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沙子,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想出去?”王—谦的这个问题在追风看来就是一句废话,他直截了当道:“王大人如果查无实据,那么还请大人放学生回去吧,学生心中记挂着书院的那些同学。”
“回去?”王—谦神色间划过一丝轻蔑:“我劝你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在案情始末没有弄清楚之前,你就不要想着那些好事了,至于你的那些同学,估计他们现在最不想看到的人就是你。”
“那是因为他们被别有居心的人蒙蔽了双眼,学生相信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追风不想和他绕弯子,直接回到了主题上,“王大人打算什么时候提审学生呢?你总不至于就这么一直关着学生吧?”
王—谦走近了几步,招手让他靠近,追风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却还是照做,对方低着头,刻意压低声音,咬牙切齿地道:“你害死了寻城,我是不会轻易放过你的,不管你是普通人也好,皇族也罢,这辈子你就别想着出来了。”
“那要是我出去了呢。”
“那我们就走着瞧吧。”
王—谦说着就要转身,追风道:“大人留步。”
王—谦以为他要服软,有些得意道:“想通了?你追沙子也是聪明人,你早点认罪,本官说不定看在你是尼山书院学子的份上,可以少判你个几年,你也无需像现在这样漫无目的地等待。”
追风学他的样子朝他招了招手,王—谦“听话”地把耳朵贴了过来,追风低声说道:“大人今晚再多派几个人过来吧,最好是那种大内高手,要不然只会让大人您的脸上蒙羞。”
“哼!”王—谦气的扭头就走,王元白了追风一眼:“你小子等着。”
“不送。”
追风不以为然地笑笑,待牢门关上后,他立即冲胡空提醒道:“前辈,他们已经走了。”
胡空将双腿撂下榻来,坐在榻上,笑眯眯地摇摇头:“还当是刑部那些官呢,搞了半天原来是王—谦这个家伙,话说,就是他把你送进来的?”
“嗯。”追风点头。
胡空深深叹了口气:“你小子惨了,这老儿整人可是很有一套的,对了,他好像还有个儿子,叫什么城来着?我忘了,那小子和他老爹一个德行,前些年可没少祸害人”
“王寻城。”
“对对对,就是王寻城。”胡空愣道:“你认识那小子?”
“自然认识,他是我的同学,不过你放心,他以后再也祸害不了别人了。”
“什么意思?什么叫再也祸害不了别人了?”胡空虽然其貌不扬,眼光却相当的毒辣,他通过追风自信的表情已然猜到了一切:“晓得了,肯定是你杀了那小子,然后王—谦借机报复你。”
追风佩服他那敏捷的思维,默默地点了点头。
胡空忙不迭地跑过来,眼中满是赞许:“可以的,可以的,就冲你小子也算是为民除害的这股劲儿,我决定助你一臂之力。”
追风眼前一亮:“前辈真有办法助我出去?”
“那是当然,我胡空一身的坏毛病不少,唯独不喜欢吹牛。”
于是他凑近追风的耳朵吐露出自己的越狱计划,追风听后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这样真的可以吗?”
“你还是不肯相信我?罢了,当我啥也没说。”
“不是,我自然是信得过前辈,可是……”
“那就是你没有胆子。”
“我……”追风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就是感觉特别的不靠谱,只是眼下除了这个办法,确实也没有别的路子可以走,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只得爽快地答应下来。
胡空这时又说道:“帮你没问题,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就知道他没那么好心帮助自己,追风心想也无所谓了,只要能出去,什么都好说。
“你出去之后替我找一个脚底长着三颗痣的男人,年纪和你差不多大。”
“啊?”追风登时哭笑不得:“天下之大,你让我上哪给你找这样的人?”
“那人就在柔然,说不定也是你们尼山书院的学生,你自己想清楚了,能答应我就帮你,要不然就当我……”
“好,我答应你。”追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不免担忧起来:“要是到时王—谦和刑部的官员提审我怎么办?”
