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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当死于边野,何须马革裹尸!”
这句话阎孝国常说,同时,他也是这么做的。
为了救回一个自甘堕落,像婊子一样的狗屁公主,一个堂堂的三品大员能放弃自己的身家性命和尊严名誉,把自己和愿意追随的手下像“猪仔”一样出卖给一个强盗,一个劫匪,一个逆贼。
也正因为如此,从答应阎孝国条件的那一刻,他就做好了接受阎孝国之后翻脸的准备。
救回公主之后,只要那个朝廷还存在一天,戴平安还有阎孝国,他们两人之间总有一天必有生死一战,
这跟信用没有什么关系,
是忠诚,
还有信念。
但让戴平安没有想到的是,那一天还未到来,甚至连公主的面都没见到,阎孝国已经命悬一线。
虽然要守护的是一个陈旧,腐朽且堕落的朝廷,但他和他的那群手下也要比那些嘴里喊着爱国忧民,却能在隔河相望的同胞浴血奋战,拼命抵抗的时候,还能一边喝着小咖啡,一边摸着小麻将,优越且精致的傲娇小市民,
强过百倍!
所以可就算是身死,也要把尸体抢回来!
被第三辆马车撞进去的房屋位于黑水镇的外围,也就说拖着电线,挂着阎孝国的第一辆马车已经冲出了黑水镇,冲进了西边的大平原。
或许是车底的轮轴有电线的绞入,首当其冲的头车走得并不平稳,时不时左右摇摆着,滚滚的车轮带起的阵阵黄土更是将拖在后面地上的阎孝国裹成了一个泥人。
马车的两侧也跟随着不少护卫,也看到了随着马车的颠簸而起伏的阎孝国。之所以没有及时处理,是因为他们正被一位从后面追来,挥舞着死神镰刀的恶魔骑士所追赶和屠杀。
对,就是屠杀。
甩掉碍事的黑索和飞爪,锋利的钩尖在纯血战马的屁股划开一道口子,尖锐的刺痛让胯下的马匹猛然加速,而血液流失所带来的轻松感,则将马匹这种加速的状态保持了下来。
有人说七步之内刀快!
也有人说七步之内枪快,且还准!
这两种说法其实都对,都是对自己的临场反应能力以及对手里武器的操控性的自信和推定,但到底哪一种说法更正确,只有事到临头,需要抽刀或是拔枪的人自己知道。
比如说此时此刻,守在马车外侧的那些护卫,
像冲入马群的恶虎一般,戴平安倒提着手中的弯钩追赶了上来,哪怕护卫们早有准备,可枪里的子弹还是随着惊慌的内心一样没有了准头。
马快,
刀快,
反应也快!
漆黑的弯钩如同一轮不祥的黑月,
在血红的世界里,
旋转,
缠绕,
还有舞蹈。
不管护卫们的枪法怎么好,他总能在千钧一发之际,在对方扣动扳机的前一秒,巧妙地躲开,
然后挥起手中的弯月,
像挥起一阵轻风,
吹过护卫的脑袋,身躯,还有胳膊,
让他们在鲜血四溅的惨叫中,
接二连三的坠落马鞍。
“铛……”
弯钩挡住了子弹,
刚换了一匹土库曼战马的戴平安反手一勾,将第二辆马车上仅存的,正准备换子弹的车夫削去了一半。
血水还没完全喷出去,残存的躯壳就被疾驰的车轮卷进去,碾成了几段。失去鞭策的比利时挽马也放缓了速度,被沉重的马车拖到了后方。
武装护卫的车队已经被戴平安杀穿,只剩下第一辆马车的车夫在打光枪里的子弹后,在前方拼了命的奔逃着,然后也被一轮飞出来的月亮划走了脑袋。
也许是少了黑索的羁绊,这一次,没出什么意外。
这辆车终于被拦了下来,
天也终于亮了。
晨曦中,汗水形成的雾气顺着脊背散发了出来,几匹奔跑过后的比利时挽马跟翻身下马的戴平安一样,大口地喘着粗气。
一路的厮杀,
一路的死眼,
踩在地上的脚步有些虚浮,但他没有感到丝毫的疲倦,
那具一动不动的泥人已经近在眼前。
两条腿长时间摩擦着地面,高大魁梧的身躯硬生生的短了一截,以至于马车走过的每一段路上都和着血色的泥点。
扯开电线,把人翻过来,戴平安用颤抖的手指脱下外套,盖住了那张什么都看不出来的脸。
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沉甸甸的,
压得他心里难受。