下也不算什么,越是事无巨细的关心就越显得亲密无间,可不知怎么,他总觉得很别扭。
如果月生是女子,那么,这一切的不合理马上就会变得特别的合情合理。
可惜,他不是。
月生听到他的保证后,心里一下子舒坦了不少,追风没时间和他继续闲聊了,立即跑过去升起船帆,加快速度向犬绒国进发,带上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山长和所有同学可都在书院里翘首以盼呢,所以,不管怎么样,务必都要赶在下午之前到达。
蔡老虎昨晚留下的指北针还是挺管用的,虽然那玩意儿做工有些粗糙,但是并不影响使用。
伴随着离目的地越来越近,周边开始出现了大大小小许多渔船,它们都扬起白帆,往来拉网,像是成群结队翩翩飞舞的蝴蝶,海浪轻轻拍打着船头和船舷,船身略侧,向前滑去时轻盈得如同一只掠水的海燕。
追风通过变换船帆的角度让速度降了下来,他倚靠在船帆上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举目远眺,只见那岸边聚集了不少犬绒人,他们身上的衣服造型类似于追风记忆中的游牧民族,最大的区别在于,犬绒人的衣服上都用各种羽毛作为装饰点缀。
羽毛在犬绒国是高贵和吉祥的象征,所以在这个国家,上至可汗,下至黎明百姓,他们的服饰总是少不了羽毛的存在。
一些聪明的商人于是将羽毛做成了帽子、大衣、腰带、护腕、护膝、裙子、马甲、鞋子等等。
除了衣服,追风注意到他们国家的男子喜欢留着辫,并非是那种丑陋的金钱袋鼠辫,而是有点像女人的两个羊角辫,然后将辫子反扣,看起来像脑袋后面吊着两个大耳朵。
女人的头饰倒也简单,只有一个马尾辫,除了一些女子戴着羽毛编制的帽子,基本上不加任何的修饰,就这么直直地拖在后背,不过她们的辫子普遍比较长,有些甚至已经盖过了臀部。
犬绒人属于白种人,只是可惜他们的白色基因大都遗传给了女人,男人普遍肤色脚黑,就比如说岸边有几个男子黑的有些不像话,简直就是变了异的非洲人。
帆船停在码头后,有一名中年大叔屁颠地跑过来,追风还以为他是过来收停船费的,便让花弧准备好银子,热情的大叔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三个,摇了摇头,然后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土语,追风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他的意思是说,远道而来的客人,欢迎你们来到犬绒国。”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阔别了两日的来贵,此刻他的身上已经换上了当地人的奇装异服,不仔细看还真的难以发现。
三人俱是一惊,追风还以为这家伙被蔡老虎一番奚落后,一气之下回福利商行做生意去了,没想到他居然先行一步来到了犬绒。
来贵和那位大叔说了一些土语,大叔微微吃惊了一下,转过头冲着追风笑眯眯地点了点头,然后很有礼貌地离开了。
“你和他说了什么?”追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