“这不是你该考虑的事儿,我既然有办法让你出去,就不会让他们起疑,不过,你越狱这件事,除了那丫头,千万不能和任何人说,要不然就功亏一篑了。”
“我知道。”
“那行,接下来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办吧。”
“好。”
一切正如胡空所料,第二天一早,邓樱还真的又来看望追风,这丫头可真是贴心啊,昨天她送来了被子,今天她专程带来了许多好酒好菜,胡空也跟着沾光,酒足饭饱后,他借故去睡觉,实则将时间留给他们两个。
事不宜迟,追风立即将计划越狱的事告诉邓樱,邓樱听后很是震惊,虽然这么做的确有些冒险,但为了追风,她决定姑且一试。
黄昏的时候,她带来了一个身材体型与追风有着九成相似的年轻人,此人名叫邓饶,是邓府的一名下人,也是邓樱最为信得过的人,因为追风曾救过邓夫人,还帮忙找回了小姐,邓饶一直都很敬仰他的为人,得知那个所谓的越狱计划后,他二话没说便答应了下来,用他的话说,哪怕就是豁出性命,他也在所不辞。
邓樱准备好了两张猪皮,胡空拿着猪皮照着追风和邓饶的样子做了两张面具,将两人易容成了彼此的模样。
胡空告诉追风,由于时间的关系,他无法将面具做到尽善尽美,尽管表面上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但绝对不能沾水,一旦沾了水就会变形,到时候怕是再也无法沾到脸上去,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安全的地方摘掉面具。
追风铭记于心,所以到了邓府后便立即摘掉了面具,邓公帮他分析了一下,也觉得阿玛缇的嫌疑最大。
追风要只身去犬绒国,邓樱建议父亲派些得力的家将去贴身保护,邓公也是这个意思,海上常年有海盗出没,确实不安全,追风婉言谢绝了他们父女的好意。
在去犬绒之前,追风专程去了一趟老狼山,很遗憾,白猿不再洞中,兴许是出去觅食去了。
换做平时,追风还可以坐在这里等,但现在一刻也不敢耽误,急急忙忙坐上了邓公为他准备的帆船出发。
犬绒这边:
阿狸这些日子过得倒也清闲,要么陪着阿玛缇去江边看看风景,要么去大草原继续练习马背上的骑射功夫,阿玛缇打心底疼这丫头,恨不得将自己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她。
阿狸也很聪明,学东西比一般人都快,但阿玛缇心里还是有所顾忌的,这丫头再能干毕竟也是个女子,女人的天始终还是男人,虽然在犬绒女人可以不用依靠男人,自己独当一面,可是阿玛缇不希望这丫头一辈子都待在这小小的犬绒国,她应该有着和自己当年的雄心壮志。
况且她的未来也不属于这儿。
再说,阿狸也不小了,是该替她张罗一门亲事了,趁我这把骨头还有一口气在,好好给她把把关,说不定还能在有生之年抱上重孙呢。
阿玛缇坐在轮椅上,任由江面上吹来的冷风轻拂着半头的白发,他怜爱地看着阿狸在码头上带着士兵盘查每艘过往的货船和渔船。
阿玛缇心里倒是有个非常合适的人选,那就是上次过来换取绒毛的白迹少年,算着时间,他也该来了吧。
“黄毛,推我过去。”
“是。”
黄毛推着他来到码头边,当地百姓见到他都非常客气地过来打招呼。
正在忙碌中的阿狸看到爷爷来到了江边,赶忙从一艘货船上跳上岸来,像只活蹦乱跳的喜鹊似的来到阿玛缇身边,“爷爷,外面风太大,不是让您在家待着吗,您怎么出来了?黄毛!”
她抬起头,狠狠地白了黄毛一眼,黄毛性格比较内向,被她这么盯着,不禁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小姐,不是……我……”
阿玛缇抬抬手,微微一笑:“不怪他,是我想过来看看我的好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